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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Bike~ 14歲女違騎撞死81歲老婦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82094)

dragoncat 2015-07-05 03:59 PM

引用:
作者KKa0
e-scooter 跟 e-bike 不分,就好像以前賭博電玩跟娛樂電玩統稱電玩一樣

一些(省略三千字髒話 )政治人物跟公務員用自己短淺的眼光看世界,

搞出一堆狗屁不通的無用法律,最後受害的還是社會大眾,從這點來看,台灣這三十年完全沒有進步

這二種不都是為了環保取代自行車,也殅極短程通勤
前者像迷你速克達,後者像有電瓶的腳踏車
但二者售價差異小,速度都不快
如果前者要掛牌考駕照,那乾脆去買機車就好
時代在變,法律也要跟著改就是了

mount 2015-07-05 05:21 PM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哪來的大卡車??? :jolin:

為何要討論機率??:jolin:

都說這是不守交通規則造成的
偏偏有人要扯上車種 甚至時速 還機率??

你守交通規則就不會撞到人 除非別人不遵守
這有粉難懂嗎??
:think: :think: :think:

:jolin: :jolin: :jolin: :jolin:啊!不然你在討論什麼?你不早下定論了
哪來的討論?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明明就是不守交通規則造成的
跟是啥車沒關西
哪天腳踏車撞死人 改用走路??
那走路撞死人呢?? 改用爬的??

就是不守規則嘛!没有其他的嘛。很好懂啊,怎麼會難懂?

cys070 2015-07-06 04:10 PM

屁孩專漏洞租借已經不是第一次
廠商根本沒在處理這問題....

新聞這個女生是累犯
被抓到過被取消資格
又用別人身分證字號,串改年齡租借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50706/36648937/
引用:
楊忠翰、孔德廉╱台北報導】e-bike電動自行車死亡車禍首例!台北市一名年僅十四歲的女國中生,利用同學的身分證字號、竄改年齡,租借到必須年滿十六歲才能騎乘的e-bike偕友出遊,卻在中華路二段上疑似闖紅燈撞倒八十一歲的老婦,致對方顱內出血送醫不治,死者家屬昨痛斥:「e-bike租借過程有瑕疵,包商應負起相關責任!」
最強動新聞看這裡

警方調查,根據規定租借e-bike騎乘,至少得年滿十六歲,但肇事林姓女國中生僅十四歲,她第一次租車時,係以自己身分證字號,在租車電腦謊報年齡為三十四歲,順利借得e-bike騎乘,業者事後審核發現此事,才將林女的身分證字號停權,不過上月二十七日早上林女再租車時,竟又以另名男同學的身分證字號,在租車電腦上謊報年齡,再次成功借到e-bike。

闖燈肇事稱沒看到

當天林女偕友騎著e-bike經過中華路二段時,直接撞上橫越馬路的一名老婦(八十一歲)而雙雙倒地,老婦倒地後鼻孔裡不斷冒出鮮血,與林女同行的董姓男同學見狀趕緊報警,警消趕抵雖立即將老婦送醫,但因顱內傷勢嚴重,老婦仍於本月三日凌晨不治。
警方表示,林女對車禍過程說詞反覆,推稱未看到老婦,直到撞上時才知道有人,但根據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器,確認當時燈號為紅燈,林女得負較大的肇事責任。全案調查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對於該起意外,老婦女兒周小姐強烈質疑e-bike業者在使用者控管上有問題,才會放任未滿十六歲者一再違規借車騎乘,案發後,公司甚至推稱:「只負責借車,不負相關肇事責任。」周小姐怒斥廠商只為了牟利,完全忽略租借規則,根本就是八仙塵爆案翻版。
出事租賃站暫停借

台北市交通局長鍾慧諭表示,電動自行車時速可達二十五公里,將研擬修法將時速十五公里以上車輛,統一以機車法規管理。
而e-bike公司也已在網站公告,因屢次有青少年虛報年齡租借,出事的光仁國小租賃站將調整營運模式,即日起暫停租借。


mount 2015-11-23 09:29 AM

今天早上新聞,電動機車要比照機車納管了,我就知道有這天,這麼危險的東西......

廠商要出來抗議了?

NEAL 2015-11-23 10:39 AM

我覺得只有將速率當作是車輛的分級方法太蠢了,立法者真的很欠缺物理觀念,明明造成傷害的是動量,動量=重量*速度,怎麼會只有考慮速度?

簡單想一下,被時速25公里慢跑的人撞到傷害較大,還是被時速25公里的卡車撞到傷害較大?

騎白牌小機車時速50公里急剎一堆屁孩天天做也沒出事,但重機考照直線加速到時速30公里再剎停就有人會翻車摔成重傷,原因何在?重量都沒在考慮的嗎?

E-Bike有動力系統,整台重量不只5台腳踏車吧,速度就算只有25公里,殺傷力還是比同速的腳踏車大很多,為什麼會只用時速來規範,一個好好的老人家就這樣走了,真的讓人很憤慨 :(

金聖怨嘆 2015-11-23 10:52 AM

引用:
作者NEAL
我覺得只有將速率當作是車輛的分級方法太蠢了,立法者真的很欠缺物理觀念,明明造成傷害的是動量,動量=重量*速度,怎麼會只有考慮速度?

簡單想一下,被時速25公里慢跑的人撞到傷害較大,還是被時速25公里的卡車撞到傷害較大?

騎白牌小機車時速50公里急剎一堆屁孩天天做也沒出事,但重機考照直線加速到時速30公里再剎停就有人會翻車摔成重傷,原因何在?重量都沒在考慮的嗎?

E-Bike有動力系統,整台重量不只5台腳踏車吧,速度就算只有25公里,殺傷力還是比同速的腳踏車大很多,為什麼會只用時速來規範,一個好好的老人家就這樣走了,真的讓人很憤慨 :(

法規有限制重量,請參考#31...

 

sutl 2015-11-23 03:28 PM

引用:
作者NEAL
E-Bike有動力系統,整台重量不只5台腳踏車吧,速度就算只有25公里,殺傷力還是比同速的腳踏車大很多,為什麼會只用時速來規範,一個好好的老人家就這樣走了,真的讓人很憤慨 :(

日本最近發生腳踏車撞死老人的案例,日本警察對腳踏車違規的處理,逐漸由勸導變成直接開罰單。

日本變成腳踏車大國,主要是八零年代嚴格取締機車違規,然後又對腳踏車騎上人行道不取締的結果。

依據日本法規,除非車道很危險,否則腳踏車不得行駛人行道。(日本很多法律都定得超模糊)

於是就變成大家都以為腳踏車可以行駛人行道的現象。

但實際上,讓腳踏車去騎車道也是很危險的事,比較合理的方式是在快車道與慢車道間設立護欄,禁止任何汽車(含機車)進入慢車道,慢車道燈號與行人同步,跟快車道分開。

qttttn 2015-11-23 03:44 PM

引用:
作者cys070
五月時就有新聞講過這問題,很難防屁孩去租借
3at2ZQ_cPF0

當初規定不嚴又不禁止,現在就發生悲劇


台灣就做什麼都隨隨便便,等到出人命才會重視 :tu:

.

錯了........
擋人財路就變得很嚴...............
:tu: :laugh: :laugh: :laugh:

gLiC8e1e5I83 2015-11-23 04:23 PM

引用:
作者sutl
但實際上,讓腳踏車去騎車道也是很危險的事,比較合理的方式是在快車道與慢車道間設立護欄,禁止任何汽車(含機車)進入慢車道,慢車道燈號與行人同步,跟快車道分開。


台北市目前正在做,但是一堆人在罵

sutl 2015-11-23 04:31 PM

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台北市目前正在做,但是一堆人在罵

台北市的做法當然會被罵到爆掉。

以橋樑來說,日本是在原本的橋樑兩側外掛自行車道與人行道,因為自行車與行人的重量不重。

自行車道與人行道的區隔,也是在原本的人行道上劃分,並沒有佔據現有車道。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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