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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買個兩萬六的手機有問題竟然七天內不給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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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廠保固條款中,沒有提到任何 <亮點保固>的字句
然後原廠的網頁,和當初的DM廣告,都沒有說會給予顧客亮點保固的話 那答案很簡單,就是:不能換 因為並沒有涉及到****不實 還有七日退貨,並不是,消保法 第三節第17條 (我不知道你從哪裡找到的條文) 這裡是行政院消保會的官方網站資訊 http://www.cpc.gov.tw/Frame_index_s...?SpecialCID=390 第二章 第二節 第 17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 之事項。 違反前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該定型化契約之效 力,依前條規定定之。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 你要講的是這個吧: 第二章 第三節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注意看清楚,是郵購或訪問式銷售, 講白話一點,就是只適用於無法到現場親眼看到的購物型態,例如網路購物/電視購物/郵購 而訪問式銷售的,就像是在資訊展的買賣,或在馬路上被路人甲推銷東西, 以上完全不適用於消費者於實體店面購物之行為模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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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不能換了
我建議買手機還是不要到那些電子通訊行 上禮拜特定去光華附近問價錢 結果 問sony k700i那隻 一個賣9500 另一家賣9700 還都未稅 自己去pchome和yahoo看 都才9800含稅可刷卡 心裡就很OOXX了 以前在通訊行買了一隻1萬2的手機 螢幕糊糊的 也是七天內拿去換 結果他說 請你拿去聯強維修點喔(當初也是說7天內給換) 拿去聯強 那邊的人就說 通訊行應該要換給你 還好聯強還是會幫你換........ 對通訊行的印象很差.... |
這種心情我了解...
因為曾在"挑戰南部第一便宜"的手機店,買了一萬八的手機.. 明明就是聲音部分有問題,還不肯認錯! 最後還要到神腦開證明才給換~ |
有手機或PDA保證螢幕無亮點的嗎????
有哪條法律規定實體店面有七日鑑賞期呢??? |
請這位大大息怒~~
買到自己不想要的手機的確很氣人 可是你引用的法條卻是錯誤的 請注意 消費者保護法 第 三 節 特種買賣 第十 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 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 ,無效。 今天你買手機~是郵購或訪問買賣的嗎??(意指在未看到東西前就先付款的消費方式) 你有確定手機的面板有無亮點保固嗎??(國際標準~~真的是3-3-5算良品) 如果沒有請你好好害護你的新手機吧 |
我看過也發現了~~~~~呵呵~
確實消保法確實那個寫法是指特殊買賣的相關規定 這幾天我有只細看過相關法律的條文確實有先關的規定說麥加必須保證一定程度以上的品質! 也就是說~賣家必須負起無瑕疵的責任除非賣的時候有特別註明瑕疵處且通過雙方的認可! 這樣賣方對於瑕疵的責任才會消失! 至於瑕疵的認定要經過判定~~但是所謂的判定不是指廠商的片面說法! 雸是要經過法律認定這是不是瑕疵! 如果廠商賣個銀幕規定說銀幕整個畫面要有二分之一是亮點或者三分之一是無反應才算瑕疵! 這樣你們也會跟著認定嗎?還是別人買到時你們才會這樣說人家而自己買到時才會憤憤不平? 還有一點要清楚的是~沒有手機是保證無亮點的~這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規格中也沒有寫說製造時要在銀幕哪產生出亮點~~~ 非規格認定就是瑕疵~~這點應該是可以確認的吧! 那麼(有手機或PDA保證螢幕無亮點的嗎????)跟(手機銀幕有亮點是不是瑕疵)是兩回事~是吧! ^ ^ 那麼就要判定此亮點是不是瑕疵囉~ 如果以銀幕的規格書來說的話! 那麼沒有標註的功能or意外or非預期出現的功能就是瑕疵~~這樣也可以了解吧! 所以這樣我說是瑕疵可以接受吧~~~ 那麼我不要這種非意外出現的附加功能,而想換個正常功能的手機也是對的吧! 那麼既不是我用壞的我又立刻去換又加以解釋~那我做錯了什麼呢? ^^ 而且~~從頭志尾妳可以看出我在剛留的頭篇文章中抖可以清楚認知! 其實是店家在刁難我~~我要討個公道而已! 店家再販售時確實無說有亮點不保固且七天之內不負責! 而且買時店員確實有清楚言明且不只依次~七日之內如有疑問或問題以換新品處理! 那麼我去換應該是天經地義吧~~~請問我錯在哪呢? ^ ^ 還有不真的不是在氣各位說的話~~我真的只是就事論事而已! 而且銀幕有個亮點而已~我接受也不是不行~大不了我出錢自己去換新~也是OK! 我也不是窮到三餐不繼存了三年買了這隻手機 :ase 我只是氣她說為什麼說話不算話~難道我看起來好欺負? :jolin: 而且~如果我不去處裡讓大家稍微知道一下蔡家是怎麼對待客人的! 那麼有下一個或者是下下一個受害找出現也是一定的~~ 如果受害者是各位的~親朋好友兄弟姊妹~呢?還會這樣忍氣吞聲嗎? 所以我是真的要給她個教訓! ~不搞的它~雞毛鴨血的~它們是不會知道客人也是不好惹的! :nonono: 所以我希望尋求到各位的支持使我有些許信心跟他拼了~ 我是個不善於訴訟的人~這也是我31年來可能會面對法庭的第一次! 老實說我很害怕 這種事:cry: 不過我還是要做~畢竟自己的權益自己固~~怕事什麼做不了! :mad: 就這樣囉~~~如果話說的重不要介意~不說清楚所有的人不知道我的決心! :mad: |
加油~~~~
既然決心要搞大~~~~ 廠商和消費者之間的不對等關係也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規格都是他們定,消費者只有被動接受.... 不過那個店家為了做到生意,亂給承諾,事後又不認帳..... 規規矩矩的說明沒有無亮點保固,瑕疵需經廠商認定之類的~~~那客人自然就心裡有數了.... 話說回來~~聯強、神腦等等的手機代理商也是很機車的~~手機又是滿高價的商品..... 店家也有店家的難處...... :jolin: 祝福您能有圓滿的解決!! |
引用:
我只是希望能有個功能完整的手機~~~~~ ~.~" 謝謝你~~~真的很感謝~~你是好人 :cry: |
你錯在.... 沒有檢查就付錢了. 就當花錢買經驗吧. 以後買東西自己多注意點吧, 不要急著付錢走人.
除非廠商認賠, 否則就你的情形看來, 似乎沒什麼可以著力之處. 或許你會認為這樣的話消費者不是很弱勢嗎?....... 難道你今天才知道在台灣就是這樣... |
沒什麼…
我過年前也買了Dopod575… 買回來在打電話時對方一直說我的聲音斷斷續續… 有電話來也有時不能接…或接了自己掛掉… 到了第三天我覺得真得有問題… 上網看到一堆人也有相同的問題… 打電話得到的回答是… 客服:請您過年後送修… 我:那我貼錢換818… 客服:目前沒有換機的方案… 才買三天耶…不然是怎樣…也不能退…一定要送修… 後來看到有人墊東西可以解決…我就也試了… 現在過完年一個多月了… 看到很多人一直送修…還沒人修好… 一次就是一週以上… 又問了一次… 我:請問自動會接聽的問題… 客服:請您送修,看您是那個代理的…這個問題可以修好了… 我:那要多久? 客服:一週左右… 我:但我在網路上看到的都沒修好… 客服:那是代理商沒注意…沒送回來…就自己換主機板…所以沒修好… 我:喔… 反正不管怎樣…就是送修… 修不好再修…不然給你一支新的… 那…浪費的時間呢? 修不好我為什麼要送… Dopod的作法真爛… 這手機還有其它問題… 但他們忙著推新機… 我們些買到有問題的就一直送修…又修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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