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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79420)

a9607 2015-06-05 03:38 PM

引用:
作者kazama
提供廢死聯盟於去年4/29那波槍決發表的所謂「當國家樂於用暴力恫嚇人民,
如何要求人民拒絕暴力?」聲明供參考:
https://tw.news.yahoo.com/%E6%A7%8D...-141937817.html

今明兩天看他們這次又會如何說 :think: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0605/623375/


這下可以請這聯盟來一起面對了…



:rolleyes:

蔡辛錓 2015-06-05 03:45 PM

我是不太相信一個民間團體能影響法官判決
法務部是否要執行死刑與否
真有影響力、能施壓的的是來自國外的壓力吧

鬼島就財團治國
廢死聯盟又沒給政黨好處
兩個黨都不會理他們的

supstring 2015-06-05 03:58 PM

引用:
作者kazama
提供廢死聯盟於去年4/29那波槍決發表的所謂「當國家樂於用暴力恫嚇人民,
如何要求人民拒絕暴力?」
但是台灣的法客高肛本身就是暴力… :rolleyes:
引用:
作者a872437
法官在電台接受訪問 :不要小看法院的傳單 ,這沒得商量的
主持人說:真的沒得商量?
法官:民眾自己本來就要注意了
主持人:歹徒是發十幾張假的,中間夾一張真的傳票,我怎麼防?
法官說:民眾自己本來就要注意了----->幹一直跳針
好似槍決執行還要有活祭?! :shock:

史上最強魯蛇 2015-06-05 04:08 PM

就那麼簡單的事情
廢死團就看不透?
重點就是像鄭捷那類現場被活逮
而且有影像、有一大堆現場目擊者(尤其是活著的受害者)
這類完全不會有冤獄的
直接給牠死就對了(看是要用電爆、凌遲、車裂、割首、鐵蕀鞭到血肉模糊致死,反正愈殘忍愈痛愈好,而且要公開執行,讓大家知道犯這類的壞事就是這種下場)
至於非上述情況的
就依正常程序審理判刑
等到罪證確定再來執行

而且重點是不要再用什麼打了麻醉劑等牠重度昏睡後再槍決→這種極度人道的安樂死刑
種死刑能嚇唬誰啊,哪天我走投無路
想到最慘也不過是這種安樂型的死刑,我應該會挺而走險

sutl 2015-06-05 10:24 PM

引用:
作者史上最強魯蛇
而且重點是不要再用什麼打了麻醉劑等牠重度昏睡後再槍決→這種極度人道的安樂死刑
種死刑能嚇唬誰啊,哪天我走投無路
想到最慘也不過是這種安樂型的死刑,我應該會挺而走險

一般人大多數是在病房,被病痛折磨N天後死去 :think:

kazama 2015-06-07 02:15 PM

引用:
作者ing
https://tw.news.yahoo.com/%E6%9C%80%E6%96%B0%EF%BC%81%E5%BB%A2%E6%AD%BB%E8%81%AF%E7%9B%9F%E8%81%B2%E6%98%8E%EF%BC%9A%E6%88%91%E5%80%91%E4%B8%80%E8%B5%B7%E9%9D%A2%E5%B0%8D-061816010.html
要怎摩一起面對 :confused:

參考南韓的前車之鑑,我可不想一起面對這種可能發生的惡果 :stupefy: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F...%88%B6%E5%BA%A6

Stone Crab 2015-06-07 02:20 PM

剛剛看到的...
歐盟代表兩度發出新聞稿,反廢死湧入歐洲經貿辦事處FB...
https://www.facebook.com/euintaiwan

:laugh: :laugh:

JXL 2015-06-07 02:45 PM

引用:
作者nexuse
台灣的廢死團體其實一直都模糊了廢除死刑的基本論點,廢除死刑的基礎論點一直都不是法律面的,而是哲學面的論點:

人,有沒有剝奪人的生命的權力?
(這裡只探討人與人之間,不是探討人跟動物,那是另外的生存的探討)

我們都知道人有基本人權,生存(這個生存指的是為了維持生命所需的一切必須物質與行動)、自由、平等、信仰等,
這些基本人權是基於人的生命而存在的,因為人是群居動物,所以形成的社會需要一定的規則來維持社會的秩序,讓
每個人的基本人權得以獲得保障,而這個社會規則一般歸屬於群體共識。

基本人權是群體共識,我們的基本人權是透過群體賦予個體的,但是生命並不是被全體賦予的,
如果世界只有一個人,那就不存在基本人權的問題,但是他還是有生命。

但是也因為社會的規則是為了保障基本人權,所以這個規則可以剝奪的是不是也應該限制於
基本人權?(這裡的問號表示是探討,...

我覺得你想得太學理了

死刑不是單單只有"永久隔離"這個作用

還包括:嚇阻犯罪, 撫慰受害者家屬(這個最有爭議 很多人解釋為報復心態
問題是人性都有報復心態, 我就不知道支持廢死的"人", 憑甚麼要求別人都要當聖人
不可以報復)

嚇阻犯罪這個就很簡單的道理, 就不說了

講到"報復" 國與國之間有沒有報復心態?
講到死刑 國際社會有沒有群體對群體的死刑? 那聯合國幾個常任理事國的核武 實質上是打算拿來對抗外星人的? 美國的航艦戰鬥群其實只是為了維護美國遠洋漁業的安全?

人有沒有剝奪人命的權力?
上個世紀兩次世界大戰不就說明一切?


先有權力, 甚至法律才是排在後面的


如果台灣的存在會對美國造成危害
你看看美國會跟你講法律?還是講武力?

aeoluss 2015-06-07 03:35 PM

引用:
作者nexuse
台灣的廢死團體其實一直都模糊了廢除死刑的基本論點,廢除死刑的基礎論點一直都不是法律面的,而是哲學面的論點:

人,有沒有剝奪人的生命的權力?
(這裡只探討人與人之間,不是探討人跟動物,那是另外的生存的探討)

我們都知道人有基本人權,生存(這個生存指的是為了維持生命所需的一切必須物質與行動)、自由、平等、信仰等,
這些基本人權是基於人的生命而存在的,因為人是群居動物,所以形成的社會需要一定的規則來維持社會的秩序,讓
每個人的基本人權得以獲得保障,而這個社會規則一般歸屬於群體共識。

基本人權是群體共識,我們的基本人權是透過群體賦予個體的,但是生命並不是被全體賦予的,
如果世界只有一個人,那就不存在基本人權的問題,但是他還是有生命。

但是也因為社會的規則是為了保障基本人權,所以這個規則可以剝奪的是不是也應該限制於
基本人權?(這裡的問號表示是探討,...

除了哲學觀點,廢死也常用宗教信仰的觀念
"只有上帝才有資格決定人的生死"

但法律講的是科學證據,這樣問題就來了

1.請先證明上帝的存在

2.既然肯定了鬼神之說
那麼廢死認為冤獄的不可逆的時間,賠錢補償即可
那冤死也不是不能補償啦,多燒點紙錢嘛 :laugh:

OFUE 2015-06-07 04:17 PM

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我們要向先進國家學習

某先進的國家未必法制思想先進,廢司法死刑自然會使私法死刑增生,而由司法化私法、有制向無制、存法至廢法等諸者,無疑將致使法制體系逐步崩毀,司法混淆不清而人民無法分明刑罰,人民因此對司法不信而致使亂象增生,亂民動輒殺人、視偷拐搶騙如無物,造成社會動亂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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