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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2015-06-02 12:19 PM

法律人有趣的是會從一個人的精神狀態還有一些情狀去判斷
我認為這會有一個盲點
就是可能會被拿來脫罪使用
現在每個殺人的都說我心裡有個聲音叫我去殺
然後人家說他精神有問題
鑑定後也過
然後就減其刑
事實上他案發當時搞不好沒病(因為病搞不好是間歇性的發生)
現在醫學對大腦的構造和運作其實還沒有十分了解
所以我覺得可能會出現問題

hoba 2015-06-02 12:31 PM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問題是目前除了殺了跟關起來之外,有其他解決方案嗎?

我被斃了,我死後20年家屬拿到冤案賠償,對不起我不知道也看不到更沒享受到.

你要是能提出個合理的解決就不用在這裡跟咱討論了,去當官吧 :laugh:

後面這一個問題,嗯,我覺得很大機率是死了死了,一死百了...


樓上的,精神鑑定是很專業的科學,沒那麼脆弱...

a9607 2015-06-02 12:34 PM

引用:
作者惡蟲
你看事情的角度很詭異。

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不是容許侵害他人權益,只是對於實施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人不予處罰而已。

所以不存在所謂殺死危害社會的歹徒是合理的這句話,這是句狗屁,更不可能有什麼預防性的終結之類的說法,講這句的話人正當防衛的觀念是不及格。
而是說在以保護自己或他人權益的大前提下,法律上對於實施一定行為的人,並不會處罰,但是如果行為超過法律規範許可的程度,還是會被處罰的。



那請問為什麼會有被狙擊手幹掉的歹徒? :shock:

照你的邏輯,預防性的制裁是不可能的…

難道都要等歹徒引爆完炸彈,造成了重大傷亡之後,才來事後檢討嗎???

:jolin:

惡蟲 2015-06-02 12:45 PM

引用:
作者a9607
那請問為什麼會有被狙擊手幹掉的歹徒? :shock:

照你的邏輯,預防性的制裁是不可能的…

難道都要等歹徒引爆完炸彈,造成了重大傷亡之後,才來事後檢討嗎???

:jolin:


所以說你的正當防衛概念是不及格的。

正當防衛是必須對於正在發生或急迫性危險的侵害來發動,不是什麼預防性制裁。

所以警方使用槍械,有警械使用的規定,如果違反,一樣不能免除刑責。

而且事實上,如果能夠採取不危害不法侵害者性命的手段即可阻止犯罪行為的發生或繼續,而卻使用該手段,一樣會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人生開始 2015-06-02 12:53 PM

引用:
作者a9607
那請問為什麼會有被狙擊手幹掉的歹徒? :shock:

照你的邏輯,預防性的制裁是不可能的…

難道都要等歹徒引爆完炸彈,造成了重大傷亡之後,才來事後檢討嗎???

:jolin:

可能啊
不過你得先找齊左邊這三個人才行 :D


archarch 2015-06-02 01:33 PM

引用:
作者qttttn
誰說死刑沒嚇阻作用......
當年結夥搶劫唯一死刑(銀行標語) :laugh: ....
3人以上就算結夥.....
那時不是沒人敢搶了......


還是有人搶...只是單獨一人去搶

是用 懲治盜匪條例 一樣死刑

廢除後

那位遊手好閒雨衣大盜...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20525/34253738/
開槍打死保全搶錢一樣免死...
恐龍法官也相信,
那些律師為了頭上那頂桂冠 ,
什麼話都講的出來....

廢死那群人有去關懷 受害者家屬 ?
只是受到語言恐嚇...就嚇的搬家..

misman+++ 2015-06-02 01:35 PM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關個二三十年出來這點可是你提的噢. :rolleyes:
現在剛好放出來而已.

我雖然自己也是法律工作者但我不反對死刑噢,
但是我支持死刑不代表我要對相關質疑視而不見.
我理解不可能有完美的判決,但是司法環境確實是亂源之一.
(咦,以前總罵恐龍法棺,恐龍撿茬棺的鄉民怎麼碰到死刑突然又相信皇后貞操了?)
:laugh: :laugh:

皇后貞操就是妓女價.....

牌價多少就是多少......別想說弄個二公約的洋人玩意就可以就地漲價.....

syntech1130 2015-06-02 01:49 PM

引用:
作者人生開始
可能啊
不過你得先找齊左邊這三個人才行 :D



其實找其中的姐姐就好.
另外兩人是陪襯.
:)

aeoluss 2015-06-02 01:52 PM

引用:
作者人生開始
我要表達的是...
如果我們會願意花錢請人摸黑來做某些事情
卻不願意弄髒自己的手
那麼這中間一定有什麼值得思考的地方

每次看到類似的話題
就會覺得 很多人把死刑跟廢死講得太隨意
彷彿這些東西都只是一個idea 完全地欠缺社會實感...

或許就如你所言
網路上的言論 認真你就輸了... :D

這正表示了他們還有身為一個人的基本良知
即使面對的是殺人犯,還是會有壓力

從這一點也更突顯了
那些殺人犯竟可以對無辜的人、甚至是沒能力抵抗的小孩子下殺手
這種人毫無人性,還算是個人嗎?或者只是披著人皮的野獸?

這也是為什麼
劊子手或軍人這類職業需要特別的心理輔導
他們是為了保護好人
出發點跟那些殺人犯完全不同

aeoluss 2015-06-02 02:02 PM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關個二三十年出來,他至少還有機會獲得國賠.
(美國最近很多這類**殺案件,因為當年判刑的時候DNA不是必要檢驗項目,
現在DNA一驗一翻兩瞪眼,關了二三十年放出來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大吃大喝)
Google關鍵字: Innocence Project
BRYUi-8WEi0
2yV_HLDjMlw
後面這個關了快40年
如果直接殺了,人都死了,家屬鬧也是家屬受益而已啊.

雖然如果罪犯有罪所以納稅人要養廢物二三十年我也很堵爛,
可是今天如果你被冤殺了你OK嗎?

該檢討的是為什麼會造成冤案
跟刑罰根本兩回事

死刑廢除了就不會有冤案了嗎?
死刑結果不可逆;那冤獄結果就可逆?

幾十年的人生體驗,用金錢買得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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