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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123 2020-12-09 10:14 PM

請問大家一個問題....煩請解惑
 
請問公務人員或是地方首長,有權利在馬路上畫格子收費嗎?

原本是圍繞在廟周圍形成的夜市,就是在道路上擺攤,每星期擺一天,這跟很多傳統夜市很像,其實台北饒河街也是類似這樣的夜市.

先跟衛道人士說路邊擺攤是違法的,這我知道所以不用這來攻擊我,這是幾十年來問題,我也無法解決.

中華民國台灣某國的鎮長,因為響應縣府要讓夜市就地合法,所以授權某人或是某私人團體,在原本夜市的地方,就是道路上.....沒錯就是道路上,畫格子收費,然後收取暴利,名稱收取管理費跟清潔費,但費用幾乎比照一般私人空地夜市標準收費,但是清潔費一般夜市是算攤收費,他們是算格收費,算起來超過一般私人營運夜市的標準,而且管理費也不是論攤收費,而是論格收費,一格200元,清潔費一格100元,看起來不是很多,但一般攤商起碼都是2至3格,其實算起來要付出的金錢很多攤商都無法負擔,景氣差...疫情.....很多都快生存不下去了

其實以上只是牢騷並不是重點,很多人會說攤商都沒繳稅.....倒閉活該,這問題不是我這次想說的重點

重點是鎮長或是縣長,有權利在國家馬路上畫格子跟攤商收費嗎?不管自治條例怎規定,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地方首長有這權利嗎

還有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的問題,收取的這些錢不用歸公,完全是由剛成立的xx攤販觀光協會收取,所謂的攤販協會成員......反正不是白道人士就是了,這些錢完全落入他們私人口袋

這合法嗎?請問有懂法律的人士,可以告訴我這樣合法嗎
還強迫攤商必須加入該協會,不然就不可以擺攤,請問這樣合法嗎

有多龐大利益我初估算......就算600格....這很保守估計,600*200=120000元,清潔費600*100=6萬元,電費600*100=60000,總計是24萬元,相信我這是很保守的估計,實際上應該在30~40萬之間,就用24萬算...1年52星期可以收52次,24*52=1248萬

若是由政府單位收錢,或許就比較沒爭議.....問題是交給剛成立的私人團體..........

惡蟲 2020-12-09 10:36 PM

一、攤販管理由各縣市政府訂定相關自治條例規範,因此如果該處是符合當地縣市政府的相關規範,自然是可以的。

二、使用公有地或道路設置攤販集中區(也就是夜市…),本來就要向政府繳納規費。

三、攤販集中區申請設立一般都會要求成立管理委員會,因此如果該觀光協會就是申請設立集中區的管理委員會,那麼自然有權向各攤商收取相關金錢來繳納給政府的規費,總不能人家繳規費給政府租場地讓你設攤賺錢,你卻不用付錢給人家吧。

四、同樣的,依相關規定,管理委員會也有管理各攤商的責任,因此未向該管理委員申請的,當然不能在該集中區設攤,不想繳給對方錢,那就只能自己另外找地方,自己去申請設置了。

幻影123 2020-12-09 11:21 PM

意思就是政府機關可以在道路上畫格子收費就是了,我明白了謝謝

不是不繳錢給他們,因為一口氣嚥不下罷了,收取比一般夜市高的金錢,卻不用繳給政府,完全落入私人口袋.............

但我告訴你,我還沒聽過全台灣有哪個夜市,私人或是政府的,沒加入攤商協會就不能擺攤的規定,這還是地一次聽說

我們擺別的夜市也會依規定乖乖繳錢,不論多或少,太多就不去做生意就好

問題重點在於他們利用國家的土地營利,說白了就是不用成本,還可以收取暴利,這合理嗎?據我所知他們根本不用繳交任何金錢給政府,這就是一種割韭菜的概念,利用現成的夜市,只要申請通過就有源源不絕的金錢來源,合理嗎

但我還是感謝你的答覆..........

幻影123 2020-12-10 01:24 PM

還有其他人有不同的見解嗎??還真是只能這樣了.........

PS2 USER 2020-12-10 01:43 PM

(搭便車)停車格因建築工程被塗掉了,不需要在附近多設幾個嗎?
 
也借這個版面來問一下小弟心中的疑惑:

有些路邊停車格會因建築工程的需要就被塗掉了,
這樣的措施可以理解,但是主管機關不需要在附近多設
幾個停車格來減少對停車人的衝擊嗎?
還是大家只能忍耐?
就像有時隨便就封住路口,以方便他施工一樣?

先謝謝大家的解惑.

dkjfso 2020-12-10 01:43 PM

主要是要厘清一點
就是你確定他們真的沒有繳給政府一毛錢嗎?
如果沒有的話可以找立委爆料去查
這可能是涉及公務人員圖利罪吧
照理說應該沒這麼大膽才對

超軼絕塵 2020-12-10 01:52 PM

如果真的是公有土地卻被私人組織圈畫收費那當然可以追究
就怕不是你所想的
是不是有可能由公家包給這個組織經營管理?或租給他們??
在這裡恐怕無法得到令你信服滿意的答案吧
如果包含你在內有很多攤商都有這種疑慮怎不合起來查證陳情?

AndyCandy 2020-12-10 02:00 PM

你就去找當地白紙黑字的法規來看,都會寫得很清楚。
夜市的正式名稱叫攤販臨時集中場...

==========================
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

幻影123 2020-12-10 03:41 PM

引用:
作者超軼絕塵
如果真的是公有土地卻被私人組織圈畫收費那當然可以追究
就怕不是你所想的
是不是有可能由公家包給這個組織經營管理?或租給他們??
在這裡恐怕無法得到令你信服滿意的答案吧
如果包含你在內有很多攤商都有這種疑慮怎不合起來查證陳情?


我只能跟你說,人都是怕死的,誰敢挺身跟黑道抗衡..........
說的簡單做起來困難,小弟有妻小..........要我出頭我不敢
別人也是相同情形,算我小孬孬好了

我能做的頂多打電話去鎮長室,我手中有完整的電話錄音
鎮長親口說............他們只輔導成立攤販自治協會
至於收取的金錢......他們不會涉入,而全落入私人口袋不用歸公

我第一次打電話,由秘書接的,她告訴我攤販協會還沒成立,他們無權這樣做
在地上畫格子收費是違法的,他會同市場管理處.....要對方恢復原狀
他說就算攤販協會成立,也只能收取清潔費跟管理費
但還是不能在地上畫格子收取租金

過幾天發現地上又被畫格子了,我又打電話到鎮長室
這次鎮長回復完全跟前幾天秘書所答完全不同
他說攤販協會已經成立,他們已經授權給他們.................

其間只不過3天或是4天而已,答案180度轉變,不免讓人聯想其中是否有貓逆
收費標準這樣說好了,你原本一天要付出250元清潔費及電費
然後他所謂輔導合法,變成1天要1000元,收取暴利之後卻落入私人口袋,你會心服嗎
我們不反對漲價,但是不能過於誇張,還有其中利益不能完全落入私人口袋
必須有一部份歸政府,我們這樣要求過分嗎

chk 2020-12-10 06:53 PM

夜市管委會.背後大多是--民代
就這樣,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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