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
發生什麼事了, 虎大?
交淺誼深, 小弟也來支援您! 我也很不喜歡好人被害, 黯然離開, 壞人小人得志的劇情!! 我不勸您, 但希望您不要忘記在天堂還有很多支持您的朋友!! 我才不管說我觸犯第幾條, 朋友就是要互相幫助的, 不然還算什麼朋友!!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
|||||||
2002-04-16, 06:35 PM
#21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有食物的地方
文章: 725
|
蓋兔護虎計劃,已啟動
現在您可以大方的進來蓋兔 我們會好好的保護您
__________________
無情暗夜伴人行 飄邈雲跡孤月影 苦思沒眠心袂定 一夜咖啡聽雨聲 自古工程師無留名 只Debug滿愁城 爆肝注定 健康拆散 茫茫人海 何處是天涯 歸去來 任東西 加班是無奈 就算研發絕代 山也不曾改 情悲哀 恨似海 心事免了解 RD生涯 有現在 沒未來 |
||
2002-04-16, 06:39 PM
#22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4,331
|
虎兄,不管如何,我都支持你,但也希望你不要離開這個地方。
__________________
....................... |
2002-04-16, 06:41 PM
#23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
引用:
建議你不仿指出是哪些帳號,讓他們也有機會上來說說他們的想法,如果單純只是誤會,我想在網友的緩頰下,應該誤會能冰釋。畢竟這篇文章已經搬上檯面,如果沒有雙方當事人來弄清楚來龍去脈,我想總有一方還是會懷恨在心,你擔心害怕的是還是會發生,我覺得嚴肅去面對他吧!除非你確信離開就能一切平安無事。
__________________
★☆★☆★☆★☆★☆★☆★ 不斷持續學習,不斷保持懷疑 才能不斷成長,成就豐富知識 ☆★☆★☆★☆★☆★☆★☆ |
|
2002-04-16, 06:50 PM
#24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815
|
虎兄 到底發生何事 ?
__________________
塵封在心底的美好回憶,原來我們不曾忘記,只是.......想不起來罷了 .......... |
2002-04-16, 06:50 PM
#25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22
|
一頭霧水....
虎大啊...到底怎麼啦..
能把所有的事都講出來讓大家聽聽嗎? 有那麼嚴重嗎? 我們大家都把你當朋友 你這樣說走就走,太不夠意思了吧
__________________
阿母啊~哇系戴哈生囉~! 白癡猜謎:多芬.麗仕.莎宣.潘婷.....哪一家比較有錢? |
2002-04-16, 07:23 PM
#26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w965j/ g4
文章: 405
|
引用:
報告那個虎大,需要法律上的支援,偶弟雖然還沒畢業,但是應該有點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俺,ultraeggであります~ |
|
2002-04-16, 07:23 PM
#27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鳳山 大社
文章: 274
|
大家快把虎大留下來啦~~~
千萬不能縱虎歸山阿 |
2002-04-16, 07:45 PM
#28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10
|
不會是被人說要檢舉你吧~~~~
以前也朋友擺過一道~~~ 調查局還來我家~~ 我朋友也被他的朋友出賣過~~ 嗯~~不要想太多啦 順其自然 你不要理他就好囉 如果沒辦法的話~~~看法律途徑能不能解決了 你走了~~~~我的風扇怎麼辦啊 ~~~~ |
2002-04-16, 07:55 PM
#29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850
|
才經過一個晚上,就發生這種事情,
由虎兄的留言中可看出虎兄已經感到相當的無奈, 才會選擇此下下之策. 雖然是不捨的分離,但是,相信虎兄也有經過一番深思熟慮, 祝福虎兄,雖然虎兄可能是一時的迷惑, 不過,退一步,海闊天空,虎兄,放開心胸,出去呼吸一下新鮮空氣也好.. GETO BLESS YOU. |
2002-04-16, 08:21 PM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