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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台灣人很愛爭, 特別是有路權的. (而且這解說沒考慮到機車..)

不過, 我是至少會讓一台前側方的過去, 有時候兩台, 僅此.
     
      
舊 2020-09-25, 08:2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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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呀,有人讓路了,衝呀......一台黏著一台擠進來......
 
舊 2020-09-25, 09:04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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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KURURU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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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83
機車騎士被汽車逼車硬切,騎士氣得馬上「烙警察」來制裁駕駛 (中文字幕) -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6oeNfCg98Q

事件經過和後續:
這個事件是發生在美國康乃狄克州的南溫莎 (South Windsor),影片中的道路縮減路口是一個「拉鍊式」的匯車道。所謂「拉鍊式合併」(Zipper Merge) 就是指所有車都保持在原車道行駛,直到道路縮減即將結束時,鄰近車道上的司機再為即將要匯入的車輛預留足夠空間,以「每隔一輛就匯入一台」的方式來匯入車道,如此就能讓縮減車道上的車輛得以緩緩換道,像「拉拉鍊」一樣讓每個齒間咬合彼此,這種做法能有效利用空間與時間,大大改善道路堵塞的狀況,對容易塞車的尖峰時刻尤其有用。

而根據拍攝影片的機車騎士表示,警方到場後,雖然女駕駛不斷辯稱她並非故意要硬切,但在警察在檢視完行車紀錄器的影片後,依然給這名女駕駛開了兩張罰單,分別是「從右側不當超車」(罰金170美金),以及「任意變換車道」(罰金150美金)。

B.C. & Lowy: 機車騎士被汽車逼車硬切,騎士氣得馬上「烙警察」來制裁駕駛
https://forgetfulbc.blogspot.com/2020/09/merge6.html

此文章於 2020-09-25 09:10 AM 被 KURURU 編輯.
舊 2020-09-25, 09:08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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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URU離線中  
cdx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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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574
多數是道路設計跟教育問題
滿街台灣鯛~要改恐怕百年後吧...........
舊 2020-09-25, 09:11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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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x離線中  
Shin_Kazama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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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Area88 in Aslam
文章: 806
拉鍊式合併,我原則上都會讓,但若是已經到了禁止跨線的區域,我會考慮一下.....但真的對方兇一點,我還是會讓,沒必要跟人家拚這個

最常遇到的是百貨公司或大賣場停車場排隊,我大概都會算一下,我是插哪台車,或是我該讓哪台車,最近比較多人也會自主拉鍊式合併,比較少人會想硬切。
舊 2020-09-25, 09:28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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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_Kazama離線中  
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不會很困難,都可以訓練的,
寫在交通規則裡,考照的時候用動畫考就行了...
舊 2020-09-25, 10:17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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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離線中  
jouk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引用:
作者Swift
https://youtu.be/cX0I8OdK7Tk

以上說明甚麼是拉鍊式合併(Zipper Merge)

每次從交流道上一個已經車速緩慢的高速公路,我都要在那邊猜在主幹道的車到底要怎麼走

如果大家都有這種基本認知就好了


環河高架與忠孝橋匯入市民大道閘道
拉鍊式合併很常見,因為兩邊都塞

只是有些雜碎會貼著前車不讓
或者貼著前車要一起擠進去
舊 2020-09-25, 10:17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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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k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我是不想看這些骯髒噁心情況, 所以假日少開車出門, 工作日清晨5點到公司, 下班也避開巔峰.

最近有想要檢舉停在黃格的衝動, 但... 算了, 沒必要累自己, 改善不了多少且弄不好還有麻煩.
舊 2020-09-25, 10:36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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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ultrakane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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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chiayi
文章: 416
會讓,不過那種自行創車道,的自私駕駛是堅決不讓。

不過好奇討論一個問題,高速公路匝道匯入加速道很長的,大家都在什麼點匯入,正常併入遇到那種衝到加速道結束才要硬卡進來回堵住,都會覺得自己像笨蛋。
__________________
We don't need no education ....
We don't need no thought control ....
舊 2020-09-25, 11:30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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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kane離線中  
二手男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8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
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
流行駛。

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都有規定.只是沒有人記得.
舊 2020-09-25, 12:4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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