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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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nkingbooks.com.tw/acti...vity49276-3.asp
=========================================== 拍賣二手商品免稅,並非所有前手用過的東西,拿到網路上去賣就都免稅。網拍族還是要注意不能涉及進、銷貨行為。說明白一點,如果有網拍賣家透過管道蒐購二手商品,然後再在網上賣掉牟利,同樣是二手商品,因為是蒐購而得再出售,就要算是有營利行為,不能免稅了。 =========================================== 我想樓主,還是做人低調一點吧 如果有人去國稅局去捅的話,你生意也不好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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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1, 06:32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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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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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1, 06:47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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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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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點名我了耶 說我是源頭?要我道歉? 來來來 截錄一下我在本討論串的發言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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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 還有你PM給我的信 因為涉及隱私權 就不貼了 (也無關僅要) 你希望我就哪一點向你道歉? 此文章於 2011-02-21 07:29 PM 被 ood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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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1, 07:24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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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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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有人在這裡講的口沫橫飛 左一個店右一句店 莫名其妙 老是提你的店 要不要先跟站長申請認證賣家阿? 在PCDVD,買低賣高這種行為被公幹沒啥好怨的 而且你既然有營利行為 依本站規定 本應向站長申請認證賣家,繳費才能讓你做生意 管你賣的是新品還二手都一樣 今天站長不跟你一般見識停你權 已經是對你夠禮遇的了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
2011-02-21, 08:07 P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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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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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 大大 你最好來好好處理此事
該道歉也道歉了 還是有人不放我過 那現在我先提出警告 大大們你們好 我現在在此聲名如果你們在繼續讓我生意難做 或撥文對 我的人身功擊及對我工作上的損失 現在我也會提出法律途徑提告 不相信就等著吧 我以印出這篇全文 我有的時間 想要繼續的就來 返正你要走法律那就繼續吧 還有你說你要去國稅局去檢舉 那你去吧 這是我私人的主機 不是公司上的東西 還有我也可以告污告 我每個月都按時繳費的你不要亂講 我也不會在回你們了 直接提告 最多我店不開 你們就等著賠我的損失吧 |
2011-02-21, 08:17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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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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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好 就你這句話 請問你繳費給站長嗎? 是認證賣家囉,有辦法證明嗎? 那你以前那些不斷丟出來的主機是否有乖乖的在認證賣家區進行販售動作? 你可能會說那堆主機通通都是你自用的~在下倒想看看誰信? 另外 這裡是"二手區" 不是讓店家買賣的版 你在這裡公然強調自己店面的營利行為 還大言不慚要別人為你的損失負責? 此文章於 2011-02-21 08:30 PM 被 42章經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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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1, 08:28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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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桃園市
文章: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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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好熱鬧喔....嘿嘿..趁機擺攤...來喔~來喔~AM2 4000+..1000元..意者站內信聯絡..謝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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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1, 09:12 P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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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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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小弟在從事法律工作多年, 我還不知道徐兄您想告什麼? 容我說一句,歡迎您去告,刑事上沒有一件會成罪的 要告民事索取精神賠償? 如果您有錢有閒,歡迎到各網友住所地的法院提出告訴, 這可不是在警察局或台東地方法院就可以告人的, 別動不動把法律擺嘴邊,只能嚇嚇不懂的網友而已。 就您的案例.... 我在法院常看到原告被法官臭罵XD |
2011-02-21, 10:51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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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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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 我在這!!
這篇有蓋大樓的潛力 |
2011-02-21, 11:50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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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日向家院子裡帳棚內
文章: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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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
雞排小辣不要切~ 五十嵐粉條奶茶微糖少冰~~ 哇哈哈哈哈哈哈~~~~ 這事說真的也是樓主自己所造成的! 看看之前怎麼當垃圾狂殺價現在賣東西怎樣當寶貝喊天價! 會這樣也請先看看自己到底惹了多少人啊!! 你自己公佈過的資料被挖出來剛好而已啦! 畢竟那是你自己公佈過的資料被挖出來根本不會太難更稱不上啥妨礙隱私! 不然那些貼出人家公司名稱住址的文不就告不完了? 如果要告的話我覺得樓主別說求償了沒被反告就不錯了~~ 還左一句PCDVD大大右一句PCDVD大大! 你是想找誰啊? 誰叫PCDVD大大??? 人家只是懶的跟你玩下去才跟你倒個歉~ 你真的以為人家怕你告啊? 真的得了便宜還賣乖啊! 另外~~ 老實說很久沒看到這麼歡樂的樓了~~~ 如果我這樣回不知道會不會被告啊?? |
2011-02-22, 04:32 A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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