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or
加入日期: Nov 1999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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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您有沒有想過,好端端的怎麼會有個人恩怨呢?DH 數次主動對本站製造許多不受歡迎的事端(違反板規 1、3、4、7 條),我們對他也不只警告一次,最後仍然不願停手,我們只好把他列為不受歡迎的名單中! 站在管理者的立場,對一個常常製造事端而又屢勸不聽 的人,把他列為不受歡迎名單中,有何不可呢?這種處理方式,在各大 BBS 上是很常見的! 我們有我們處理鬧事的原則,對於這個原則,在生事者未能改善之前,我們是不會鬆動! 對了,即然列為不受歡迎名單中,他的站台內容如何我們不管,但我們清楚的是,如果一個人人品不佳,站台再好,我們都不會推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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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2-23, 12:57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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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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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490設計不良的問題,是好一陣子前的事
要翻翻討論區的舊文章,標題應該滿明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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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2-23, 01:14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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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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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站長大大
可不可以盡量讓事件清楚一點,也讓規範清楚一點呀 有些事不能做的話,就定規則出來吧 我早上的兩篇文章是不是因為提到不應該提的東東 所以就被砍了? 有點死的不明不白的人留..... |
2000-02-23, 01:55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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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or
加入日期: Nov 1999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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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章中,沒有相對提供直接之解決方法或疑難解答者,光只說去“某某的網站”中找,或“某某網站”有...之類的留言,我們會認為這是一篇"灌水"文章。
通常這類文章不太容易存活下來... 如果您言之有物,也順便把其他站的文章一併引過來,我們很歡迎你註明出處,在這種情形下,我們不會認為這是灌水文章,基本的認定是不會砍!至於網址被 MARK 成 *** 號,請聰明的各位自行想辨法,這結果是那位製作事端的人造成的,犯板規的人總需要一些處罰。 這陣子被砍的文章,絕大部份就是屬於第一種情形。 附註一下,我們對於非正式會員的發言會抱著稍微嚴格的態度來處理,請見諒。 |
2000-02-23, 04:0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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