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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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買的東西不是你的,露天作到了!還讓你上警局跑法院!
露天註冊了十四年,從沒想到這麼離譜的事會發生,姑且留下紀錄,可為趣味的閒聊談資。
如果有鄉民大神願意提點一二,或指陳小弟法盲之處,萬分感謝。 *懶人包: 搜尋 CW21090800355 跳到 寫給檢察官大人的事件整理 ---- 正文: 由於武漢肺炎疫情緣故,有一些地區的學子缺乏線上上課的工具,急需筆電或平板, 時有所聞。想說閒來無事,把之前整理打算拿回老家分送的幾台 iPad 先便宜賣給真 正需要的人。但是由於尚有瑕疵,需要維修才適合用來線上上課,所以一時耽擱下來。 一日在露天看到有人(carking49) 賣喇叭壞掉的 iPad 3,想說自己也有一台同樣症狀的, 於是總共花了 560 元買回來打算一起維修(2021/08/26)。 看了網路上的教學,發現換喇叭真的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想說能資源利用又造福需要 學子,就憑著一股莫名的熱血動手拆機,不只換了喇叭,還換掉原來缺損的插口排線, 畢竟將來萬一燒掉或起火總是有風險。 看著它達到堪用的狀況,想說是時候來測試計畫的可行性,看看市場上有沒有需求。 於是在露天和Yahoo拍賣上架,標上實惠的價格,加碼300元的清寒優惠還送保護套, 讓中低收入戶或清寒學子可以用約千元的價格 買到 iPad 3/32G。 商品內容:https://www.ruten.com.tw/item/show?22135826275597 面對實際市場的需求測試,很快有個退休的老人詢問能否優惠,我說優惠是要給學子的, 但你要的話可以送你保護套。最後在Y拍由金門大學的學子買走(2021/09/05), 雖然沒有用到清寒優惠,但是這筆收入可以讓我買進需要的零件機,我手邊還能接著整理出 幾台相似規格的平板,可以繼續提供清寒優惠。 當這樣的熱血漸漸沸騰的時候,卻降臨潑人冷水的 "露天讓你上警局跑法院" 意外事件。 ====== 2021/09/08 原來賣我的賣家 carking49 誤操作導致平台上顯示取消交易, 並錯帳把款項 560 退到我的露天金流。 注意:carking49 明白表示 "已經完成交易超過5天"。所以,該商品我早就取得所有權, 經過維修並轉手如前述,露天並不能凌駕民法幫我取消交易。 ====== 2021/09/09 他用露天通訊告知我這件狗屁倒灶的事情,我當場聽了三條線,由於我還有需要熱血維修的 清寒優惠 iPad, 我馬上表示不會提領這筆款項。但也不想花時間處理這種事,並告知: 你銀行匯錯款項,也是找銀行處理。 carking49 接著表示他不賣了,要我退回平板。 我心裡OS: 你媽好啊,東西是我的耶。自己的錯誤還要別人配合你是怎樣? 我回道(原文轉錄): /* 我們正常交易完成,東西已經轉手。這明明是平台的問題,你不請平台處理,我也沒侵佔的 意圖,威脅我也沒意思。我最近很忙,真的不行的話半年內會扣除處理費用後,退款給你。 (OS:本來想說兩個禮拜,但對方太白目,故改口半年) 平台處理不了,由我處理的費用 100 元。 (OS:我前前後後至少花了一個小時陪這公子練劍,起碼要有底薪吧!?) 您自己的錯誤,別轉嫁到別人身上。我不是您出氣的地方。 */ carking49 接著揚言報警。 ====== 2021/09/10 中午,露天客服打給我,我再次重申我的立場。 接著我進入露天客服>處理中案件 留言道(原文轉錄):(2021/09/10 13:08:03) /* 露天平台的錯帳,如果賣方要求我去動用那筆匯款再匯款給他,反而讓我有實質侵佔行為, 我還要負擔舉證責任。我不會動用那筆款項,也不願意介入賣方與平台的糾紛。 請客服務必尋求露天法務和金流好好解決這個問題 對於露天不處理自己的流程問題,反而屢屢引導賣家將責任歸咎於買方,本人保留法律追訴權。希望露天法務妥善處理,不要公堂相見。 */ 我後來轉念一想與人為善,把 carking49 剔除,這事情相對容易獲得解決。 於是在客服案件中,留言道(原文轉錄):(2021/09/10 16:08:40) /* 個人是建議露天花錢了事,平台自己退款給賣家。不然,一旦上了法院,你請律師也要花一萬以上。然後平台與我再協商如何處理爭議款項就好,不要三方搞成一團。 客服如果把這件事處理到上法院,對你也不好。趕快反應給上級,不要等到一發不可收拾。 */ 我出面設法幫 carking49 解決問題 (雖然應該不是他本來要的方式),沒想到他又私訊我, 揚言讓我上警局跑法院。 ====== 2021/09/11 中午,露天客服建議 carking49報警。 這下換我炸鍋,準備一發不可收拾了。反正到時候要上警局陳述事件經過,我就花了很長時間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整理交代清楚如下。 /* (2021/09/11 18:59:29) 檢查(察)官大人 暨 露天客服及法務 鈞鑒 案由:露天用戶 carking49 誤操作,露天平台設計不良而讓本人露天金流多了560的額度,本人待平台修正這筆錯帳時露天及carking49皆表態要報警處理 承堂事實,露天客服 案件編號:CW21090800355 carking49 誤操作並明白表示 "已經完成交易超過5天" (2021/09/08 14:32:09) 而該商品我早就維修並轉手在2021/09/05 於Y拍 賣出。 於民法上該物品的擁有者是我,在我沒有同意退回或售與 carking49 的狀況下 ,即使他用了極端的方法讓我的露天金流多了560的額度(注意:這不是我的資產,只是我在露天金流的信用),也不可能主張拿回擁有權。 而關於560的額度,第一時間我也明白表示這是露天平台系統問題造成的錯帳,理應由平台來處理,我不會動用,除非處理不來,我才可能 "花時間" 介入,去了解露天平台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不管露天平台設計如何,都不可能片面解除既成之買賣契約,凌駕我擁有該商品之事實。 但是平台設計成讓 carking49 以為按了退款鍵就能拿回權利,並且由於資料庫的認定而讓我的額度平白增加 560。問題明明在 carking49 的誤操作,和平台設計不良。今天要是他按了別的訂單退款,牽連的人就是其他不特定人了。 本人本來不願介入靜待平台修正這筆錯帳,但 carking49 的騷擾讓我不得不花時間了解一個我本來不需要介入的問題,並提出正式處理錯帳要求 (2021/09/10 13:08:03)。 注意: 560的額度是錯帳而非退款,因為從頭到尾都沒有我的同意所產生的。 結果露天平台反而慫恿 carking49 要求我支付我不應該支付的款項到他的郵局帳戶。 在本人表達不願介入的狀況下,carking49 屢次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並揚言報警。 今天,露天平台也表態要 carking49 報警處理,而非請法務好好處理本身系統的問題。 露天平台侵犯我的權利,並無端使我陷入司法糾紛,花費時間與無理要求周旋。 本人將會在訴狀準備好以後,逕行向地方法院提告,要求露天平台補償我的損失。 並讓 ptt 臉書等論壇社群媒體等,好好見識一下露天荒腔走板的行徑。 此致 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 結語: 對於需要面對的司法程序,雖然自己沒有理虧,但對不曾經歷過的人仍不免惶惶。 為了面對 carking49 的報警程序,已經找了很多資料惡補面對警局應訊需要注意的事項。 也把民法關於買賣的部份仔細瀏覽了一遍,確認自己站得住腳。 接下來,對於露天平台不思改善自己平台,反而弄狗相咬,隔岸觀火的惡劣態度, 實在希望法院能督促露天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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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08:3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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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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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還有人敢用歐?
我大概當年他們剛成立就註冊 但是後來發現他們幾乎不存在的客戶服務中心 就讓我覺得這個帳號不能留 依照現在台灣網購平台的資訊外流程度 來看 後來我就找了怎樣註銷露天帳號的流程把我露天的帳號註銷了 希望樓主你能順利弄完程序並取得合理的結果 此文章於 2021-09-17 08:52 PM 被 Pheni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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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08:51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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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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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甚麼是不當得利嗎?
你的確沒錯 但是別人錯把錢退到你的戶頭 平台也告知 你把錢轉還給對方有這麼困難嗎? 你可以主張扣跨行手續費 但是你不應該不去處理 縱使你沒有任何過失 上法院打官司是雙方雙輸 因為你一定要退錢給對方 有必要這樣嗎? |
2021-09-17, 08:5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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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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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法官、檢察官實在懶得管你們這種民事交易糾紛
應該會先叫你們去調解... 你繼續堅持的結果... 在我一個局外人的角度來看 一般大概就會認為是你拿了錢沒付錢... 就算是賣家的操作錯誤 賣家也已通知你... 請你把錢或商品交還 但是你卻有你莫名的堅持不願意交還款項或退回商品... 另外不知道在賣家誤操作取消交易同時 露天系統是否也有通知你?你是否知悉此一事實? 若露天系統先前已通知你此一取消交易訊息~甚至也通知你退回560元 你卻仍繼續你的堅持... 我個人覺得...地檢署、法院可能會站在賣方那邊的機會較大... |
2021-09-17, 08:58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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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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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話 ,就扣手續費還給他
生活中一堆事情要處理 沒必要為一件事情轉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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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09:05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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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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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開宗明義,東西已經是我的了,就算錢砸在我臉上,我沒同意要賣,所有權也不會轉移。 關於交還款項,今天你銀行戶頭多了一百萬,銀行可能要你先把錢提出來,再轉給它嗎? 露天金流需要我先把款項轉到我個人銀行帳戶,才能再轉出去。這樣我就構成侵佔的行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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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09:0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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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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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說不處理啊!我請平台先處理好,不然樹大有枯枝,人多有。。 我三天兩頭就要聽 閒雜人等 以報警威脅你轉帳,豈不是吃飽太閒。 真的露天能力有問題處理不來,我也答應出面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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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09:14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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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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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下個人認知: 如買方沒做匯款、賣方可以"不當得利"或"侵占" 追討nt.560, (IPAD 已交易給善良第三方) 但買方可主張扣除回匯款手續費及處理匯款成本賠償。 會建議先申請調解委員會,買方也對露天提出申訴。 此文章於 2021-09-17 09:36 P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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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09:27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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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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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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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09:3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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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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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正站在第三者立場...我只想先釐清 露天系統在對方取消交易後是否有通知你? 款項退回你的帳戶之後~相關金流機構有無通知你? 就這麼簡單了... 其他的...就像其他網友說的 人生中可以忙的事還很多... 此文章於 2021-09-17 09:45 PM 被 pgood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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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09:41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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