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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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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濃的瓦斯味3小時,所以要撤離。 這樣很奇怪嗎 不撤離難道等爆炸嗎 我們里長也曾用社區廣播 要里民注意xx附近有瓦斯味 要提高警覺 平常沒有的怪味道 本來就要提高警覺了 謝謝提醒 不過本人絕不會住到麥寮去 我是人.我愛惜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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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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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華運從高雄港的高雄加工出口區送料到仁大工業區的榮化 這兩地的管理機構:經濟部 中間管線則是高雄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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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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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次有民眾是在家裡受傷的嗎? 還有目前失蹤沒有找到屍體的其中一位是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主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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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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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應該是問重傷吧! 輕傷一定有 只是沒報導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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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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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阿1999也是要民眾安心回家睡覺 事後諸葛顯示 待在家裡反而沒事 不過誰知道爆炸會有多大威力 萬一...萬一爆炸連樓房都倒塌呢 要是我 絕不會拿生命當賭注 我知道其中一位是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主秘 所以我沒往這部分說 也是死者為大 3個小時很濃瓦斯味 沒有做為 市政府難辭其咎 與經濟部還有該死的榮化 同為3大罪首 只要這3大罪首 其中一個有做好自己該做的本分 今天不會如此慘烈 此文章於 2014-08-06 01:46 AM 被 loseles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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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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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同意市政府難辭其咎, 不過是在於沒有能及時掌握管線的所有者。 至於沒有做為的部份, 如果你所謂的做為是指在3個小時內“撤離”, 我是不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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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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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管理不代表就要出面維修,不過的確要善盡檢核,要求使用者維修 現行法規是否有規範的這麼仔細....... 今天如果有規範收送使用管線雙方必須提出清單,與府方現有資料交叉比對,或許就能減少這類以隱藏管線的問題(業者用了隱藏管線又想隱瞞出了事就只能扛下來) 若沒嚴格規範之下, 業者當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結果就出大事 稽查人員當然不會沒事找事,結果就全民買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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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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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除非你像管碧玲一樣,找到確切法條,不然以上都只是道德上的譴責,無能!犯法嗎? 但是當時的市府及中油,依據當時的法條看來是違法的可能性不小, 說他不道德,他可以硬凹,但若是違法,就不是耍耍嘴皮子就能過關的, 我猜相關人士目前應該都頭殼抱著燒,畢竟面對法律問題跟道德問題,後果是不一樣的. 無法可管聽起來很不爽,事實上你就是拿它沒轍. 我比較好奇871跟中油接下來要怎麼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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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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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常態性誤航的帳號討論得那麼認真 吃飽太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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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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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市政府2個罪名 另一個是 管線好像每5年要重新查驗更新資料 24年前的管線還記錄是福聚 福聚在2006年與榮化合併了 不是市政府一開始說的幽靈管線 所以僅命令另外2條管線封閉 若是3條管線都有列管 若是3條管線都有封閉 ....... 3個小時都無法減輕很濃的瓦斯味 單兵如何處置? 除了撤離 你有更好的處置方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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