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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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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般正常來說不能.... ![]() ------------------------- 離題一下,純粹假設(莫怪)∼申論題: 假設1. 當前方出現行人,而後方緊貼砂石車,且左右無處可閃避時: 此時若緊急煞車,勢必會被砂石車騎上來....將自己乃至行人壓死∼ 請問:該如何處置....?? 此假設有點類似: 假設2. 發生船難時,橡皮救生艇容量已滿(超載極限邊緣),且無其他救援: 此時有其他落海者,游過來攀附此一救生艇,若讓他們攀附,將導致全員覆滅∼ 請問:該如何處理....?? PS: 以上兩假設,和此篇主題完全無關∼也無絕對的是非.... ![]() 純粹是想探討此類『緊急危難』下『人性|道德|法律』等 還請見諒∼甘溫啦.... ![]() PS: 假設1: 可能是一般機車族較容易遇到的吧(前有人&後有大車) 完全考驗騎士的反應神經&運氣....若想人車平安,真可要老天保佑了.... ![]() 假設2: 是動畫『金田一』某一情節竄改 當初看到時: 只想到,何不大家都用攀附的方法(不登艇)....不就∼可能可救更多人....!? 只不過,若自己當真在那種『緊急危難』下....恐怕也∼考慮不了這麼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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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哉!?《勞動之王》∼工作是為了謀生?還是找死? ![]() 推薦:『遙遠星球的孩子(1∼4)』&『心中的小星星』 投票:如何健全『工會』 & 合理『會費』調查.... 汗顏:※※※∼為什麼不講理?? 本人親身經歷:『毀謗侮辱』真實經歷流程∼網路警察資料 ![]()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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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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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能理解在台灣這裡的法官心態.. 但是, 我個人在這方面是支持幕凡網兄的見解, 當然您可以說法官的認知如何如何.. 但用同樣的道理來看火車或飛機好了, 如果任意穿越鐵軌或機場跑道而發生意外時, 難道火車或飛機駕駛人也必需承擔部份責任嗎? 另外, 無照駕駛和酒駕肇事竟然不必負擔100%責任, 我個人也是覺的匪夷所思.... 不過相關的爭議也有不少人講過了, 這只是我個人見解,要炮的請便,我就不對這部份回應了,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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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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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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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一定會沒責任 但肇事責任比重一定會比踩油門 or 不剎車的作為來得輕、不是嗎? ![]() 踩剎車不保證一定會沒罪 但踩油門、不剎車…保證一定會有罪 你覺得你該挑哪一種 ![]() 此文章於 2011-11-07 11:12 A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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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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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急迫之緊急危難而除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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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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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火車要是看到前面有人任意穿越鐵軌,請問應該煞車鳴喇叭,還是加速前進反正不關我的事? 要是後者的話,那很有可能火車駕駛還是要負責任。 這就是為什麼在很多國家,火車經過有平交道的繁忙城市,都會以速度緩慢前進,不會滿速衝過去。照你和幕凡的理論,大可以之前就放下柵欄,火車在市區有平交道的地方以 100km/h 往前用力衝就可呀... 不過火車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不是開火車的,所以上面只是我的猜測。或許火車可以直接加速往前撞不用負責,不過我可以跟你講飛機。 要是滑行道或跑道前面有東西,塔台跟你講或你自己有看到,只要你不是過 V2,你不管直接撞過去,飛機損壞是你機長的錯。或是前面有雲突然來,你沒 IFR 沒 VFR on top,你飛進去,就是你的錯... 飛機在這上面的嚴苛程度遠比汽車想像的嚴重非常多。 當然∼如果今天你飛機正在起飛並且已經超過 V2 速度,人或其他東西突然闖進來被撞死,那機長不會有任何責任。並且要是飛機損傷,你在海外漏完油道安全下降重量然後安全下降,你就是英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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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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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速度應該有比較快
另外行人也有白目到 就這樣 另外 就算你擁有絕對的路權 也不代表你可以撞到人然後一走了之 此文章於 2011-11-07 11:23 AM 被 not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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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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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你要去翻鐵路與航空飛行器的相關規定 酒駕我是認為該修法負100%的責任(根本是路上活兇器、不定時炸彈) 但無照就未必了、因無照本身並不能構成事故之主因 不管對方車輛有無駕照、都不影響你保持安全駕駛作為的責任和義務 所以出事了還是得負責任… 此文章於 2011-11-07 11:21 A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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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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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意識到前面有危險的時候,換車道是更危險的行為, 因為這時候多是快速變換車道,沒有慢慢看的空間/時間, 要是這是隔壁車道的車剛好上來,那就變成打保齡球... ![]() 直接採煞車,最壞的情形就是你撞上去/被追撞,而不是整條路大家一起happy...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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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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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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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看到一條狗亂跑, 都要稍微減速了, 何況是個人...
![]() 那個路人當然有大問題, 可是駕駛那種開法怎麼會沒問題? 還有人為他的駕駛方式辯解? 這樣駕駛道德令人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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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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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影片中可以很明顯的看到,道路中央有水泥護欄做分隔, 平交道柵欄放下時,若有人穿越而造成事故,火車駕駛人若無減速需要負擔部份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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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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