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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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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來是中國賺錢去美國花,生病了回台灣用健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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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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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 3 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憲法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1 條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 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 、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 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 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等著看法院怎麼判 不過不給釋憲的話,大概也沒用 看傾中立委會不會聯署聲請釋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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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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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綠卡,美國籍還有台灣國籍回來都滿好用 沒事挑了個會有爭議,被抓包取消在那邊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白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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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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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故意的 1.製造兩岸對立的氣氛,藉以批判政府無能處理兩岸關係 2.宣傳政府迫害台灣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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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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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是故意,挑戰底線 不過就很xx行為,拿自己福利和退休金去賭~然後現在賭輸不服氣 此文章於 2019-04-09 11:30 A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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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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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國家要站在更高的高度 若認為入籍中國而除籍 只是單純認為因為彼此是敵對 所以入中國籍代價就是要除台灣籍 真的那麼嚴重 應該連大陸人都不能來台才對 憲法上寫的東西也不代表對 我還是保持一貫想法 要嘛就承認雙重國籍 不然就是雙重國籍全部違法 只要有雙重國籍就一律除籍 想跟大陸保持好關係 卻特別針對大陸 兩岸關係會好才有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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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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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律有規定,就依法辦理,不要大小眼,看人辦案。
不然就修法修憲,修到合法。 但是在修完之前,該辦就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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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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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國會給他補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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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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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來就是敵對關係,只是和平太久老百姓都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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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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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這麼覺得, 不是前面那句, 是後面那句~ 但, 這串我看到了一些情況, 不想多說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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