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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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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因為城市風貌,就可以強拆民房? 合法居住的房子在所有權人未同意就可以拆,而且還不是鑑定是危樓的情況 為市容為進步可以隨便拆,跟對岸有差嗎? 不用回覆任何說法,也不想回應,尤其什麼屋主貪婪、什麼多數人房屋被拆歸不得....有的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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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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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站上當初批大埔,文林院的人全睡光了嗎?
覺醒的青年中年跑哪去了? 過個幾十年這些人是不是會變成現在說的 "阻礙民主進步""需要等老一輩的走光社會才會進步"的這種人呢? 都更要繼續我贊成,釘子戶要解決我也贊成 但無視於法律判決讓建商強拆,套句柯先生常講的"可惡,該死" ![]() ![]() ![]() ![]() 這種事還能得到人們支持的聲音(即便是少數或帶風向) 那以後只會有更多無辜的人同樣遭殃 還是只能祈禱遇到這種事時,執政黨剛好是被覺醒青,中年抗議的政府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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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新莊
文章: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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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狀況像內文提的那樣...離家多年沒得回去...長輩還等到往生... ![]() 受的了得話就可以考慮繼續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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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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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台北市政府拆除龍腦戶與爆發永春都更案爭議時,網友灌爆其臉書要求其表態,戴立忍則一改高調態度,選擇不回應並關閉臉書。
![]() ![]() ![]() ![]() ![]() ![]() 戴立忍 您好,我是戴導粉絲專頁的管理員。謝謝您的建議,但是我們只是分享戴導相關訊息的粉絲,無法將您的訊息傳達給戴導本人,還請見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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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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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修改設計把這個釘子戶,土地變更為馬路用地,用強制征收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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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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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為什麼不是取得全部同意, 公告半年或其他時間搬遷後再拆除 有這種苦情要怪建商、市府還是釘子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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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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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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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沃草..你不會真的認為那些真的都是單純青年學生吧... 都是政黨在背後培養扶植的外圍團體啦.. 有了這些街頭經驗以後也方便從政啊. 這些職業學生怎麼可能回頭咬主人呢 一個龍腦一個永春.. 說拆就拆所向披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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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此文章於 2016-07-04 01:46 AM 被 s2588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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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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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一直對劉 郝的這項作為沒甚麼意見.... 我不喜歡郝龍冰[甚至是討厭], 我也不喜歡劉政鴻; 但是都不是因為都更 單單就這件事來說 要說清白不清白的?? 我也不知道哪裡不清白了 我自己是從來沒有在版上說過他們兩個人在都更上的問題 所以 你跟我講劉郝兩人 我覺得扯遠了 你也許覺得有相關, 但是 我認為這樣討論下去 會扯不完 理不清 在都市更新這件事上, 我個人的觀點:只要是多數居民同意 我贊成強拆民宅 你如果問我:"那要是你家哩?" 我會站在同意戶那邊 可能不是對的 可能大家覺得我是錯的 都無所謂, 反正我不是當官的 說說想法而已, 也不是帶風向 無論大家怎麼講 違法 站在kp那邊 像極權國家等等 反正我就是贊成都更.. (這件事情上, 我不認為跟極權/民主有甚麼關係); 只要多數人同意 就是要做, 這也不是要強姦 也不是要人去死(版上一直在玩照樣造句..), 我一直認為所有權是一種量尺, 並不是有/沒有, 而是權限 如果土地所有權是地主有最大的權限, 繳房屋稅 土地增值稅甚麼的幹嘛? 都是地主的不是嗎? 干政府甚麼事? 地主買到土地的時候 就地主最大了? 政府都不能動 實際上, 房地產有這麼封閉 可以讓地主自己決定所有的事? 說建商是為了利益, 難道地主不是為了利益? 這種事大家都是為了錢 而不是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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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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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繳了房屋稅、土地稅,繳了各種白道的保護費,結果說拆就拆,要政府、法律做甚麼 有政府、法律是避免私刑危害無罪之人,當政府大眾都無視個人權益時,找把槍保護家人比較實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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