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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iizzuunn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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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Hell
文章: 297
說的比天橋下說書的還精彩,警察分科勒...

乾脆來個超人或是蝙蝠俠,不然綠箭俠也可以......

事情是不是更簡單~~
     
      
__________________
~666~
舊 2016-01-23, 09:53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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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iizzuunnoo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9
引用:
作者P&W
都在贓車上,誰知道誰知賊?警察可以認定三個都是賊∼

電影看太多了你,手槍超過十公尺,子彈彈道就不受控制了,我在國外玩過,五公尺內我用貝瑞塔,可以在十公分的圓形內,試想這個放大到十公尺誤差有多大,要打的準都是槍要有地方架著,手持的要準真的要很有經驗,還是警匪槍戰這種有打到車子就不錯了........

那不小心買到贓車 載著全家出遊的 不就一家都是賊?

再想想 開槍跟贓車有必然關係嗎?
警方是因為贓車開槍? 還是因為衝撞開槍?

準不準是另外一回事了

一個是該被制止的卻沒能被有效制止
一個是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無辜枉死
一個是依法執勤 卻發生不想見到的結果
彼此相互間的關係是不同的...
 
舊 2016-01-23, 10:02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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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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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9
引用:
作者蘋果新聞
針對該案,輔大法律系副教授吳豪人說,警方執行公權力開槍,只要於法有據就不應苛責;但該案嫌犯逃跑時,警員站在車後,無立即生命危險,且開槍打中的不是駕駛而是旁人,恐難逃刑責。
銘傳大學社會與安全管理學系教授張平吾認為,該案警員槍法失準,也應檢討訓練是否不足。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鄭瑞隆說,警察應思考更多圍捕策略,確保無辜者安全。
律師侯冠全表示,警員開槍是否過當,必須視當時人犯有無危及警員生命、射擊位置是否合理,若不合理恐涉犯《刑法》業務過失重傷害罪,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受害家屬另可聲請國賠。

看到照片,子彈是從右後車窗中間射入
該警員不是說打輪胎???未免差距太大了
我看根本就是故意對著人打
這下子又要大家幫他出錢國賠
真倒楣~
家屬倒楣,國人也跟著倒楣
這些警察真的全部都該抓去重新訊練
舊 2016-01-23, 10:07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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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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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9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那不小心買到贓車 載著全家出遊的 不就一家都是賊?

再想想 開槍跟贓車有必然關係嗎?
警方是因為贓車開槍? 還是因為衝撞開槍?

準不準是另外一回事了

一個是該被制止的卻沒能被有效制止
一個是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無辜枉死
一個是依法執勤 卻發生不想見到的結果
彼此相互間的關係是不同的...

你跟嘴砲認真就輸了
舊 2016-01-23, 10:12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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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sdu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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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90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可是瑞凡...
應該打成蜂窩的...是坐在旁邊那一位....


一輛贓車在疾駛,頂多就知道有駕駛人,副駕座有沒有座人從來都不是開槍的條件 ...

贓車 + 衝撞*2 + 追逐 ... 才是

結案
__________________
女生要嫁,第一靠,第二靠個性好,第三靠你們家有錢,第四靠運氣
也就是說有點姿色但個性不好的還不用擔心,個性不好長的普通但家裡有錢的也還有希望,其他就看著辦,碰碰運氣吧
男生要娶,第一靠,第二靠,第三靠,第四靠運氣
有錢的公子哥&帥哥身邊身邊總不乏正妹,這是事實,顯而易見嘴巴甜會哄妹的,行情不會太差,再來也沒了啦,碰運氣吧
舊 2016-01-23, 10:14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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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sdu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覺得這種國賠很委屈? 不, 一點都不委屈, 盡量賠, 一命200萬, 衝撞逃逸直接開槍.
很快就不會有人去衝撞警察逃逸了, 除暴安良的錢, 值得! 什麼大巨蛋/花博/BOT免了.
對了, 雖然200萬賠給死者, 但違規違法的地方要照罰, 罪犯造成的損失也是要算.
到時候要扣回來, 不夠的話找當初站出來討錢的家屬補齊, 簡單明瞭有效.
印尼/菲律賓的台灣籍罪犯也不用要回來了, 直接土豆錢寄過去, 麻煩他們清理垃圾.
說真的, 台灣缺的是嚴刑峻法, 而且缺由局外人(非台灣人)來執行跟管理.
很認真提議交由電腦機器人, 直到絕大多數人都乾淨守法後再來變更.
清理垃圾總是要先弄髒手才能把環境弄得乾淨整齊, 藥治病需吃苦藥或甚至開刀.

我又在說夢話了, 齊家都做不到, 親戚就垃圾一堆了, 還要求這社會?
都只能寄望那些不良人士可以自然駕鶴歸西, 不然就是遠遠避開不見為淨.
耶? 怎麼跟對於台灣環境以及政治環境的觀點一模一樣?

此文章於 2016-01-23 10:31 AM 被 Earstorm-2 編輯.
舊 2016-01-23, 10:28 A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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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笑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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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引用:
作者yangtc
看到照片,子彈是從右後車窗中間射入
該警員不是說打輪胎???未免差距太大了
我看根本就是故意對著人打
這下子又要大家幫他出錢國賠
真倒楣~
家屬倒楣,國人也跟著倒楣
這些警察真的全部都該抓去重新訊練


對著人打? 那怎麼會打到人…
舊 2016-01-23, 10:29 A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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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笑紅塵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傲世笑紅塵
對著人打? 那怎麼會打到人…


對啊, 超唬爛的觀點, 要故意對著人打也真的很不容易啊.

先不說車窗都烏漆抹黑看不清, 兩者都在移動這企圖心真是高.

PS. 先修法台灣車窗阻擋視線的問題吧, 看得到裡面嗎?
舊 2016-01-23, 10:32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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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9
引用:
作者aesdu
一輛贓車在疾駛,頂多就知道有駕駛人,副駕座有沒有座人從來都不是開槍的條件 ...

贓車 + 衝撞*2 + 追逐 ... 才是

結案

我從來沒說警察不該開這槍
而是開了之後 發生預期之外的結果

而死者不管生前做了什麼
除非是他指揮駕駛衝撞
我不會像某些人一樣 認為死了活該..
舊 2016-01-23, 10:41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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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AhPaiN
Golden Member
 
SMiLEAhPa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總算有人點出來了
恭喜踏入法匠的思考領域..

不過對很多人來說沒差
誰叫他要坐在跟警察衝撞的車上 死有餘辜...

我離法匠還差滿遠的
事情不會只有非黑即白,但應該也沒有單行道。
一件事情的發生,他的後續也會因為中間發生了某些事情而有所變化。

駕駛衝撞警察,警察開槍理所當然。
但中槍的不是駕駛,而是副駕駛。
假如今天警察神射,把駕駛打掛了,那一切好說,問題是警察運氣差...

警察有辦法拿出證據說,是副駕駛教唆駕駛衝撞警察或是車子其實是副駕駛開車嗎?
我想很困難。
台灣應該不是有罪推定原則吧?

那誤交損友犯了什麼罪?
才16歲,那年紀還一堆人在打網路遊戲,你要他如何分辨這是損友還是益友?

這件事情警察警察開槍時機沒錯,我不認為有需要坐牢、炒魷魚。
但國賠是鐵定要賠了。
我也不認為家屬告上法院要求國賠或是法官判國賠是恐龍...
__________________
https://smileahpain.tw
回復的去年一月的資料,重新來過吧...

此文章於 2016-01-23 10:57 AM 被 SMiLEAhPaiN 編輯.
舊 2016-01-23, 10:56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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