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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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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討厭一些同性戀與其支持者 . 為其人身權益與理念
動不動就把歧視掛嘴邊 . 給人戴反道德帽子 ..................... 社會諸多理念推行亦然 . 人際溝通亦然 將自身與對象的關係搞得破裂 . 說服將成反效果 鬼才聽那些人生大道理 我是個堅實的反同性戀者 (不過我給予了尊重 . 為保持距離 + 他們是人) 來自我的男人性向(生物性)與同性戀者豬一樣隊友的支持(文化性) 待人處事以非我族類 . 對方亦將原技奉還之 俗稱 ~ 互相互相 社會協商轉變為社會鬥爭就是這麼一回事 此文章於 2015-06-25 12:50 AM 被 xx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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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6 您的住址: hualian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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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要叫他們妖怪啊!這是個好說法!好聽!
妖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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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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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個人的觀感和態度無足輕重 就像所有國家一樣 必須團結5-8%的少數力量影響[立委]選舉 甚至總統選舉 給[實質上]法律的保障 這才是同運團體想表達... 再者,同志也不需要你的認同 手牽手走在路上也不需要顧慮你感到噁心 當然你是覺得不喜歡 也沒有同志認為你是歧視 [道德上]的扣帽子? 我想你是搞不清楚吧... 同志爭取自身人權跟到德根本一點沒有關係 這是[人權平等] 你可以反對,這也是你的權利 你可以不喜歡,這是你的自由 但是你保持距離的恐懼感是你自己的問題...就別怪到別人身上 只因為你不夠了解這一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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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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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哀!沒完沒了 皮繩愉虐 "台灣大學有學生號召成立「皮繩愉虐社」探討性虐待傾向,上周社團輔導委員會以安全考量未通過申請,提案學生Lisa不滿,今天中午在台大校內實際操作如何綁縛,藉此強調安全性,並大喊「抗議實質審查、支持情慾自主」等口號,抗議社輔會擴權審查,並呼籲台大不要成為壓迫性少數的幫兇。" 我把皮繩愉虐套到您的話上 "你個人的觀感和態度無足輕重... 給[實質上]法律的保障 這才是皮繩愉虐團體想表達... 再者,皮繩愉虐也不需要你的認同 手綁手走在路上也不需要顧慮你感到噁心 當然你是覺得不喜歡 也沒有皮繩愉虐認為你是歧視 [道德上]的扣帽子? 我想你是搞不清楚吧... 皮繩愉虐爭取自身人權跟到德根本一點沒有關係 這是[人權平等] 你可以反對,這也是你的權利 你可以不喜歡,這是你的自由 但是你保持距離的恐懼感是你自己的問題...就別怪到別人身上 只因為你不夠了解這一群人" 此文章於 2015-06-25 08:46 AM 被 yypt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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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信義區
文章: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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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引用:
藝人都不簡單的,你以為他沒事會談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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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大陸某網民: 教授──咬唇鼓舌四處賺錢越來越像商人 商人──現身講壇著書立說越來越像教授 醫生──見死不救草菅人命越來越像殺手 殺手──出手麻利不留後患越來越像醫生 明星──賣弄風騷給錢就上越來越像妓女 妓女──楚楚動人明碼標價越來越像明星 警察──橫行霸道欺軟怕硬越來越像地痞 地痞──敢霸一方敢作敢為越來越像警察 流言──有根有據基本屬實越來越像新聞 新聞──捕風捉影隨意誇大越來越像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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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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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來補充一下 老婆身處音樂圈,所以我們周遭比較多的同性戀朋友,七八一下 有個名詞叫Gaydar,這是同性戀圈發展出來的新字彙,Gay - Radar (同性戀-雷達) 顧名思意,偵測同性戀的能力。 如你所說,Gay會不由自主散發一下些特質,例如:他們會「四目相交」。 一般異性戀,會自然去欣賞異性(check someone out),這也會發生在同性身上。 從他們互相看同性的眼光中,是否帶有「欣賞」的眼光來,也是他們在茫茫人海尋找族群的方式之一。 有些人,雖然是Gay,不過Gaydar並不靈敏,或者還在這個新身分認同世界摸索, 會用肢體去測試對方是否也對同性感興趣,導致對方不舒服。 這個在異性戀者其實經常上演,「誤會」「表錯情」被發「好人卡」。 其實就算異性,被碰觸或「表錯情」女生也會不舒服。就算男生,被不喜歡的女生示愛,其實也不見得會高興。 君不見PPT上經典「恐龍文」就是這樣出現的,更嚴重就變成性騷擾了。 不過在「異性戀常態」世界,對異性表錯情是可以被允許的,對同性表錯情比較不能被接受。 至於同性戀Party亂搞或性侵問題,這是人性問題,不是同性戀問題。 就有點像有人喜歡去夜店「撿屍體」,異性戀發生更多,所以基本上是「人格問題」不是「性別問題」 此文章於 2015-06-25 09:38 AM 被 Axel_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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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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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已經在自己身上貼了個標籤了,
方便其他人辨識自己的性向, 自然而然就會有認同、不認同的人去做不一樣的對待; 就像喜歡騎重機的人那樣, 同好,會去一起討論、一起約騎, 不反對的會去看戲, 不認同的,一看到就訐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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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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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把[皮繩愉虐]套上去 (屬於特殊性癖好 --->這本來就跟同志爭權無關) 其實呢? 也是合理 ---> 但這種[特殊性癖好] 跟所謂的[蘿利控] 也是一樣的吧? ![]() 一旦經過法律同意 --->當然而..就是實質的勝利 只是我覺得你想模糊焦點 --> 故意把[同性戀] 跟 [皮繩愉虐] 綁在一起 ![]() 恐怕是更加神奇吧~ 話說,把一大堆除了[異性戀]之外的各種不一樣的性行為一律打成跟[同性戀有關] 的標籤印象 比方說 [性虐待][戀物癖][丸藥成癮][HIV,AIDS][戀童癖]等等 就是活生生[反對同性戀]應扣上的標籤 最後 其實你真的不了解[同性戀這群人] 送給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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