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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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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躉售合約簽了就是20年間都是這個價錢,所以愈早簽愈有利 PV-ESCO有很多模式可以選 你說的那種是「委託設置模式」,費用你全出,業者提供部份保固,能板會保固10年以上,變流器約5年~7年,保固期過後必須自已維護管理,但錢也是自已全拿 另外一種就是「租屋頂模式」,20年的設置與維護都是業者負責,你只負責收租金,最輕鬆,但相對錢也拿較少 還有一種就是「管理模式」,裝置費你出,但業者維護,業者必須保證20年間設備都正常,但相對每年必須回繳一定%數給維護業者,算是上面2者的折衷方案 裝不裝或是選那一種模式裝就自行評估吧 此文章於 2015-05-26 11:10 AM 被 暴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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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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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本金約10年就拿回來啦 如果你有開工廠或農舍這種裝置量大的,5年就回本的例子也有啊 雲林農舍那邊就很多這種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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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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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大哥算錯了
那是要有廣大的地呀 此外還得考慮折舊與養護 還有實際日照時間 例如新竹以北的偏短 另外保固不保老化跟天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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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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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啊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環境 有人5年就回本,有人要15年才回本也有可能 只是有人說裝設太陽能一定都是賠錢,有點兒以偏概全 所以我稍微講一點簡單試算方法與個人所見的不同情形的例子而已 認定自已的所在環境是裝了也沒有辦法賺錢的 就不要裝就好啦,也沒人可以勉強 題外話 就我個人所見情形 一般民眾對太陽能的看法很特殊 問對"台電用優惠電價購買太陽能"有什麼看法? 會回答說就是搞圖利,圖利有裝設太陽能的人 問假設若有房子了會不會裝太陽能? 會說裝太陽能根本就賠錢,幹嘛浪費錢? 是圖利還是賠錢都是他們說了算 那究竟是圖利還是賠錢? 搞的我好亂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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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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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提的這個例子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前, 一般人還不能賣電給台電的時候領能源局設備補助費安裝的太陽能, 這種和現在可以售電的情形差很多。 現在的是像這種: 《國中小、戶政、地政所新財源》出租屋頂種綠電 嘉縣年賺428萬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80731 承租者裝太陽能發電板 回售台電 〔記者林宜樟/嘉縣報導〕嘉義縣政府前年八月起推動開發環保能源,將縣內國中小、派出所、衛生所、戶政、地政事務所等建物屋頂,租給廠商設置太陽能板發電後,售電給台電公司,廠商支付租金及回饋金給縣府,預估一年有一千五百萬元可挹注財政窘困的縣庫。 嘉義縣許多國中小屋頂,都已裝設太陽能板,供廠商發電。(嘉義縣政府提供) 嘉義縣許多國中小屋頂,都已裝設太陽能板,供廠商發電。(嘉義縣政府提供) 所得10%回饋縣府 目標1500萬元 前年八月起,縣府辦理縣管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出租計畫,廠商可於兩年內,在各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能板,將售電所得十%作為租金回饋給縣府;目前已設置一百五十九處,裝置容量達十三MWp(百萬峰瓦),一年多來,收到約四百二十八萬元回饋金。 縣府經發處工商發展科長許忠生表示,今年七月計畫期滿時,希望達成目標裝置容量二十MWp,全數投入營運發電的年回饋金一千五百萬元,目前與廠商簽訂十年租約,還可延長十年,二十年估計有三億元充裕縣庫。 許忠生說,因太陽能板裝設處有七成以上都是國中小,縣府規劃回饋金將以教育相關支出為主,廠商也承諾,租約到期後,將把太陽能發電設施捐贈給裝設單位,可繼續利用發電。 ----------------------------------------------------------------------- 太陽能一般超過一定的規模裝置量就要向能源局競標, 但是公家機關可以免競標申請所以業者會有租公家屋頂安裝的動機在, 業者為了確保收入來源保固或設備問題之類的跟本不用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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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草叢裡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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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政策就應該要從源頭開始
從建商要送建案開始 頂樓或公設部分就應該要開始強制安裝了 安裝範圍大小依建案土地的容積率跟建蔽率下去計算 設計圖只要沒安裝太陽能板 一律不給過件不發建照 你看會不會普及 簡單來說最大的問題就是出在政府而不是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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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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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記得不知道是現任
還是前任市長 曾經說要把台南打造成光電城 所有的公務機關屋頂都要設置太陽能板 網路倒是沒有資料可以知道後來有沒有做? 有的畫計畫進度到哪? 至於前面有人提到強制把太陽能發電納入建照申請的必要項目. 那房子不就更買不起? 現在台北市提高房屋稅.都可以讓都更快掛了! 那我也想強制新建房屋必須要設置一個小型屋頂雨水儲存設備或是滯洪系統.降低都市因短暫暴雨積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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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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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類雨水回收設備的可行性比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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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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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期待現任的, 如果是颱風天吃早餐或特別時機去中國散心不定時會去做. 至於"要落實的行政項目"就不要寄望了, 如果真的有在討論反而要更擔心, 知道嗎! 譬如建設好了, 說一區漲一區但都沒有定案的, 這不是我在說, 看出來跡象了沒?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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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腸道深深深幾許
文章: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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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多謝kazama提供的資訊 只可惜 ※由於廠商施工團隊行程接近滿檔,無法承接設置面積24坪以下的案子,尚祈見諒 QQ 房子不夠大的話還是得自己想辦法.... 順便問一下 太陽能板感覺也不便宜 若要自己搞的話 去對岸淘會不會比較划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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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鄉愛土愛查某 此文章於 2015-05-27 10:47 AM 被 好菌多多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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