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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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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上有信賴保護原則,人民在信賴國家行政作為的前提下所從事之合法行為應受到法律之保護,請問在沒有超速或闖紅燈而且已經採取合理措施避免碰撞的狀況下,因他人行為導致肇事,應不應該受到法律的保障啊 ![]() 引用:
駕駛人由發現狀況到車輛完全停止是須要合理的距離的(請參考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網頁上的資料),減速慢行固然是明哲保身之道,但只要沒有超速或闖紅燈的狀況,動輒拿沒有減速當成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立論基礎也未必站得住腳吧(60->40是減速,30->10也是減速,難不成通過路口時一律減速到可以隨時停止的速度才不會落入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大絕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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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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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減速是用來禮讓行人的,不是用來禮讓違規左轉的車輛
若今天撞到的是行進斑馬線的行人,那駕駛只能把所有責任吃下去,因行人在路口有優先路權 ,是最大路權,所有車輛都不能動到行人 但違規左轉的車輛並沒有路權可言,那等於是闖紅燈,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綠燈通行,沒有義務注意有無車輛闖紅燈,這是有判列可循的 若要以對方應注意未注意而起訴 除非檢察官能證明,駕駛沒有採取煞車或迴避動作,足證明未注意車前狀況 因為橋墩會擋到視線,看不到是正常的,故必須以駕駛有無防衛動作來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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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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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如果你開車, 後方車流量又大的時候 你要怎麼左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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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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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只能提早打方向燈 告知 停下來也是得隨時注意後照鏡 有左轉道是最好 沒有就是指能多注意多小心 此文章於 2012-05-17 04:17 PM 被 allenroy0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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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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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經過路口如果是無法注意到所有狀況的情況 像是橋墩 我是都減速到隨時可以煞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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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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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保障很重要 但是法律只是最低道德為限 如果大家都是這樣
只要我是綠燈 被撞到都是他們家的事情 撞死活該 這樣並不會讓我們的生活更好 那何不多注意一點? 加上應注意未注意 也不是我們說了算 會不會落入大絕 難道要親身撞過了 才能驗證 那為何不在事情發生前就多預防呢? 我知道自身的權益很重要 但權益凌駕過自身的安全嗎? 綠燈是我可以過沒錯 但是慢一點過 跟衝過去 難道享受這快一點點的時間 會比安全通過更重要嗎? 老實說二十出頭時就是因為這樣 騎車經過綠燈路口沒剎車 被違規右轉汽車撞上 住院三個月 期末考無法考 所以現在才越來越注意路口減速通過 難道你們都希望撞上了在上法院看看 到底會不會因為這樣被判 應注意而未注意? 能上法院也還算不錯 怕的就是自己連出席的機會都沒有 盲彎大家都會知道 不要超車很危險 為何有視線障礙的十字路口 卻認為有綠燈 一定不會出事? 命只有一條 拿了賭完了 就沒了 如果違規左轉的不是小屁孩無照駕駛 而是酒醉的大卡司機 那汽車駕駛就更倒楣了 此文章於 2012-05-17 04:35 PM 被 allenroy0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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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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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就是這樣,德國還有無上限道路呢,你覺的他們的生活不美好嗎? 守法的人就該受到法律保障,不該被不守法律的人破壞自已的生活,就這麼簡單 不如說說假如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判好了,這比較有助於讓其他人了解你心中的天平 此文章於 2012-05-17 04:47 PM 被 暴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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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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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成無雙超載..想成超載無雙.. 遊戲玩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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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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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我看成無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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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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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說的不是對錯 而是 怎麼保護自己的生活 不要太多意外 我也不希望 別人錯我還得負責 但是我們都不是法官 您也不知道您會不會遇到好法官 就算您沒錯 出事撞死人 跑了一大堆法律程序 這樣生活很美好嗎?運氣不好自己少了腿少了手 官司打贏 有比較好嗎?? 與其等他發生 何不多注意點 不讓它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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