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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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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海苔工程師去那邊餵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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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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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用講的誰都會 但講得對就沒幾個了 標準鄉民思維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Law.aspx 請檢索"都市計畫" 法規看不懂 或有看沒有懂 不要來找我 我沒有義務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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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遺棄)之黑名單 gipXX21 FXXD seedXXfer thrXXghhe cuXX02 cXXa XaXXer Yang saXX-ZER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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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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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Po個法律系最基本的網站想唬誰? 就賭你根本找不到法條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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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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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不要賭1下 我po能出來後 你要怎樣? 要賭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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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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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要能找到法律依據,我公開跟你道歉 請找出你說的第四點法律依據特別是指:包括位子長期佔用或睡覺 4.這座公園屬於公共設施,當然台灣任何人都享有使用公園的權利,有使用權利但不代表可以佔據(包括位子長期佔用或睡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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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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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政區沒了連文章都消失光光,
想當年dvdsir老大電得一堆人啞口無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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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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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灣的收容所非常的少,要安置這一大批遊民有困難。 但回到問題的基礎面,有人的論調認為公園是國家的, 國家是大家的,所以遊民有權利無償的使用公園,甚至搬出憲法巴拉巴拉。 但別忘了,權利的對面正是義務,這些遊民們都盡了納稅的義務嗎? 這些遊民,對國家的GDP有任何幫助嗎?(有啦,遊民的證件常常被拿去開人頭戶,創造詐騙界GDP ![]() 他們不用付出義務照樣享受權利,我們這些乖乖繳稅的人可真尷尬。 遊民的確是問題,但不等於讓他們無償住公園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別人給我的連結臺北市議會公報第85卷第8 期 正好大家在討論工作好不好找的問題,其中一段令我印象很深。 第八頁上半部 引用:
而且本段前面一句就是把水噴到遊民身上發獎金, 另外社會局似乎是花每月一人三萬元在照顧這些遊民(第五頁中間,當然也許是椪風) 真的是因為工作不理想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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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超級猩猩大道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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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PTT有萬華的苦主在抓狂~~他們的樓梯常被遊民尿尿...不過還是被圍剿~~ 他老兄比議員還偏激...說要開槍屠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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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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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哥 好久不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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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 ![]()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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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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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有沒有禁止公園位子長期佔用(一晚)或睡覺? 找不到法條不要躲起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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