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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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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引用:
作者greenbay
我這邊一堆撿破爛的阿婆...
如果是我的傘...那就送她吧
有很多都來跟我50~100的借
70歲的苦命老人...我實在責備不下去

會跟您一樣有同情心的不少, 問題是失主根本不知是誰拿了...
報導的最後...
"撿走遺失物,算是侵占,而且是公訴罪,就算失主不打算追究警察還是要辦"
     
      
舊 2011-08-12, 08:41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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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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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引用:
作者mount
拿的時候, 她頭上七尺那仙大概在打砲吧!

樓到這裡, 法律還好, 政治居然也一堆, 真是"屎尿味集"....
如有人因這樓被砍, 個人致上最深的歉意 , 一個老婆婆拿一把傘, 我也只說這個而已

疑~沒人發現...是頭上三尺啦...
 
舊 2011-08-12, 08:44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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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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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我想很多鄉民都沒有學生時代腳踏車被幹走

或是雨天雨傘被幹走的經驗

痛苦阿

擺明就是順手牽羊偷走的
可以凹成拿到自己家等失主領取
(在自家花攤附近撿到一把傘,擔心被人拿走,順手把傘帶回花攤,等失主來拿)

攝影機翻出來一翻兩瞪眼
(當天就是經過提款機,監視器錄下,滿頭白髮的吳姓婦人拿走掛在上頭的傘,就是這個舉動,讓70多歲的吳姓婦人被警察抓,還被送到地檢署法辦。)

給這些爛人比個幹

此文章於 2011-08-12 10:09 PM 被 藍色&憂鬱 編輯.
舊 2011-08-12, 10:02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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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離線中  
I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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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我想很多鄉民都沒有學生時代腳踏車被幹走

或是雨天雨傘被幹走的經驗

痛苦阿

擺明就是順手牽羊偷走的
可以凹成拿到自己家等失主領取
(在自家花攤附近撿到一把傘,擔心被人拿走,順手把傘帶回花攤,等失主來拿)

攝影機翻出來一翻兩瞪眼
(當天就是經過提款機,監視器錄下,滿頭白髮的吳姓婦人拿走掛在上頭的傘,就是這個舉動,讓70多歲的吳姓婦人被警察抓,還被送到地檢署法辦。)

給這些爛人比個幹



這些順手牽羊的傢伙確實很討厭

但是吾人所注意到的是另外一種趨勢

就是利用這種事來賺錢的訟棍

一張發票一元硬幣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東西

要和解還是要被告留前科

好賺吧

現在的社會金變態

邪人有夠多
舊 2011-08-12, 11:16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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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wencha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18
引用:
作者capitalm
一定是被朋友帶壞的



人笨: 這一定是學校教育出了問題!
舊 2011-08-12, 11:19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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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wenchang離線中  
藍色&憂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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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引用:
作者IDF
這些順手牽羊的傢伙確實很討厭

但是吾人所注意到的是另外一種趨勢

就是利用這種事來賺錢的訟棍

一張發票一元硬幣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東西

要和解還是要被告留前科

好賺吧

現在的社會金變態

邪人有夠多
你說的沒錯 不過其實侵占遺失物屬於公訴罪

如果是告訴乃論 那你講的我沒意見

此文章於 2011-08-12 11:22 PM 被 藍色&憂鬱 編輯.
舊 2011-08-12, 11:20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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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離線中  
ID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你說的沒錯 不過其實侵占遺失物屬於公訴罪

如果是告訴乃論 那你講的我沒意見


跟公訴不公訴沒關係

是心態跟意圖的問題

說穿了~就是鑽法律漏洞咩

此文章於 2011-08-12 11:29 PM 被 IDF 編輯.
舊 2011-08-12, 11:28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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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F離線中  
x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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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66
也有微罪不舉阿
檢察官可能就不起訴了
舊 2011-08-12, 11:45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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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夢幻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超級猩猩大道
文章: 586
不知道雨傘弄丟要怎麼報案~~
我只有報失過皮夾而已~~應該是被偷~
舊 2011-08-13, 12:02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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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夢幻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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