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313
|
支持陶晶瑩,
我住中和積穗附近,大清早二次見到一大群野狗 (約20隻)成群結隊在馬路上晃,很誇張,那些愛狗人士, 你們應該怎麼處理這些流浪狗?請帶回去養吧!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
如果徵養寵物稅只會造成棄養寵物潮,
變成只有有錢人才會養寵物, 有些人好心收養一堆流浪狗貓結果要徵稅乾脆通通丟掉, 之前寵物植晶片立意雖好, 但有人聽到寵物要植晶片就乾脆棄養, 結果呢? 製造更多問題, 政府做任何事要先三思而行。 引用: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
引用:
是沒錯,但是因為預算關係,也是沒辦法的事,所以只能先打疫苗控制傳染病。 畢竟流浪貓狗增加的來源不只有棄養,彼此相互繁殖也會增加數量, 撲殺在預算不足的情況下會是杯水車薪,而TNR如果成效良好, 可以暫時控制住相互繁殖這部份,接著棄養就要靠廣植晶片來控管了。 deerman兄也說的有理,一開始如果罰款及負擔太重恐會有爆量棄養潮, 也減少流浪貓狗的認養數量,所以循序漸進會比較好, 徵稅先不考慮,棄養罰款也暫緩,強制植入晶片先普及再說~ 雖然一時會有棄養潮,但這是必須要先承受的,當然要怎麼普及也是個難題。 公共政策既要考量人性,還要兼顧預算,規劃還挺傷腦筋的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0
|
冥冥之中 ~~~~~ 印證一些事
藝人李李仁(2011.10.27):「我就是配合,配合檢察官的偵查,然後盡量配合。」 藝人李李仁涉嫌違法雇用外籍看護,經過1個多月的調查,25日偵結,法院判決維持緩起訴1年,但原本判罰5萬公益金,提高12倍,變成60萬元。 而不久前郭台銘夫人曾馨瑩,外出逛街把外籍看護當傭人用,幫忙提東西,也被檢舉,上個禮拜曾馨瑩還專程前往勞工局說明,最後被罰了3萬元。藝人陶晶瑩(2011.10.27):「我覺淂很感謝法官,他有體諒我們家的情況。」 陶晶瑩得知結果後,維持之前的態度,說會虛心接受,但私下還是酸說「連台灣首富都沒罰這麼多」,把郭台銘一起拖下水。 不過士林地檢署說陶晶瑩誤會大了,犯法與違規的問題不能相提並論,李李仁是因為幫母親和岳母偽造巴氏量表,觸犯的是刑法偽造文書罪,而且緩起訴公益捐的金額是李李仁同意的,陶子恐怕沒想到,一句玩笑話,又讓自己跟老公成為焦點。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0
|
要解決野狗咬人的問題...要從根源著手..利用這樣粗糙公權力的濫殺無辜弱勢.....唉....我覺得很不人道...很殘忍...也對你們夫婦的行為..感到遺憾....也希望因為這一波"陶晶瑩說李李仁打電話抓野犬"模仿效應....而無辜葬生的孩子們...天堂路上一路好走...收容所獸醫叔叔安樂死的針針正在執行陶晶瑩李李仁交付的工作...一針..一針..一針..(不哭..不哭..痛痛一下下)..一針..一針..一針...(好..換你拉..不要要阿...)..一針..一針..一針....(好了~不要撒嬌了...要打針針嘍~~)..一針..一針..一針(就你最皮了~~每次都這ㄇ愛玩..來...要打針針摟...)..一針..一針..一針...........................................不敢想了唉~~好_沉_重
流浪動物最好的做法仍然是TNR,捕捉=>絕育=>野放 固定區域餵食(他們才不會亂跑追車攻擊人)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
引用:
這回,總算幹了一件好事,減少了流浪狗可能造成的傷害.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0
|
引用:
所以她老公被抓了 冥冥之中 ~~~~~ 早有安排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
如果不想殺生,簡單啊,抓到後集中管理,到一定的量就出口,還可以賺點外匯,讓清寒學生可以吃飽一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