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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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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那位洋妞的男友對那位留學朋友的菊花有興趣, 那不是很危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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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巴西,有可能來嗎?
文章: 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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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大大,您真是一針見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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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努力,也比不上外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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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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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同意你的說法.. 那種人太無恥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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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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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大家罵一罵之後
心裡比較好了∼ 當初PO這篇文章絕對沒有炫耀的意思 只是想跟版眾分享一下心情 其實這幾天內心的煎熬反而比快樂更多更多 自己果然不是這種劈腿的料 覺得對不起自己的女友跟那個女孩子 雖然不知道那個女孩子在想什麼? 但是看來事情已經一發不可收拾了 結果會如何呢? 只能奉勸各位版友 其實當好人是比較好的 我也想當好人呀... 此文章於 2005-01-09 01:36 AM 被 下巴掉下來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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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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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去跟法官說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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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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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被叛愛情的忠誠, 不但沒羞恥感反而還拿來這裡“告解”炫耀, 只是感覺你幼稚無知而已。 此文章於 2005-01-09 01:41 AM 被 hjfran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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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太平洋上的不沉空母
文章: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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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造業各人擔
出來混 遲早要還的 出來玩 開心就好 別太認真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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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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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奇怪?
該當事人是來告解的,我一點都看不出他哪裡炫耀 我是覺得該當事人上來PO這一篇文章是因為很多事情無法跟友人分享(難保有人說出去,那就真的等死了),不說又很難過,也不知道要如何處理,才上來尋求各位先進的意見,不是嗎? 現在社會這麼開放,人與人之間的價值觀與道德觀均不相同,小弟非常認同男未娶女未嫁,在未有"保證書"的情況下,大家是公平競爭的(扣掉金湯匙的小孩)也沒什麼好限制自己的男女朋友去多認識其他異性朋友,對吧? 如果我的女友真的跟她異性朋友有怎樣時? 她和他(該槍支擁有者)大都會受到心裡道德觀,以及良心的譴責。而你一定會有一些負面的情緒影響,又如何? 簡單嘛~合就在一起,不合就分開 你自己決定阿!! 愛情是如此強求的?在一起之後就不能認識其他異性男友,不能有所選擇?又不是獨裁者...... 如果她對我很抱歉,要不要分還是合的決定權在你。 如果她對我一點抱歉都沒有,那你何必為這種女人傷心流淚?她就是健,不珍惜長久建立的感情,不值得為她傷心流淚難過。 同理可證 如果你對你女友很抱歉,要不要分還是合的決定權在你女友(除非你瞞著她)。 如果你對你女友一點抱歉都沒有,那你女友何必為你這種男人傷心流淚?因為你就是(XX),不珍惜你跟你女友長久建立的感情,所以你女友不值得為你傷心流淚難過。 奉勸當事人,每個人對於愛情的潔癖不同,這一類的事情,還是盡量少玩,要不 就現在的女友告解,乞求她的原諒。 以上是小弟的見解,如有疑惑或是不解的地方,歡迎提出來與小弟討論,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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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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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我只是看不慣那種得了便宜又賣乖的炫耀文.... 2.高高帥帥∼眼神憂鬱是女性友人對我形容的第一印象...不是我自己在幻想 3.真要比帥.....我倒是想到個辦法...看是要用視訊還是相片還是其他方法... 可以請七八區站長、註冊時間超過2年、發文量超過100以上的資深網友來評評分... 輸的...今年年終獎金捐到印尼........我說到做到.....出爾反爾死全家...敢不敢 PS:我年終2個月..60K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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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TV:JVC GZ78T BSD:120CM AMP:DENON 4308 + USHER CP-777II ERTON CPU:I5 2500KMB:ASUS-P8P67LCD:Apple 23' VGA:ASUS GTX560-TI CASE:LIAN LI PC-V1000B-PLUS POWER:SilentPro Gold 1000W NB:Mac iBook DSLR:D300+50mmF1.4+60mmF2.8mirco+24-120mmF3.5 GAME:PS2-10K、PS3、XBOX、XBOX360、GC、WII、PSP、NDSLite、IPOD Video、CineClub HDP-X1 我.......高高帥帥∼眼神中帶點憂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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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中國.臺灣.臺北
文章: 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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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沒結婚
又是造業又是淫人妻女的... 到底有誰規定過 男女朋友只能一對一的? 不管男女 只要未婚 願意跟自己看對眼的人發生性關係又如何 不過就是換個口未來得到性****罷了 也無關感情或愛 再說 這種男/女 今天你不跟他樂一樂他一樣會再去找別人樂 有差嗎 想一起玩就玩不想就把機會讓給別人 事情不就這麼單純 在出於自由意志/不犯法/擁有本身身體自主權的情況下 WHY NOT? 樓主何須自責? 有的女人你愛他的個性/智慧/乃至於外表或跟他相處很自然... 不見得性方面也很契合 有的女人什麼都不見得好 但跟他性交很棒擬就是想跟/喜歡跟她做 也可純當性伴侶-他也同意即可 但最主要要看你能否靈肉分離啦 做不到就只好選邊站了 想當好人? 這樣不算好人嗎? 怎樣又才是好人? 都只顧慮到別人而對自己不好 對自己而言是好人嗎? 不想掀起筆戰 理性討論可 看的下去,看 無法認同者請自行在腦海中按下SHIFT+DEL 純粹提供多元/不同的觀念想法 沒有想要大家也接受/認同/實行我"個人"的價值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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