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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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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有,Costco 3C類一大堆 如果你指的是平板,Costco也有賣三星的平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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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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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的機制是什麼老實說以國家來說那是他家的事情
要進來a國賣,就要按a國規矩 要進b國賣,要按b國規矩 有個aya網兄一直義憤填膺沒意義 消保法不可能去針對特定商品規範 不論什麼商品就是看法律有無解釋 沒解釋就是按照消費者有利原則去走 沒錯,怕退貨就是不要去賣蘋果商品很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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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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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就是廠商整新如果要扣4千就拿回來自用或上網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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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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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來不及 廠商會回你已經處理掉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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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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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跟別人收四千肯定不可能便宜四千賣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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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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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 二 節 定型化契約 你可以先看看喔...不是永遠都只有19條... 一部法律法條這麼多...也些人永遠只看到他想要看的部分?? 也難怪一堆法官公務員等被無知鄉民OOXX.... 不過也是啦...鄉民最強的就是射後不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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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力效能機 CPU : R9 5900X RAM : DDR4 32G*4 主機板 : X570S Aorus Elite AX 顯式卡 : RTX2060S 硬碟 : 1TB SSD + 1TB SSD 螢幕: BDM4350 監控伺服器系統 CPU : E5 2699V3 RAM : DDR4 32G*4 主機板 : X99-E 顯式卡 : RTX2060S 硬碟 : 1TB SSD + (ST3000DM001)x4 RAID0 螢幕: AOC 39 曲面 + PHILIPS 43" 4K 此文章於 2020-12-31 12:26 PM 被 imgg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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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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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我可不是義憤填膺 而是某些人是站在一方立場設想 但我是從雙方立場來看這個法條的窒礙難行 以及造成現在這種買賣雙方仙拚仙的爭誰有理 樓主多次提供PCHome商品頁面的 "7天猶豫期非試用期"、"開通後無法退貨"、"酌收費用"之類 通通是廠商推託諉過話術,法律上站不住腳 但為何一堆廠商都這樣效仿 消保官又為何沒去抓這些廠商明顯的違法行為? 就是鑽法律漏洞嘛,樓主只要鬧大,找消保官、找記者 看廠商敢不敢賭對簿公堂,還是會息事寧人? 可為何要鬧到大家都這樣要吵才有糖吃? 引用前面網友的文 --- 消保官駁斥此種說法,強調消保法賦予消費者可以在收受商品後7日內,行使民法上「解除契約」權利的同時,也給予業者可以按照民法的規定,於契約解除後要求消費者把應退回的商品「回復原狀」,如果應退還的商品被消費者毀損滅失,或其他因消費者的事由,致不能返還時,消費者就必須償還商品因毀損滅失造成的損失價額,所以對業者沒有不公平。 --- 要求消費者把應退回的商品「回復原狀」 拆來玩過要完全回復原狀,難道有時間機器可以逆轉嗎? 前面還有網友說記憶卡這種一次性破壞包裝的 拆來用之後退貨也完全不用花一毛錢,絕對合法 老實說啦,那只是便宜小東西廠商懶得跟你爭罷了 這就是台灣法條有問題 但不是每個消費者跟廠商都一定會照法律途徑走到底 不是消費者認賠吃虧、就是廠商認賠吃虧 如果全部照法律來走,台灣網購市場絕對大動盪 逼到立委不得不修法完善,現在只是過渡時期沒去改善罷了 至於每個國家的玩法自然不同 現在在吵的美豬、貿易協定其實也是同樣的事情 美國不喜歡台灣的作法,這不就施壓逼台灣修改 所以台灣很多貿易協定都簽不了 以前薪水很多年沒漲,台灣很多商品比國外貴、服務差 這些都是因果循環啦 此文章於 2020-12-31 12:46 PM 被 aya009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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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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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點好奇,廠商如果收到退貨3c產品,在仔細檢查外觀沒有破損的情況下,有沒有辦法重新包裝然後消除一切什麼網路開通訊息直接當新品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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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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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看產品,沒有絕對答案 如果是在地生產包裝、且有完整權限 只要丟回生產線重新包裝成全新機就能當新品賣 但現在是全球化時代 一堆產品都是國外生產組裝 導致還原成新品增加難度 以蘋果產品為例,難道送回中國鴻海廠重新包裝? 這樣太沒有經濟效益了,也許會定期弄一批回廠整新 另外有不肖業者自己用熱封膜重新封好來賣,但其實沒法100%還原 所以有時候會有網友PO文抱怨網購商品似乎有拆封使用痕跡 現在比較正當的廠商都會把這種當作福利機來賣 另外也有聽說有人買到官方蘋果整新機 外觀都全新,但拆開會發現有些零件不是全新 而是良品零件拚湊出來的,但不是每個人都會拆機檢查 所以很難確認訊息真偽以及數量多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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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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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也只看你想看的部分而已不是嗎? 消保法定型化契約規範又不是專屬通訊購買 非通訊購買一樣適用定型化契約 你提第二節,我截第二節第一段給你 第 11 條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當定型化契約在通訊購買的情況下 本來就是看19條了 定型化契約非先寫先贏 只要與法條牴觸,就自動消滅了 要證實這種定型化契約動不動 20%, 30% 要價對消費者公不公平 實在太容易了,沒有業者拿得出來 因為本來就是亂喊的 引用:
你看事情的角度很奇特 沒有批評的意思 消保法裡,通訊購買法條的出現 從最早的書面郵購,那是一連串的血淚史 從消保會每年的申訴案件來看 很難看得出來廠商是弱勢的一方 不管國內外,就算是美國 消費者永遠都是最弱勢的一方 如果法律今天沒有這樣定 那今天就是能騙一個是一個 如果覺得法律該修正 我建議可以去提案,串聯支持者覆議 我相信你可以找到很多跟你有同樣意見的支持者 引用:
你知道"整新"是甚麼意思嗎? 就是有消費者退貨或送修 而產品由於保固期或維修費日曠時 採取換新或提供正常良品 那些被留下來的東西修好後 如果料件不完整,能用的就留下來殺肉 而料件完整修復完畢,就可以丟到官網賣整新價 它的整新價也遠低於教育價 零件不會是新的,本來就是可以預期的 如果你買全新,結果裡面是中古料件 這才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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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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