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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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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超速證據mark 掉 說不定沒尾燈的前車還得分攤多一點肇責
嚴重超速問題, 雖然高速警察不能直接拿這開單 但上調解庭被問車速開多少 很難閃的主要肇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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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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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超速,這部分需由經過標檢局的儀器舉發或是量測才可認定為超速。
2.在美國某些州超車道的標語是"KEEP RIGHT EXCEPT TO PASS"。 我認為"KEEP RIGHT EXCEPT TO PASS"這樣的定義才是適合超車道的。 至於"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但這樣的條文就會讓內側車輛一些快樂錶的駕駛不願意讓道而容易產生行車糾紛,例如很常見的 我明明就開100你幹嘛閃我大燈我幹嘛讓你超過我?但殊不知其實才95公里... 正因為大家的時速表都有一定程度的誤差或是準確性,所以"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就會讓駕駛間有了爭議,包括有的駕駛會用到測速器的10公里寬容值,一來一往就差了15公里了。(95->110) 兩輛車如果遇到雷射槍,95KM的可能還要吃罰單咧...因為未達最高速限,而110的因為未達111超速11公里的門檻還免罰,所以你說這法條是不是怪怪的~ 根據 ARTC 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汽車時速測試,在無負載條件,以空車重加駕駛員加必要儀器測試,時速表上的數字,必須大於真實車速。 速率計法規檢測,必須滿足「 V2/10+ 4km/h≧V1-V2≧0 」此測試條件,V1 代表錶速,V2 則是真實車速,按照此公式計算,當錶速在時速 40-44 公里時,真實速度約在時速 40 公里左右;錶速在時速 120-132 公里時,真實速度約在時速 120 公里左右,檢測速度越高,法規所允許的錶速與真實車速差異就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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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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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樣算不算離題 最近剛好再看新車所以有聯想到
後方的車子 如果是新一點的車子有AEB 系統可以即時判斷到 然後自動煞停嗎 ? 如果影片中的例子 有多了一台行進中的前車 後車有開啟ACC 如果前車是往其他車道閃 後車應該就是跟前車去變換車道了 如果是急剎車 應該又還是回到AEB這個機制觸發問題 不知道我這樣理解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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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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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想知道 前車沒開大燈,後車又大幅超速 兩個因素加在一起,AEB應該很難啟動 前車如果有開大燈,似乎就難說了 (就算AEB有啟動也無法避免這場車禍,但是可以降低傷害) AEB終究只是輔助,太多因素,變因太大 就算晴天、各種條件都符合AEB工作環境,也不表示AEB一定順利啟動 相反的,就算AEB沒啟動也不需要太意外 輔助程式真的就是輔助 意外發生前就賭AEB會不會啟動,AEB沒啟動車商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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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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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EB有時速限制,影片車這種200+KM/H的不一定能作動, 但即使作動,這種速度也無法保證能及時煞得住。 有ACC比較實際,雷達偵測到前車就會自動減速, 但也要看該車配的ACC效能,很多作動上限也只能到180KM/H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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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儉持家散假狼的歷代CPU小兵--- Pentium 2-300oc450 (Deschutes) --> Pentium 4-540J (Prescott) --> i7-920 (Bloomfield) --> Xeon x5675 (Westmere-EP) --> i7-14700k (Raptor Lake) 時隔多年的大更新
此文章於 2019-12-27 04:26 PM 被 kaosc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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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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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跟我叔叔年輕時一樣, 他開Camry 2.2在台北市窄巷內"只"跑40,旁邊的姑姑卻嚇得要死, 原來他的40是mi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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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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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Euro NCAP定義,AEB可區分為三種:
1. City Safety:適用車速10-50 km/h,主要針對低速前方車輛防撞。 2. Inter-Urban:適用車速30-80 km/h,主要針對高速下之前方車輛防撞。 3. 行人防撞系統:適用車速20-60 km/h,主要針對中低速下之前方行人防撞。 基本上都是用於市區的防護,在高速公路上AEB是不啟動的。 但是ACC 主動式車距調節巡航系統就有可能派上用場,因為是雷達波所以不開燈也沒差,唯一問題是兩車的速度差太多,當進到雷達有效距離的時候,大概也已經快要撞上了...(作動範圍不同廠牌有不同速度極限30-120-160-180-200) 此文章於 2019-12-27 09:24 PM 被 f5099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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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新北市靠近研究院
文章: 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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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車禍沒死人已經是萬幸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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