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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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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 前擋風玻璃以及兩邊窗戶不准貼 (結案).
這是N年以前的記憶了, 現在有沒有改我沒去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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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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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喜歡裝深色,不過家裡的人比較守法,交車的業務也是(可能淺色便宜),所以我只能含恨接受,並期待大家和我一樣守法,不然不是覺得自己很像白癡...
你就說法律規定透光率75%了,可見法規很清楚,法的東西你還問我幹嘛 上面有網友說外國規定不能貼,就看你們的外國一不一樣了 我們家都盡量守法,很少違規被罰,真的因為違規被抓到也只好自認倒楣,不太抱怨法規,可能有些人喜歡遊走法律邊緣或有其他個人考量,所以見解觀點不太一樣吧 引用:
此文章於 2018-11-22 12:36 P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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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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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是每個州有不同的規定。 https://drivinglaws.aaa.com/tag/glass-window-tinting/ California Window tinting is permitted only for the side windows to the rear of the driver; rear windows may be tinted but only if the vehicle has outside mirrors on both sides that provide 200 feet of visibility; the uppermost portion of the windshield may also be tinted. 看起來前擋只有最上邊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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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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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啊 你前面不是講說 會「低於」法定透光率就不要「安裝」 (看我多好心還幫你翻譯好了) 怎麼交車又裝了 你知道可以要求業務不用送隔熱紙嗎?(其實要求他什麼都不送也可以,直接算便宜一點) 你的期待是你個人的期望 問題是這個社會上就是會有很多事不是單純守法就好 更多時候是過時的法條限制住社會的發展 你喜歡深色有隱私的需求 但是這就跟我前面講的「數據」有相關了 你知道你車上隔熱紙的透光率是多少嗎?不過你回答不出來是正常發揮 我不會期待你講得出數字的 而且我前面講得很清楚了,「營業用自小客車」才有罰則 但是透光率這條對於 「自用小客車」 是沒有罰則的 現在光是「檢驗」這個環節我都沒聽過台灣有哪個監理站有標準程序或是相關設備使用的 而且我從開頭就講得很清楚 「科學證據」 就如同抓超速一樣 歐 順道提醒你一點 這裡講的透光率 是 [擋風玻璃] + [ 隔熱紙 ] 算出來的數據 不是單指隔熱紙本身而已歐 不過我想你應該數理不錯 這種小計算應該難不倒你的 跟國外一不一樣我就懶得查了 各國都有類似的規定 台灣這方面還沒有進步起來 不過更讓人擔心的是政府如果注意到這一塊會不會又端出很蠢的罰條希望所有的人都當白痴 就像上次抓排氣音量 結果執行端都在抓改裝一樣的問題 不過很可惜台灣沒有像日本一樣有優良駕駛執照可以證明你們家都超級遵守法條 不然我一定很想給你鼓鼓掌的 如果你所謂的「聊天」要充滿暗示跟預設立場跟喜歡打迷糊仗的話 我也只能期待你能夠用字遣詞稍微精準一點 不過那也只是我個人隨意說說而已 有的時候過分期待是會讓人覺得很像白癡就是了 引用:
我想 oversky. 兄的回應應該更多是回覆樓上 耳風暴 兄 的回文比較正確才對 不過以我之前待最多的 Florida 路上也是蠻多有上隔熱紙的 前擋的比例就比較低一點 ![]() 引用:
尤其黃昏或是下雨天更慘 平光效應會讓行人淡入背景裡面 會更難分辨 此文章於 2018-11-22 01:01 PM 被 Pheni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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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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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量過我家車玻璃知道違法了嗎?還是你只要腦補連測都不用測了?
如果沒罰則那就好,表示大家都不會被罰。不過我家是用淺色的(兩側,前檔我也忘了有沒有貼),可是你的意思好像要用深色才有安全感,我就不知道實際上路是哪種比較安全了,說不定你家用的等級高很多 之前應該是你先找我碴的,我一般發言只對事不對人,除非一味只批評台灣的人。既然你那麼理性科學博學多聞,和你辯論應該討不了好,我認輸就是了 引用:
此文章於 2018-11-22 01:18 P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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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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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我沒量過你家的車是怎樣的 但是違不違法不是我判定的 我不是執法機關或是檢驗單位 2: 是你說你喜歡深色的 ∼ 我可沒說過要深色才有安全感這種話 請不要把你講的話往我嘴裡塞 3: 實際上路哪種比較安全也很難有定論 至少前提是能夠清楚辨識道路號誌與狀況 不過那句 「說不定你家用的等級高很多」這話可以不用說了 除了滿滿的酸味之外我感受不到別的 家裡幾台車也只有我媽開的 Volvo 出於安全理由我自掏腰包幫她換了 V-kool 方便辨識側邊路況 前擋因為之前才貼 FSK 的冰鑽 所以沒必要換 深淺色與隱私高不高其實關聯不大 跟隔熱紙外層的鍍膜顏色比較有相關 但是大多數人都會認為要 深色 才比較看不透 4: 我只是針對你發言不準確的部分回應 ∼ 站上很多人都有過跟我交手的經驗 我原則上也不記仇 只單論在板上的發言論點進行討論 不過我就不知道對你來說 是不是提出台灣需要進步的缺點部分 就算是批評台灣了 在需要數據討論的空間下 如果要討論只是想講出自己講的論點 但是又沒有提出相關輔助論點的話 其實也只是淪為情緒抒發而已 既然可以對事不對人的話 還請閣下回我文的時候高抬貴手 稍微花一點時間將你的論點描述清楚 像這種誤會相信可以大大減少的 謝謝 此文章於 2018-11-22 01:30 PM 被 Pheni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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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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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是起因你抱怨台灣監理單位的執法,我家車子從沒碰過相關排氣噪音問題,所以才奇怪什麼樣的人會碰到,這應該怪我見識太少
不加隔熱貼紙就會被看光光,這也是很奇特,前面就有人問說到底是要在車上做什麼了 所以我說我個人能理解貼隔熱貼紙的需求,因為我也想要,所以也盡量在安全守法範圍底下做,然後覺得所有的人都能這樣做最好,不應該用太黑的隔熱貼紙危及自己和旁人的安全。政府的規定通常有其合理原因,很常是台灣人太喜歡搞種種違法例外。我的確是不知道只要有裝前檔貼紙就一定會超標這回事,真的嗎,那我還要研究一下我家車子到底有沒有裝,因為真的有點淺 引用:
引用:
此文章於 2018-11-22 02:07 P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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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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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輛只要靠近行人不到三個(斑馬線)枕木紋(3公尺)就屬於未禮讓行人,是可以被開罰至少1200最高3600的罰單。喜歡逼迫行人的人早晚有一天也會踢到鐵板。 此文章於 2018-11-22 02:45 PM 被 Recoi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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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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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來你還真不理解台灣在這方面的做法是怎樣的 我先就之前的舉例 在 排氣音量 執法 那陣子的狀況跟你解釋一下為什麼我會這麼痛狠台灣的執法狀況 在開始之前 我個人建議你可以先看看一個文章 https://noisecar.epa.gov.tw/public/...8B%E5%BA%8F.pdf 這是台灣政府官方的 排氣噪音取締作業流程 你可以看到 文件第二項 執行階段 第五條 的內容 由駕駛員針對違規車輛進行連續性之測試三 次,包含轉速穩定於規定轉速後急放油門至 怠速期間,依所屬管制標準期別取其最大或 平均值記錄之。連續三次有效測試結果之差 異,須小於 2 dB(A)。測試期間引擎轉速、 風速或背景噪音超過規定範圍時,該次視為 無效測試,不列入紀錄。 其實條文寫得很清楚 就算是疑似改裝 測試結果(音量)是通過的話 也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在 執行的層面上來說 就會產生很大的問題 因為這又牽涉到職權劃分的問題,要檢驗的話 必須要有環保人員在場使用分貝計進行測量 那問題來了 ∼ 環保人員的比例跟警察的數量能夠支援那麼多的勤務 那怎麼辦? 警方先問你有沒有改管 ∼ 有改管 那你倒霉了 不管你合不合格 都要你去驗車 參考這個連結 ∼ https://forum.jorsindo.com/thread-2510358-1-1.html 後續 https://forum.jorsindo.com/thread-2510352-1-3.html 我們光看文章就已經頭暈腦脹了 更別提遇到這種狀況一肚子火的當事人 而且其實重點如同我前面所說的 ∼ 在「音量」 而不是「改裝」 (更何況排氣管更換本身就是合法的) 你說是台灣人喜歡搞種種違法例外 那如果是政府單位本身就是違規單位的話要怎麼辦? 遇到像是這種狀況的話 你也要自認倒霉就乖乖修車去是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815/1236207.htm 更別提我們台灣每年出口多少排氣管賺進多少外匯 結果在台灣本土還是有很多執法單位把改車視為違法 車輛零件買賣合法 但是裝上車就變成「疑似」違法 你說這種認定好不好笑 至於前擋隔熱紙違法與否的問題 在沒有數據的前提下 是很難認定的 (我忍不住又想挑你的語病,是「低於標準」不是說「超標」這樣講話很容易有語言邏輯上的誤導) 我這樣講好了 如果你原廠玻璃假設出廠的透光率是 90% 好了 (很多原廠車的玻璃都差不多這個數據,實際上也不是玻璃就是 100% ∼ 這牽涉到科學檢驗的問題) 你貼上一張透光率 85% 的隔熱紙 那就約略計算是 76.5% 還是合格的 如果貼上的是 70% 透光率的隔熱紙 算出來是 63% 那就是不合格了 但是說真的每個人的雙眼能力不同 有的人算出來透光率只剩 35% 還是開得好好的 有的人什麼都沒貼也照樣撞車 但是意外之間要怎麼樣跟隔熱紙太黑連結起來? 以意外發生的狀況下 當然很多人會說 天太黑 之類的說法 然後問題來了 假設我們一般路上的執法單位 他們都懶得進修 懶得更新腦袋 還在使用鐵絲去捅排氣管來查是不是有消音筒的存在 (現在很多排氣管早不那樣做了,因為排氣管本身就是消音筒) 他們要怎麼去判定 76.5% - 63% = 13.5% 這樣的差異? 肉眼看不出來,只有用儀器去檢測摟 台灣執法單位存在這樣的儀器與程序嗎?說真的我沒聽過 警方平常的業務其實已經很繁重了,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他們也不會願意去做 但是前面到現在講了很大一串 最大的問題就在於 執法單位的執法未必都是科學證據執法 沒有數字 沒有檢測 就叫你去驗車處理 會不會火大 還是摸摸鼻子算了? 至於你說很好奇什麼樣的人會遇到這種問題歐 ∼ 只要上路都會有機會遇到這種問題 哪怕車太舊 排氣管破破的 排出聲音稍微大了一點 都有機會被刁難 你想要相信政府是你的自由 但是請不要一廂情願認為所有的人都會跟你一樣無條件信任政府說的做的都是好的都是正確的 在車上想做什麼也是屬於個人自由範圍 我就是單純不想被別人看得一清二楚我在車上身邊什麼人 或是聽搖滾樂自爽的神情 台灣政府有很多舉動都只是為了掩飾他們不願意動腦所以先行禁止的便宜行事方案 我本身不痛恨執法 但是我痛恨不科學的無腦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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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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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你寫了一大堆都不知道在寫什麼,有任何自小客車因為貼紙太黑被抓的嗎?有的話我還蠻樂觀其成
排氣管那種東西不在我關心範圍內,我家不改車的,所以完全不煩惱,就讓那些改車的人去煩惱就好了 看來真的我們關心重點完全不同,不應該有對話交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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