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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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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這樣吧 台灣人沒有禮讓"違規"行人的觀念,當然會覺得這個判決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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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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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算是綠燈過路口還是要減速
2.行人在斑馬線上就是最大的路權 以上兩點應注意而未注意或是根本不想去注意,當然是可以的啊 那出了事就不要該該叫的阿,各人造業各人擔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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