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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EOOT105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6
引用:
作者n_akemi
自己不是說了?死因是車禍...

如果其他幾人送醫後也不治,是服務生偷下藥?是廚師偷下藥?是否餐廳不用負責?
因為對消費者來說是去"餐廳"用膳,端出來的食品要由餐廳負起全責。

43....

所以本案中的死因是毒殺嗎?

如果是毒殺,我可以接受餐廳要負責任

就算是員工下毒也一樣

因為餐廳有保證食品安全的義務

但死因已經由法醫認定是刀傷了

那死因就與餐廳提供的食物沒有關係了

員工下藥是可以控告餐廳違反了食品安全

但殺人就不行了
     
      

此文章於 2017-06-16 04:30 PM 被 DWEOOT105 編輯.
舊 2017-06-16, 04:28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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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EOOT105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泡泡
這種督導關係真可怕. 督導只能要求下屬作出合理行為,改善不當之處,但是不可能預防下屬突然做出衝動或不法的行為.這是神明的能力了.
老師暗中誘**學生,主任,校長要負責嗎?那難怪一堆校方要壓制隱瞞...
是很不合理,但...說真的,如果沒有人負責警覺,情況只怕更糟。

在鬼島...呆丸民眾大部份是沒有人看管就亂搞的佔大多數。
像是沒有警察就超速,沒有警察就違停...有明文禁止況且如此,那如果沒有呢?

常言道:「人心隔肚皮。」
連自己親信任職會計都能盜公款掏空公司了...隨便請個員工誰曉得會不會搞鬼?
但...不確定就不請嗎?請了就保證不會出事嗎?

所以該請的還是要請,該看緊的還是看緊點...
不看?出了事多半都會連累一堆人,除非能逮到人...

但現實中...捲款潛逃、逍遙法外的比較多。
所以無辜消費者求償無門的也比較多...

有連帶責任尚且如此,沒有的話...
 
舊 2017-06-16, 04:37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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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skyang
Major Member
 
sky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引用:
作者n_akemi
.....
那是餐廳內部的糾葛,不在消費者的考量之中。
所以消費者只要確保有人賠償就好,至於餐廳內部是誰的責任?餐廳要自己想辦法...
..


沒有用的啦!鄉民就是兩套標準,聽不下去你在說什麼,我前面就已經舉例

所以依這篇標準,歪嘴魏是無罪的,大家在追殺什麼???
千面人事件,毒蠻牛事件,老闆都是笨蛋,主動下架
統X事件,你們在抵制什麼???
舊 2017-06-16, 04:37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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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g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DWEOOT105
員工下藥是可以控告餐廳違反了食品安全
但殺人就不行了
說明不是很清楚?先下藥才下手?
管你下什麼藥?是瀉藥、老鼠藥?還是安眠藥?

連帶責任也是有比例的,我沒有細看金額與比例...
但就像前面說的...消費者才不管你這麼多,不昏迷怎麼殺?所以還是餐廳食物出問題在前。

就像您前面舉的例子,那個倒楣的肇事司機...
即使其他人都不治...不撞到也不見得有救,反正無證據支持保證救得回來?

但...很抱歉,死因就是車禍,因為中毒是慢性,大失血是急性...
即便中毒在前,車禍在後。

反過來說,如果因為失血搶救反而撿回一命,當事人就會感謝司機嗎?
別、傻、了!

=============

所以就事論事...
餐廳食物有沒有問題?有...那向餐廳求償勝訴很合理。

餐廳食物被員工偷下藥能不能預防?不能...所以餐廳要向員工求償所遭受的損失。

結案...
舊 2017-06-16, 04:56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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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泡泡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6
引用:
作者n_akemi
....,如果沒有人負責警覺,情況只怕更糟。

......

有連帶責任尚且如此,沒有的話...

不贊成啊....
這世界誰能完全放心誰?所以工作,生活都得負責警覺某人?不切實際啊...
盲目的發揮連帶責任,跟減少下屬犯罪機會,根本無關,除非是笨到在你面前慢慢做,讓你有充分時間制止.

某人犯罪當人得自己面對,包括超速,捲款...,也許有受害者,但不是到處抓倒楣者分攤..
舊 2017-06-16, 04:57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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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離線中  
我愛E奶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leeko
如果訴訟技巧凌駕於司法正義之上,那就變成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悲哀社會。


+1

所以說家屬只要找一個宋世傑就無敵了
舊 2017-06-16, 05:00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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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離線中  
DWEOOT105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6
引用:
作者n_akemi
43....

所以就事論事...
餐廳食物有沒有問題?有...那向餐廳求償勝訴很合理。

餐廳食物被員工偷下藥能不能預防?不能...所以餐廳要向員工求償所遭受的損失。

結案...

所以才說你這是無限上綱了

食物有毒有下藥,那是食安問題,你可以告餐廳,看是賠顧客醫療費或什麼損失費,這沒話說

但離開餐廳後,被車撞了或被人給殺了

那是過失致死罪或殺人罪,死因與餐廳無關

你要告的是撞人的人或殺人的人

這是2件不同的事,要告不同的人

硬把2件不同的事件連接在一塊兒了,這就是混為一談+無限上綱了

此文章於 2017-06-16 05:09 PM 被 DWEOOT105 編輯.
舊 2017-06-16, 05:03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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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EOOT105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n_akemi
對於消費者來說問題在哪不重要。
所以店家所受損失請逕自向該員工求償。

這是兩碼事。

=============

這跟車禍推撞有點類似,你的車碰了前面的車,本來就是你要賠。
因為後面推你撞前車的話,你要自己去跟後車算...

同理,刑事上一定會被起訴,但無責就沒有罪,所以沒有刑期。
但店內飲食出問題,不管是傷還是亡,民事賠償照理說都是跟事業體清算。


車禍的例子不太正確:

2.車輛依順序完全停駛中或前有事故發生,車輛依序減速慢行,被後行之車追撞,造成一部追撞多部,後行之車輛應負完全肇責
https://www.cathay-ins.com.tw/page3/3-0-M-5c.htm
舊 2017-06-16, 05:08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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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DWEOOT105
那是過失致死罪或殺人罪,死因與餐廳無關
我說的是...如果同時送醫的人全都不治。
我相信肇事駕駛會被依過失致死起訴,但事後這名顧客的家屬一樣會依食物問題以業務過失致死告餐廳。
而且因為其他人因同一時間用餐致死,所以八成也會勝訴...

差別只會是賠償金額...

===========

反過來說如果其他人沒死,家屬不會以送醫途中致死牽拖到食物上?(這才是無限上綱)
如果是因為被下藥而昏迷呢?神智不清後駕車才遭車禍致死卻不能追究下藥?

因此,如果後因是前因造成的,當然可以追究,程度上的問題...
按照您的邏輯,在無預警的情形下給駕駛人食用有愛駕駛機具的藥物所導致的傷亡不能追究下藥人?

引用:
作者leeko
2.車輛依順序完全停駛中或前有事故發生,車輛依序減速慢行,被後行之車追撞,造成一部追撞多部,後行之車輛應負完全肇責。
肇責當然是撞車的那輛,但那只是肇責。

如果前車只告您,民事法官會依你有沒有肇責來判定賠償...
那麼您得要先向事故鑑定會提出鑑定申請,有辦法以科學證據證明自己無肇責後才能不用賠。

但若鑑定出來不是完全無責,那麼賠償是跑不掉的。
所以對前車來說最保險的辦法就是誰碰就告誰,至於對方的原因就留給對方傷腦筋...

所以我只有說類似,沒有說一樣啊...

引用:
作者泡泡
這世界誰能完全放心誰?所以工作,生活都得負責警覺某人?不切實際啊...
盲目的發揮連帶責任,跟減少下屬犯罪機會,根本無關,除非是笨到在你面前慢慢做,讓你有充分時間制止.
就好像很多人說民主制度是個很爛的制度,超級沒效率...
但在沒有更好的方案前暫時是最好的方案。

或者您可以找到比追究連帶責任更好的方案,那我們就可以廢除這個爛方案...

實際上,要幹這種大事情都有很多事前準備與心理變化...
或多或少可以從小地方、小動作發現端倪,但很多時候是大家自己疏忽或視而不見...

要說完全沒有責任?我認為未必。

此文章於 2017-06-16 05:54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7-06-16, 05:44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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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店員在食物中下毒造成命案,老闆就要負連帶責任,那麼,早年的千面人案,兇手如果是超商店員,超商老闆不就要負連帶責任賠到倒閉?

你們現在討論的連帶責任,已經和軍隊連坐三級的懲處方式一樣,出事就找主官負責,沒有理由。

誰還敢請員工顧店!
舊 2017-06-16, 06:00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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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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