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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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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GOLDHAN
你時間點根本完全錯誤,大家會提電子支付是因為台灣電子商務的黃金時期

業者想承做因為網路所產生的第三方支付新業務

但都一直被政府用過時的法令打槍,搞到這類都變人家日常生活了,我們才正視

有點年齡的網路玩家應該都知道Paypal 結果就是因為法規被迫離開台灣

再來的台灣的網購跟網拍如日中天時,業者想申請 東奔西跑 結果就是.......

有興趣就去查 PCHOME 詹宏志 因為這個對政府臭罵了幾年

等到政府正視業者需求跟市場趨勢時,已經是淘寶的天下了
我沒有要提時間點的問題,只是回應他現階段電子商務已經在日常生活中運行好一陣子,並不是他所說的什麼修法前,什麼非金融業者承做是違法的說法,這本來跟uber問題就是兩碼子事

詹宏志的東西我早就知,跟我雞同鴨講,uber 還是非法載客,講完也不可能讓它合法啊
     
      
舊 2017-01-09, 10:53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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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EATH 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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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等一下
我剛想到
小黃沿路攬客=阻街女郎
UBER網路接客=應召女郎
馬的都一樣賤可是阻街女郎上面有條子在管而應召的沒有
這樣公平嗎
馬英九出來面對!

P.S. 外國電影裡面有演條子都跟轄區的阻街女郎很熟
 

此文章於 2017-01-09 11:16 PM 被 SUNDEATH KID 編輯.
舊 2017-01-09, 11:14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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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LDSKING
我沒有要提時間點的問題,只是回應他現階段電子商務已經在日常生活中運行好一陣子,並不是他所說的什麼修法前,什麼非金融業者承做是違法的說法,這本來跟uber問題就是兩碼子事

詹宏志的東西我早就知,跟我雞同鴨講,uber 還是非法載客,講完也不可能讓它合法啊


[行動支付跟第三方支付這兩者在台灣在"修法前",非金融業者要承做也是違法的。
所以呢,那些想做這生意的非金融業者也是千方百計的要政府為他們量身訂做修改法規。
有不一樣?]

他沒說錯阿,修法前的確是只有金融業能承做,這2年才放寬

至於到底金融業、非金融業誰做才對,就是看你用哪個角度看了

你要用現有法規來看來管,當然就是金融業
但如果回歸到市場需求,第三方支付走金融業就是繞一大圈不是有效率的規定


至於這跟UBER 有什麼關係?一樣就又回到要從哪個角度看了

講白了,UBER 根本就沒合法不合法問題,因為政府根本就不會讓UBER合法

只要今天合法的底線有營業車輛才能執業這條在,就不可能
UBER 自認最大的特色不就是讓有車的人,自己彈性上線跑車
要他成立一個計程車車行然後用營業車輛合法上路不就是自己打自己臉
我要賣燒餅油條但現行法規都是針對三明治管理怎麼可能有共識

其他什麼職業駕照、納稅、納保 根本都不是問題
納保?金管會通令產險公司在UBER合法前不得承保
納稅?比較他已繳的罰款6千多萬跟目前台灣最大擁有萬餘車輛的車隊在上一完整年度繳的4千多萬稅款及營業車輛種種補助相比,就先假設他有繳稅意願好了

所以如果站在現有法制下,的確UBER是不合法,而且對計程車業者不公平

但如果消費者角度,我卻認為政府應該重視這種因應網路的新形態服務
這就跟網路購物一樣,網路的進步讓很多交易或服務媒介變得非常有效率
前天是網路購物、昨天是訂房網站、今天是運輸媒合,明天一定還會有新的

所以很多事情都要重新審視,如果能讓駕駛符合資格、乘客有保障、公司也負起繳稅等企業責任,那目前法規下的掛自用跟掛營業車輛等一些既有規定是否還有堅持必要?

如果既有原則可以討論那因應業者要求成立新法規範是否是就地合法圖利廠商呢?

立法行為本身怎麼可能圖利廠商,應該是法條內容是否公平才?
規則稅制訂出來後,做不到的業者就滾蛋阿,這APP難度高嗎?
市場夠大自然會有其他業者出來,現在台灣只有UBER是因為只有UBER本夠粗經得起罰,台灣繳過6千多萬罰金的企業有幾家,但即使大要壟斷也有困難,反正這種媒介平台對司機只有資格限制,沒有競業限制,如果我是駕駛一定是會同時加入所有媒介平台

我有點扯太遠了,因為我也知道計程車這行業存在的本身,其實也負有穩定社會的作用
正常的政治人物不會去捅這況馬蜂窩,更何況UBER政商關係那麼差
舊 2017-01-10, 01:19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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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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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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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用飯店旅館業的法律去管民宿,那民宿永遠是違法的。

Airbnb更乾脆不來台灣設點。

至於為何只有Uber能作,而其他台灣人不能作,因為Uber很有錢,繳得起罰單。(所以政商才修法到2500萬)

台灣老是為了政商阻擋新商機,讓小老百姓無法創新,最後就只能讓外商收割。

反正這件鳥事,等到Google Waze在台開通共乘服務之後,就會像當初Google Play對上消保法一樣,消保法被迫修法符合Google規則。

這就跟Android Pay逼政府修法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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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7-01-10, 02:40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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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cs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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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522
引用:
作者sutl
硬要用飯店旅館業的法律去管民宿,那民宿永遠是違法的。

Airbnb更乾脆不來台灣設點。

至於為何只有Uber能作,而其他台灣人不能作,因為Uber很有錢,繳得起罰單。(所以政商才修法到2500萬)

台灣老是為了政商阻擋新商機,讓小老百姓無法創新,最後就只能讓外商收割。

反正這件鳥事,等到Google Waze在台開通共乘服務之後,就會像當初Google Play對上消保法一樣,消保法被迫修法符合Google規則。

這就跟Android Pay逼政府修法一樣。


我到不覺得這件事情上政府要對uber讓步
若google waze願意配合法令作出修正自己的地位與補足相關證明與保險
又何必去為難google waze?
相反的,若uber就是一附老子痞痞,不甩你
那就沒啥好談的,uber以後就只能在可以容忍他的國家與州營業就好
反正現在歐洲人也把uber趕的差不多了
舊 2017-01-10, 09:09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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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hih離線中  
艾德 II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5
引用:
作者SKAP
以我跨年才去越南玩來舉例

1.Uber很多國家都能用,方便快速無縫接軌

2.顯示車款、追蹤定位、指定到達地點

3.價位公允、信用卡付費

越南一堆計程車都會亂收費,而且有時會有地點、語言溝通問題

以上Uber都可以輕鬆解決


真的,
我去泰國玩也是叫Uber,
車乾淨、司機親切。
他們那邊的計程車真的都會亂喊價...
舊 2017-01-10, 09:23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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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 II離線中  
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csshih
我到不覺得這件事情上政府要對uber讓步
若google waze願意配合法令作出修正自己的地位與補足相關證明與保險
又何必去為難google waze?
相反的,若uber就是一附老子痞痞,不甩你
那就沒啥好談的,uber以後就只能在可以容忍他的國家與州營業就好
反正現在歐洲人也把uber趕的差不多了


根本沒有所謂的願意配合法令這回事

現行法律共乘只要有收費就叫做營業就是違法
你就是要營業車輛跟有營業登記證、職業駕照
沒有的前提下,你根本沒辦法合法,自然也不可能保險與繳稅
(請搜尋新聞: Uber與富邦產險談合作 金管會打臉:先合法再說)

現行法令 跟 uber 及 google waze 都有極大的衝突

一切癥結就是能不能接受私家車在有保障的情況下進行載客服務

扯別的國家其實只是讓事情陷入一個無止盡輪迴,難道台灣什麼新型態服務要等全世界都通過無異議了才能辦嗎

應該是要回歸到自己國家社會的情況及觀感
能接受就想辦法立法訂立規則確定保障、稅制來管理
不能接受下就是跟這類服務掰掰,回到計程車派遣
舊 2017-01-10, 09:52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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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離線中  
lompt201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今天又發生一起Uber載客肇事
司機不肯陪
然後保險也不理賠
這種沒保險 沒制度 也不繳稅的 還是嚴格取締的好
舊 2017-01-10, 09:58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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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離線中  
2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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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引用:
作者SUNDEATH KID
恕刪

這個司機沒有完全合法阿
根本完全不合法

台灣妳要合法接客載客所要考的試
除了考職業駕照
還要考執業登記證
他怎麼說考過職業駕照就合法?

執業登記證以現在縣市合併來說要背要記的路名地點更多
我考的時候12X人應考
8X人過關


記者沒寫.不代表這位司機沒有通過執業登記.他都說自己合法上路了
都考過職業駕照.然後不去考職業登記? 做半套?
這位司機可以跟租賃車公司合作.租賃公司會沒有審核?

剛去搜尋一下.這位司機講的方案
http://redhair19941125.pixnet.net/b...%A2%9D%E4%BB%B6

引用:
作者csshih
有人鞭你了
小弟我就搬板凳在旁邊看戲就好


我問的是
台灣有沒有是有職業駕照&靠行.然後開烏伯?
這樣應該不會被取締? 還是費率只能依照縣市公告?

你回答的是
好好計程車不開,有了職業駕照不用,挖坑給自己跳?
-------------------------------------------------------
都有新聞說可以在現行規範下.烏伯合法上路了!
鞭?
你的8次出處? 還是剛好你認識一個考8次才過的司機?
大家問答間就要用尖銳字眼諷刺?
舊 2017-01-10, 10:13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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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離線中  
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GOLDHAN
根本沒有所謂的願意配合法令這回事

現行法律共乘只要有收費就叫做營業就是違法
你就是要營業車輛跟有營業登記證、職業駕照
沒有的前提下,你根本沒辦法合法,自然也不可能保險與繳稅
啊不然咧
(請搜尋新聞: Uber與富邦產險談合作 金管會打臉:先合法再說)

現行法令 跟 uber 及 google waze 都有極大的衝突

一切癥結就是能不能接受私家車在有保障的情況下進行載客服務

扯別的國家其實只是讓事情陷入一個無止盡輪迴,難道台灣什麼新型態服務要等全世界都通過無異議了才能辦嗎

應該是要回歸到自己國家社會的情況及觀感
能接受就想辦法立法訂立規則確定保障、稅制來管理
不能接受下就是跟這類服務掰掰,回到計程車派遣
到底是在護航什麼三小朋友看嘸?照你的邏輯,乾脆黃牛、地下經濟也別管,相關法令全取消,無政府狀態最爽,企業人民賺飽飽,國家窮到負債,因為沒稅收沒錢建設

不納管不繳稅當好好遵守這國家法律每年繳這麼多稅的企業人民是錢太多繳爽嗎,合法納管就是對業者最好的載客保障,扯什麼全世界進來
舊 2017-01-10, 11:36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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