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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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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hoba
光市這個案例之所以這麼有名,犯案手段凶殘,犯後態度惡劣這些不提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應該是日本的吠死團體及那些人權律師們的"反串"了

極端一點說,福田能獲判死刑,日本的吠死團體也推了一把

但好幾年前日本發生的另一起跟本串這個案件差不多的殺人案
(一群人把一名高中女生給監禁長達一個月以上凌虐殺害)
事後那群犯案者好像沒一個被判死刑
此案後來還改編成漫畫"女子高生監禁殺人"
(我就是從漫畫知道日本曾發生過如此殘酷的案件 , 後來上網找到了整個案件的始末但沒辦法看完......文字中所描述的犯案內容實在太過殘忍)
     
      

此文章於 2015-05-23 04:57 PM 被 emh01304 編輯.
舊 2015-05-23, 04:53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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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emh01304
但好幾年前日本發生的另一起跟本串這個案件差不多的殺人案
(一群人把一名高中女生給監禁長達一個月以上凌虐殺害)
事後那群犯案者好像沒一個被判死刑
此案後來還改編成漫畫"女子高生監禁殺人"
(我就是從漫畫知道日本曾發生如此殘酷的案件 , 後來上網找到了整個案件的始末但沒辦法看完......文字中所描述的犯案內容實在太過殘忍)

家裡有人很愛看柯南

我也看了不少,雖然是編出來的故事,冷血兇殘殺人很多是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懷恨在心
 
舊 2015-05-23, 05:01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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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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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0
文章: 399
引用:
作者emh01304
但好幾年前日本發生的另一起跟本串這個案件差不多的殺人案
(一群人把一名高中女生給監禁長達一個月以上凌虐殺害)
事後那群犯案者好像沒一個被判死刑
此案後來還改編成漫畫"女子高生監禁殺人"
(我就是從漫畫知道日本曾發生過如此殘酷的案件 , 後來上網找到了整個案件的始末但沒辦法看完......文字中所描述的犯案內容實在太過殘忍)


這還有改編成電影...youtube上面有,我自己是下載下來掛字幕,電影內容就如同字幕提供者所言:這不是一部什麼好電影

女主角的遭遇真的很令人感到鼻酸...
__________________
''@@''去金瓜石爬煙囪 ''
舊 2015-05-23, 05:08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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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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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emh01304
但好幾年前日本發生的另一起跟本串這個案件差不多的殺人案
(一群人把一名高中女生給監禁長達一個月以上凌虐殺害)
事後那群犯案者好像沒一個被判死刑
此案後來還改編成漫畫"女子高生監禁殺人"
(我就是從漫畫知道日本曾發生過如此殘酷的案件 , 後來上網找到了整個案件的始末但沒辦法看完......文字中所描述的犯案內容實在太過殘忍)

這串的 37 樓的第二個連結就是了...光看文字就讓人反胃想吐了
該案是在光市案(1999)之前發生的(1988-1989)
不過根據這篇報導:
BBC
日本的制度似乎要殺兩人以上才可能判死(含未成年人犯罪)

此文章於 2015-05-23 05:19 PM 被 hoba 編輯.
舊 2015-05-23, 05:15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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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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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Hello Kitty藏屍案
http://zh.wikipedia.org/wiki/Hello_...%B1%8D%E6%A1%88

香港也有發生過類似案件,兇手最後只以誤殺被判刑。
其實這很不合理,把人一刀桶死會被以殺人罪,最高可判死刑;但把人慢慢玩弄虐待,最後虐死,只會以「誤殺」判刑......

所謂法匠就是這種只會玩弄法律文字,枉顧正義道德的人吧。老實說,法條隨你怎麼解釋,這種虐殺被當成誤殺判,實在極不合理,這些法官應該全部被抓去虐殺看看才對。

如果你相信虐待被害者並沒有真的想致他於死這種屁話,那你也應該要相信把刀桶進被害者身體也不是想致他於死,只是想看看刀插進身體的樣子才對。

此文章於 2015-05-23 05:31 PM 被 Adsmt 編輯.
舊 2015-05-23, 05:29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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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Adsmt
Hello Kitty藏屍案
http://zh.wikipedia.org/wiki/Hello_...%B1%8D%E6%A1%88

香港也有發生過類似案件,兇手最後只以誤殺被判刑。
其實這很不合理,把人一刀桶死會被以殺人罪,最高可判死刑;但把人慢慢玩弄虐待,最後虐死,只會以「誤殺」判刑......

所謂法匠就是這種只會玩弄法律文字,枉顧正義道德的人吧。老實說,法條隨你怎麼解釋,這種虐殺被當成誤殺判,實在極不合理,這些法官應該全部被抓去虐殺看看才對。

其實 凌遲 也不可以算是死刑
只是把一個人折磨到極點而已

鞭刑 也應該是可以代替 凌遲的
在可以的狀況下 每天鞭刑的話 只能說是精神+皮肉上的孽待和折磨

台灣應該要引進
舊 2015-05-23, 05:33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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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  
kdkd00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0
喲~~剛剛看到某蟲出來講話了耶..狗屁哪裡不通了,何不說來聞香看看? laugh:
可惜,還沒判決的案子,不能看到他的名言!
舊 2015-05-23, 05:40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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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kd001離線中  
jiaxi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18
鞭刑換減刑如何?

鞭一下,減1個月刑期,監裡人太多,鞭打減刑提早釋放。
舊 2015-05-23, 06:05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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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xie離線中  
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加害人在逞兇的時候,或是我們的司法制度造就了一個復仇的兇器時,不曉得他們在行事前會不會管狗屁到底通不通...
舊 2015-05-23, 06:12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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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有些人會把法律講得頭頭是道,好像法條就這樣,所以一定怎樣,事實上,這才是狗屁不通。

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法條解釋,即當事人狀況,都是法官的「自由心證」,你主觀認為怎樣,就可以對法條做出怎樣的解釋。

就像之前大家都在批的「實質影響力」,台灣法官精彩地表演出了他們自相矛盾的能力。
舊 2015-05-23, 06:36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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