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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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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要是會侵犯個資.... 那為何要架監視器?
還不快全拆了 交通流量? 多個監視器能到就不塞了? 交通部長清明節前掛保證 雪隧不塞 結果勒? 雪隧沒有監視器嗎? 監視器不能當舉發的工具? ok呀 要不就是警方人力擴大三倍 要不就是罰金增加三倍 要怎麼做 刁民才會沒有話? 不要說郝龍斌如何被反彈 所以才沒有做 花博爭議也很大 還不是照做不誤 這種事本來就該擇善固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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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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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私人公司也可裝監視器來監督工作不力的員工,抓到就罰款或開除 反正政府都這樣搞了,私人機關為什麼不能這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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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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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些私人公司早就有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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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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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藏」有測速照相 「潛」有測速照相 這些照相機一台躲的比一台隱蔽、加上一些路段的速線低的沒糙沒洨... 真他X的搶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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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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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令規定吧 而且超速監視器要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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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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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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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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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能收稅你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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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30號番地
文章: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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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那是之前的消息 最新的消息是給建商一年的緩衝 4/24蘋果的報導 柯:房子一年賣不出去 才開始課囤房稅 北市府擬將建商囤房稅從3.6%降到2%,引來北市前副市長張金鶚的批評,認為柯的做法讓人遺憾。柯文哲今天上午出席交通會報前受訪表示,建商(房屋)建造完成拿到使用執照,馬上給它計算空屋稅,他認為這樣做法並不合理,目前北市初步規劃是房子拿到使用執照一年內,照原稅率收費,若一年後賣不出去,就會課3.6%的囤房稅。 自由的報導 囤房稅調降惹議 柯P:過一年期限仍照章行事 台北市擬將建商囤房稅從3.6%降到2%,引發外界熱烈討論,前郝市府副市長張金鶚更是痛批「柯P一邊說要打房,卻一邊又給建商優惠」,市長柯文哲今天解釋,建商在建造完成與拿到使用執照後,若馬上給予空屋稅,這樣的做法並不合理,目前的規劃是放寬1年時間調降房屋稅,假若1年之內還是賣不出去,那就照預定行事,認定建商在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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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開一根木 我就在這裡 搬開一顆石 就能找到我 我不在石與木所構的建築裡 而在你們的心裡 此文章於 2015-04-29 02:17 PM 被 迷路的小狗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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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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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談人權
從市場機制的角度切入 臺北市很多危險路段的測速照相機不足 為啥不足呢? 因為議員會擋預算 會啥會擋預算呢? 因為被開單的民眾會去找議員抗議 其結果就是設置數量不足 欠缺嚇阻力 危險路段繼續危險 而這個風險是由守法的人一起承擔 如果把上述的照相機代換成監視器呢? 這個政策會不會讓原本支持設置監視器的人剛好收到反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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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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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令有規定? 那雪隧也是用監視器怎麼可以? 其實法令根本沒有規定不可用在抓違規上 但是台灣現實的問題在於 法律的解釋權在法官嘴上 法官想怎麼解釋就可以怎麼解釋 而且沒有任何的責任 所以造就法官如神,想怎麼幹就怎麼幹 上次法官判 "路上沒車闖紅不算違規" 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法令規定 "路上沒車闖紅不算違規" ?? 根本不是嘛!!!! 是法官自已這樣認為 而且,這些法官還有大絕招 他們會說,是立法院訂法條時沒訂好,要明確的說 "不管有沒有車都算違規" 所以是立法院的錯 立法院要先修法,balabala........... 然後又有一些人跑出來說: 就是這樣子,是立法院的錯,立法院要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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