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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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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監視器要是會侵犯個資.... 那為何要架監視器?
還不快全拆了

交通流量?
多個監視器能到就不塞了?
交通部長清明節前掛保證 雪隧不塞
結果勒?
雪隧沒有監視器嗎?

監視器不能當舉發的工具? ok呀
要不就是警方人力擴大三倍
要不就是罰金增加三倍
要怎麼做 刁民才會沒有話?

不要說郝龍斌如何被反彈 所以才沒有做
花博爭議也很大
還不是照做不誤

這種事本來就該擇善固執
     
      
舊 2015-04-29, 11:49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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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L離線中  
sango9999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
引用:
作者曬太陽
如果監視器可以抓違規.那政府各單位全面都裝監視器.

然後網路直撥. 來抓有沒有偷懶的公務員.



私人公司也可裝監視器來監督工作不力的員工,抓到就罰款或開除

反正政府都這樣搞了,私人機關為什麼不能這樣做
 
舊 2015-04-29, 11:53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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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go9999離線中  
曬太陽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83
引用:
作者sango9999
私人公司也可裝監視器來監督工作不力的員工,抓到就罰款或開除

反正政府都這樣搞了,私人機關為什麼不能這樣做


有些私人公司早就有裝了
舊 2015-04-29, 12:03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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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太陽離線中  
EVO-I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twu2
監視器與測速照相的不同點在於.... 沒有任何警告說明....

測速照相在機器之前一定的距離一定要有警告標誌, 如果沒有, 也是不能罰的...

「藏」有測速照相
「潛」有測速照相

這些照相機一台躲的比一台隱蔽、加上一些路段的速線低的沒糙沒洨...
真他X的搶錢!
舊 2015-04-29, 12:08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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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IV離線中  
Jose Chin
*停權中*
 
Jose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引用:
作者yider
如一定要有人去開單才行
也許可以用行動派出所的模式處理
但不是用警車,而是偵防車,內有監視系統,一發現有違停,就派人去開單
這樣警察也就不用跟稻草人一樣,在那被罰站

不過話說回來,超速、越線都可以用拍照,違停就不行,也是很怪的一件事


法令規定吧

而且超速監視器要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才行
舊 2015-04-29, 12:12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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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離線中  
newbie.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郝添斌

舊 2015-04-29, 12:21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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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bie.離線中  
tacow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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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wa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sango9999
私人公司也可裝監視器來監督工作不力的員工,抓到就罰款或開除

反正政府都這樣搞了,私人機關為什麼不能這樣做



政府能收稅你能?
舊 2015-04-29, 12:26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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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wave離線中  
迷路的小狗
Major Member
 
迷路的小狗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30號番地
文章: 194
引用:
作者skyhuan101
查了一下報導,和你說的剛好相反


你那是之前的消息
最新的消息是給建商一年的緩衝
4/24蘋果的報導
柯:房子一年賣不出去 才開始課囤房稅

北市府擬將建商囤房稅從3.6%降到2%,引來北市前副市長張金鶚的批評,認為柯的做法讓人遺憾。柯文哲今天上午出席交通會報前受訪表示,建商(房屋)建造完成拿到使用執照,馬上給它計算空屋稅,他認為這樣做法並不合理,目前北市初步規劃是房子拿到使用執照一年內,照原稅率收費,若一年後賣不出去,就會課3.6%的囤房稅。

自由的報導
囤房稅調降惹議 柯P:過一年期限仍照章行事

台北市擬將建商囤房稅從3.6%降到2%,引發外界熱烈討論,前郝市府副市長張金鶚更是痛批「柯P一邊說要打房,卻一邊又給建商優惠」,市長柯文哲今天解釋,建商在建造完成與拿到使用執照後,若馬上給予空屋稅,這樣的做法並不合理,目前的規劃是放寬1年時間調降房屋稅,假若1年之內還是賣不出去,那就照預定行事,認定建商在屯房。
__________________
移開一根木 我就在這裡
搬開一顆石 就能找到我
我不在石與木所構的建築裡
而在你們的心裡

此文章於 2015-04-29 02:17 PM 被 迷路的小狗 編輯.
舊 2015-04-29, 02:15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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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的小狗離線中  
人生開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先不談人權
從市場機制的角度切入

臺北市很多危險路段的測速照相機不足
為啥不足呢? 因為議員會擋預算
會啥會擋預算呢? 因為被開單的民眾會去找議員抗議

其結果就是設置數量不足 欠缺嚇阻力 危險路段繼續危險 而這個風險是由守法的人一起承擔

如果把上述的照相機代換成監視器呢?

這個政策會不會讓原本支持設置監視器的人剛好收到反效果
舊 2015-04-29, 02:33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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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開始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Jose Chin
法令規定吧

而且超速監視器要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才行

法令有規定?
那雪隧也是用監視器怎麼可以?

其實法令根本沒有規定不可用在抓違規上
但是台灣現實的問題在於
法律的解釋權在法官嘴上
法官想怎麼解釋就可以怎麼解釋
而且沒有任何的責任
所以造就法官如神,想怎麼幹就怎麼幹
上次法官判 "路上沒車闖紅不算違規"
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法令規定 "路上沒車闖紅不算違規" ??
根本不是嘛!!!!
是法官自已這樣認為
而且,這些法官還有大絕招
他們會說,是立法院訂法條時沒訂好,要明確的說 "不管有沒有車都算違規"
所以是立法院的錯
立法院要先修法,balabala...........
然後又有一些人跑出來說: 就是這樣子,是立法院的錯,立法院要修法..........
舊 2015-04-29, 02:34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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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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