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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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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又沒違法跡象警察無權隨意盤查 一下又不配合警察可告你妨礙公務? 前後矛盾自掌嘴巴? 既然你已經認為警察根本無權 那還有何“妨礙”公務? 遇臨檢就大可無視直接開走呀 所以說到底還是口嫌體正直 會停嘛會怕嘛 ![]() 說一套作一套 有種就現實生活也來貫徹到底 以後遇臨檢就直接無視讓警察追 等追到了再來說你沒違法 是對方違反職權法無權盤查 我再給你拍拍手 否則就別逞能只敢在網上說警察違法警察違法啦 ![]() 此文章於 2015-02-21 01:57 PM 被 emh013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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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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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有什麼好爭的,規定就在那,執法的人要先嚴格執行約束自己的規定,才會有被賦于執
行法條於其它人的條件,不是穿制服帶槍老子就是王法,有去過越南跟對面的人,自己想想 那邊當官或帶槍的是什麼個屌樣,回來比較一下,你就知道差別在哪。 此文章於 2015-02-21 02:14 P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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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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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筆戰的都這麼不能打嗎? 拿不出法條就只能東扯西扯 妨礙公務罪最終也不是警察說了算 要看警察能不能在庭上提出相關的說詞來說服法官 只要你能說出個OK的理由 法官通常都會信 但是也不是沒有警察敗訴的案子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好多人以為台灣是個警察國家而不是法制國家 依法請求自身的權力 還會被人嫌棄 難怪整個社會都是呈現一副鬼島奴國的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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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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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笑 有哪個在那不許你行使"自身權力"了? 請你行使呀 請你貫徹到底呀 遇臨檢就說對方違反職權法你沒義務配合 直接閃人呀 連自個講的東西都不敢作 一下又警察沒權隨意攔車 一下又不停到時被告妨礙公務 自個在那自掌嘴巴自打臉? 連行使自己口口聲聲在那宣稱的正當權力都不敢? 就只敢在網上作鍵盤鬥士來屁? 難怪還真就只有作鬼島奴才的份: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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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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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一直認為台灣不是法規的問題,而是法官的認知 這裡有人認為執法過當,不知臨檢這個行為是否違憲?根本連臨檢都不可以施行? 這個判例可以引申,倘若遇到酒測臨檢,在員警未看到前駕駛者馬上載上口罩(記得用N95),然後堅持不脫下來給員警聞有沒有酒氣,理由是"我認為自己沒有酒駕,為什麼要脫口罩給聞?"甚至可以說有感冒,反正目測看不出來就有理由拒絕 其實這是邏輯上的問題,客觀判斷是如何?目測?有沒有酒氣?這些都是主觀的認知,上法院是看酒測儀器顯示的數據,或是抽血檢驗 因此,當事人有沒有酒駕?由於拒測,答案是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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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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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之前晚上偶爾會開車去打保齡球 因為工作的關係開車時已經接近凌晨了 就偶爾會遇到臨檢 警察先生也很客氣 先是靠過來要你搖下車窗 接著就聞你有沒有酒味 有可能就叫你要吹一下 應該不會有莫名其妙要你吹的事情 因為那個好像也有耗材的問題 我是這樣感覺啦 如果你堅持不做測 你可以對賭 說自己如果有喝酒出去馬上被車撞死 如果沒有 警察應該登報道歉 我是覺得吹一下真的沒什麼大不了 看到電視上很多要嘛喝白開水要嘛拖延 結果吹出來還是超標 要嘛就勇敢一點承認酒駕不就好了? 連耗材也可以省下來直接吃牢飯不是比較快? 那種酒駕肇事為何都不能視為故意殺人小的是真不懂 等你有被酒駕的搞過你再來說唉呦不要查水表 唉呦要維護人權吧 不然我都覺得你無法感同身受 其實我真覺得台灣對酒駕肇事的算很寬容了 你看葉少爺還有之前撞死台大曾醫師的詹震山 每個都靠北沒錢 有膽喝卻沒錢賠 而我的親身例子是調解委員還給他分期付款 然後他只付兩期人就從地球上消失了 調解委員也沒有幫我後續去追錢 你說台灣對酒駕肇事的好不好? 我覺得算相當仁慈了啦 我以前也相當討厭警察 以前我也曾被攔下來然後警察就一直狂寫 什麼牌汙什麼行禁行機車道什麼不服取締一下子就好幾張 甚至我還騎過客人沒有銷案的車然後被當現行犯在市區眾目睽睽下被上銬三貼載走 還有因為背不出身分證號碼大牌被拆走賭爛當天下午就不上課直接把罰款繳掉衝去警察局拿牌的往事 老實說我受過警察的嘔氣也不會比你少 但現在我已經不年輕了36了 有時候會覺得或許警察前一天跟老婆或者小三吵架心情不好人之常情啦 現在看事情的角度跟以前真的不太一樣也比較圓滑 甚至覺得警察值勤很辛苦搞不好還被酒駕的直接撞上來連命都沒有了 但我晚上還能自由自在想打保就去打想打手槍到天亮就打到天亮 多自由多爽快阿 此文章於 2015-02-21 07:35 P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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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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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重點是在該人有強調他沒喝酒,警察也作證說沒有喝酒的跡象。因為現在警察在值勤時都會強調自己有錄音錄影,或是車上就有行車紀錄器錄影,所以也不敢偽稱說該人當時有喝酒跡象,當警察不能有跡象懷疑你違法(這個跡象必須是具體的事證而不是單純的我想你有......)時,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接下來就必須讓你離開,否則就會執法過當。可是當警察有說我好像有聞到酒味,你絕對不要跟他爭執,甚至拒絕酒測,不然倒楣的一定是你。法律的事通常很清楚,誰按照規定走,誰沒事情;誰沒按照規定走,誰就可能有事情。可是如果你不清楚詳細的規定,先按照執法人員說的做吧。可參見另一位律師兼法學講師的拒絕違法臨檢過程。在強調一次,除非你真的很熟悉法律 ,不然槓上了常常對你沒好處。(請參閱楊律師的法律討論區)
此文章於 2015-02-21 08:06 PM 被 liujiaxu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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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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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聽說還會要你走直線還是單腳跳?
拿到國內來用可能馬上被說侵害人權 大家都說美國自由 其實美國警察發起狠來警棍是拿起來用力消下去的 台灣真的保護過度了 算了 大家自己小心點吧 我自己以前晚上還會有騎車去豐原吃消夜的習慣 自從一次晚上被撞後就取消了 那個撞我的人說要直接拿錢賠我直到現在也是沒消沒息 要我的個性欠別人的早處理好了也不會拖過年 我雖然是本省人但這個點還滿外省風的 ![]() 此文章於 2015-02-21 08:18 P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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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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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權力越大,所受的制約本來就該越來 權力越小,所受的制約應該要越小 所以沒有公權力的公民可以對政府提出任何質疑 而有公權力的警察當然必須提出他執行公權力的必要性 如果必要性連自己都沒辦法說服(警方也同意對方沒有喝酒的跡象) 卻硬要執行酒測,這就叫做濫權 如果當個警察可在沒有根據的情況下用公權侵害任何人的權益 這和二戰德國的蓋世太保有什麼兩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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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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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好啦,就這樣吧,以後看到酒測攔檢的,自認沒喝的就無視直直開過去就好了
如果被鴿子攔下來記得叫他回去看警察職權行使法就行了 好運被拉下車壓制上銬時就別哎執法過當,打打官司看有沒有國賠能領 現在時代進步了,強者我損友當年被春安臨檢時多說了幾句癈話 當場被條子拉下車壓制,被長槍抵住上銬帶回三重分局,還是我去具保的... 這傻B不敢讓家人知道,結果半夜讓警局打電話來我家,把我爹娘吵醒 ![]() 不是每個人運氣都那麼好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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