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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7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我提供一下事發現場旁邊斑馬線的視角(我跟攝影機的視角方向一樣,只是我是從馬路照過去的視角,攝影機應該是從我提供視角後方那個小七的攝影機)
http://goo.gl/maps/eTRpI
可以從這裡判斷那一男一女離斑馬線有多遠(這十字路口超大的,六線道的馬路,斑馬線跟停止線都在超外面的地方),他們應該接近從十字路口正中間穿過去了

半夜凌晨,走路不看路闖紅燈從十字路口正中間穿過去,加上被車死角擋到,結果剛好
老實說女方應該不是衰小,而是夜路走多碰到鬼了
(是說她應該不是第一次這樣,而是常常這樣所以男方放棄矯正她就這樣丟包她隨她走,不知道多少次躲過車子只因為駕駛人有看到,只是這次沒躲過被撞到上新聞了)

其實要不是今天這個計程車超速
不然他可責性會更低
現在也沒在什麼大車小車了
都講路權比較多
不過我依然不鼓勵開快車
希望就算你擁有路權
但交叉路口還是稍微多留心一下我覺得會比較好
畢竟沒有人希望會發生這樣的事
     
      
舊 2014-03-15, 09:41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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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n_akemi
若不論行人閉著眼睛闖紅燈,個人感想: 依規定經過路口應減速慢行,除非是已過停止線又碰巧遇上變換燈號,則應加速通過。 視野不良本就該先確認安全無虞,而不是閉著眼睛往前衝。 若無超速應不致死。若今天是遇上誤闖馬路的盲胞,情況就完全改觀...
所以小弟個人認為該名駕駛約佔30~40%...


引用:
作者艾克萊爾
所謂的交通事故就是不該犯的錯全都湊齊了

為啥交通規則對駕駛叮嚀路口要減速,又對行人叮嚀路口要看車?

為的就是對每一方都去多加個保險,萬一有狀況時好歹還有機會挽回

權力與義務本來就是一體兩面的事,並不是一面倒全都對自己有利就行了,也要懂得自我約束才不會遇上狀況時沒得餘裕與機會閃避

倒底是哪一條法規規定汽車經過有紅綠燈號誌的路口要減速的?能提供一下法源依據嗎?還是各位自我感覺?
 

此文章於 2014-03-15 10:13 PM 被 semmy 編輯.
舊 2014-03-15, 10:04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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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7
引用:
作者semmy
倒底是哪一條法規規定汽車經過有號誌的路口要減速的?能提供一下法源依據嗎?還是各位自我感覺?

http://tw.news.yahoo.com/撞死闖紅燈...-051917296.html
反正你要開快就盡量開快吧
我想我也管不著
舊 2014-03-15, 10:13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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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
百元以下罰鍰:
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
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三、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
四、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
五、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六、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
七、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
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所以我前面已經說了,路口減速不可以無限上綱

知道汽車能隨時煞停的車速嗎?

答案是時速30公里而已

有人開車經過每一個路口時,不管有無號誌或特殊標示路段,都一律減速至30公里,保證就算行人突然衝出來也不會撞到人的嗎?

請舉手吧
舊 2014-03-15, 10:18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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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semmy
倒底是哪一條法規規定汽車經過有紅綠燈號誌的路口要減速的?能提供一下法源依據嗎?還是各位自我感覺?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ldate=20111213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ldate=20111213
引用:
作者法規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
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
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
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
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
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
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
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
號誌指示之限制。



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
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
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沒看到....
樓上提的應該是因為防衛性駕駛減速,而不是因為法律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4-03-15, 10:24 PM #7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柏(第四)離線中  
艾克萊爾
Golden Member
 
艾克萊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7
引用:
作者semmy
倒底是哪一條法規規定汽車經過有紅綠燈號誌的路口要減速的?能提供一下法源依據嗎?還是各位自我感覺?




原文網址: 9/1起又要加罰了 開車族請小心! | 台灣味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rumor.nownews.com/2012/08/28...m#ixzz2w2gBueLz

宜蘭跟台中都已經在加強宣導了
http://www.ilcpb.gov.tw/main/news_i...d=1927&noframe=

http://www.construction.taichung.go...e=712&mp=105010
__________________
ぶ(∀゚ )人(゚∀&#65439人( ゚&#8704人(∀゚ )人(゚∀&#65439人( ゚&#8704
(↑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此文章於 2014-03-15 10:39 PM 被 艾克萊爾 編輯.
舊 2014-03-15, 10:30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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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萊爾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看來也不少人一直在強調計程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未減速足夠...

讓我有一種錯覺,
好像是變相在死者為大..
行人違規大概就300元吧..
行人違規也不代表你就可以撞死他呀!!!這樣說...也沒錯啦....
那...
大家就多多接受身邊的許多小違規吧~~~
比如經常有人違規停車阻礙到您的用路或行車權益..
比如廠商經常的...只是標示不實而已、也只是受害者.....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4-03-15, 10:40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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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艾克萊爾


原文網址: 9/1起又要加罰了 開車族請小心! | 台灣味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rumor.nownews.com/2012/08/28...m#ixzz2w2gBueLz

宜蘭跟台中都已經在加強宣導了
http://www.ilcpb.gov.tw/main/news_i...d=1927&noframe=

http://www.construction.taichung.go...e=712&mp=105010

http://202.39.131.142/web_law/Law_S...php?LawID=A0002
你貼的罰則第44條1項2款就是#74暴君貼的那個,要減速的僅限無號誌的路口
你不用特地把那行刪掉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4-03-15, 10:44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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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艾克萊爾
Golden Member
 
艾克萊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7
引用:
作者EAC212
看來也不少人一直在強調計程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未減速足夠...

讓我有一種錯覺,
好像是變相在死者為大..
行人違規大概就300元吧..
行人違規也不代表你就可以撞死他呀!!!這樣說...也沒錯啦....
那...
大家就多多接受身邊的許多小違規吧~~~
比如經常有人違規停車阻礙到您的用路或行車權益..
比如廠商經常的...只是標示不實而已、也只是受害者.....




本來兩方就都存在疏失

這案例本來不會發生的,正是兩方都沒有警覺性與交通禮讓.安全概念不足,才會湊成這起意外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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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舊 2014-03-15, 10:47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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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萊爾離線中  
艾克萊爾
Golden Member
 
艾克萊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7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http://202.39.131.142/web_law/Law_ShowAll.php?LawID=A0002
你貼的罰則第44條1項2款就是#74暴君貼的那個,要減速的僅限無號誌的路口
你不用特地把那行刪掉


我刪掉是因為特地只標那條不夠全面

它只是基礎法規,但實際上法界的判定要比字面上敘述的範圍要更寬

http://168.motc.gov.tw/TC/ColumnCon...e6102ab9&param=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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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舊 2014-03-15, 10:53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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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萊爾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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