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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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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住戶規約,不能凌駕於政府法令、命令之上,只能停汽車,這就與前面提到的內政部公文相衝突了! 目前關於機車停放汽車停車格的問題,法院判決是站在車主這邊,而不是管委會那邊。在法律上,機車與你家的轎車,都叫做汽車 車位禁停機車 大樓管委會敗訴 引用:
引用:
法院是基於這個理由判強制遷離,與機車停放汽車停車格是完全不一樣的問題 此文章於 2013-11-11 11:44 PM 被 semm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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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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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提的案例,請注意一句...."使用機能上具有完全的獨立性" 別忘了,這個案例是機械車位,是會和他人共用相關設備,是否稱為專用仍有商確空間 因此,是否有凌駕於政府法令,並非您說了就算,一切還是讓新聞中的相關人員上了法院再說 此文章於 2013-11-11 11:53 PM 被 跳海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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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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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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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myblog.yahoo.com/jw!Pv.YxNCWFByClwmMW3n7/article?mid=1389
還是那句話,違法與否不是您說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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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風城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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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B1的平面車位停了一台用手推的流動攤販賣麵的車子,超帥。
也沒停到有取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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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不是古畑任三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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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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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自以為
![]() 此文章於 2013-11-12 12:44 AM 被 maruk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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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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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慘了,機械停車位,有共用的問題, 找個地震的理由,應該可以讓他不能停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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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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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規定到不能緩和的地步嗎? 譬如叫你不能騎機車且完全沒地方停或停外面風吹雨打?
人生中不是說不順著你的意就是一種打壓, 如果只規定你一個人不能做而其他人可以, 那才是打壓. 簡單說, 要看處置方式是對事還是對人, 如果人人都要遵守那應該是沒什麼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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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四處流浪
文章: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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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因為朋友來訪,門口沒地方停車,我牽了我的摩托車下去停自己的汽車機械車位,
停好之後管理員就下來制止了,理由是,機械車位會移動,機車怕會倒,不安全, 當下自己想想也沒錯,尤其是要開始移動時,剛要移動的那一霎那, 晃那一下確實力道蠻大的,我也沒把握車不會倒... 我自己大概想一下: 機車倒了,車子誰放的就誰負責,這方法不太好,明知道可能會發生問題, 卻要等問題發生再去善後,多此一舉,後人害己(勞安缺失就很多這樣的案例) 另,不論機械車位上下或左右移動,機械啟動那一瞬間,以及到定位停止的瞬間, 所造成的重心位移,確實會讓機車傾倒... 我自己腦補,新聞中那個案例應該是管理員不知道禁止的原由,隨口說有礙觀瞻, 然後該住戶就咬定管委會因為這個"濫理由"禁停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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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四處流浪
文章: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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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似乎都是一般平面車位,有提到"汽車停車格",如平面車位還禁止,這倒是要極力爭取,
另,昨晚新聞看見的是機械停車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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