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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引用:
作者Elros
石油管理法

第 3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 為縣 (市) 政府。

第 31 條

石油煉製業或輸入業,於必要時,得使用河川、溝渠、海域、橋樑、堤防
、港埠、道路、林地、綠地、公園及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敷設管線。
前項敷設管線,以不妨礙其安全、景觀及原有效用為原則,並應先向中央
主管機關及各該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如有損失,應按損失程度予以
補償。
依法設有石油管線之石油煉製業或輸入業得應其他業者請求代輸石油。

第 32 條

石油煉製業或輸入業敷設石油管線應遵行下列事項:
一、石油管線材質應符合國家標準或其他同等標準之材料。
二、石油管線有腐蝕現象致影響安全之虞時,業者應立即汰換。
三、石油管線應每年定期檢測,並將檢查結果作成紀錄保存,以備主管機
關檢查。
四、主管機關對於石油管線得派員或...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D0120014

災害防救法

第 3 條

各種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以下列機關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
機關:
一、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內政部。
二、水災、旱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經濟部。
三、寒害、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四、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交通部。
五、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六、其他災害:依法律規定或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定之中央災害防救業
務主管機關

前項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就其主管災害防救業務之權責如下:
一、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與公共事業執行災害防救工作等相關事
項之指揮、督導及協調。
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訂定與修正之研擬及執行。
三、災害防救工作之支援、處理
四、非屬地方行政轄區之災害防救相關業務之執行、協調,及違反本法案
件之處理。
五、災害區域涉及海域、跨越二以上直轄市、縣(市)行政區,或災情重
大且直轄市、縣(市)政府無法因應時之協調及處理。


第 4 條

本法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
縣(市)政府。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應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十
一款第二目、第十九條第十一款第二目、第二十條第七款第一目及本法規
定,分別辦理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災害防救自治事項。

http://bit.ly/1xVPbND
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一、為規範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之任務、開設時機、程序、編組及相關作業事項,並依災害防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本府為處理各種災害之防救事宜,以本府所屬下列機關為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負責執行各項災害防救緊急措施及辦理本中心之幕僚工作:
(一)風災、火災、輻射災害、爆炸災害:消防局。
(二)水災、旱災、坡地災害(崩塌、地滑)、土石流災害:水利局。
(三)震災:工務局。
(四)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經濟發展局。
(五)養殖漁業寒害、海難(漁港區、漁船海難)、海嘯:海洋局。
(六)空難、海難(渡輪、觀光船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捷運營運(列車衝撞或出軌)災害:交通局。
(七)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環境保護局。
     
      

此文章於 2014-08-04 01:44 PM 被 oversky. 編輯.
舊 2014-08-04, 01:43 PM #70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versky.離線中  
人生開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丙烯燃點不是400多?
洩漏的已經逃不掉了
那引爆的火源是...
 
舊 2014-08-04, 01:48 PM #7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人生開始離線中  
OPUTE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引用:
作者fpe
第一線的指揮人員真的很為難

被人要求能夠 "快速" "完美" 的解決問題

最好是 "零傷亡" 又 "不擾民"

若你自認為我在現場可以做的比他們更好

歡迎你來報考警消人員來為社會出力

消防局長的權力也不小 不要看扁這個職位 災害現場也有指揮官 絕不只有第一線人員在判斷 處理 我不解就是高層目前還在打官腔 如果早做到洩漏氣體正確的判斷與後續正確處置 就不會有這麼多打火弟兄受傷死亡 (養兵千日用在一時 本來就要預估各種狀態發生來訓練)故此次悲劇原本是可以變成輕微事故的
舊 2014-08-04, 01:49 PM #7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PUTEC離線中  
hxh16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11
引用:
作者人生開始
丙烯燃點不是400多?
洩漏的已經逃不掉了
那引爆的火源是...

汽機車引擎不知幾度?
舊 2014-08-04, 01:51 PM #7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xh167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人生開始
丙烯燃點不是400多?
洩漏的已經逃不掉了
那引爆的火源是...

青菜找都有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4%B0

一般火焰(EX.賴打)就有800度了,把整條街都弄成可然狀態,然後要怪誰點火??說不定變電箱接點火花就直接點燃了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4-08-04, 02:02 PM #70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柏(第四)離線中  
灰灰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9
引用:
作者OPUTEC
消防局長的權力也不小 不要看扁這個職位 災害現場也有指揮官 絕不只有第一線人員在判斷 處理 我不解就是高層目前還在打官腔 如果早做到洩漏氣體正確的判斷與後續正確處置 就不會有這麼多打火弟兄受傷死亡 (養兵千日用在一時 本來就要預估各種狀態發生來訓練)故此次悲劇原本是可以變成輕微事故的


講到後面
回歸到政府跟企業只看到錢
信不信真的強制照法律走工安
臺灣有一半以上工廠是要關閉改善
光偷排廢水也只是罰錢了事
iso xxxx的哦
真的有朋友做這個自己去問看看
臺灣這塊執行力真的有多少


消防這塊都是事後補救

這跟在很多大公司很像
源頭不準檢討
當幹部的要懂得自己想辦法
因為不能說老闆有錯

討論事後補救的措施 都是在補救
舊 2014-08-04, 02:06 PM #7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灰灰離線中  
archarc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https://tw.news.yahoo.com/video/%E7...00493.html?vp=1

狗官就是這種........ 只會耍官威

錢給社會局 ??????


以前921 錢捐一捐..有的被挪用 烤肉...... 辦活動

此文章於 2014-08-04 02:15 PM 被 archarch 編輯.
舊 2014-08-04, 02:13 PM #7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charch離線中  
droganfly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6
引用:
作者灰灰
講到後面
回歸到政府跟企業只看到錢
信不信真的強制照法律走工安
臺灣有一半以上工廠是要關閉改善
光偷排廢水也只是罰錢了事
iso xxxx的哦
真的有朋友做這個自己去問看看
臺灣這塊執行力真的有多少


消防這塊都是事後補救

這跟在很多大公司很像
源頭不準檢討
當幹部的要懂得自己想辦法
因為不能說老闆有錯

討論事後補救的措施 都是在補救


+1 真的照法規走能不能有一半的工廠存活下去都是問題。

以前讀書時,教授有稍微提到工廠廢氣排放處理問題。

基本上,做到50%和做到90%的處理,費用差距可是以倍數來體現的。

以台灣拼cost down和c/p值的態度,只有所謂大廠能夠真的遵守法規去處理這些污染物。
__________________
當你眼前有一個紅色按鈕,按鈕旁邊寫著『別按,危險』時,你是不是像我一樣,會有一股想按下去的衝動?
舊 2014-08-04, 02:16 PM #70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oganfly離線中  
SpiceAndWol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引用:
作者滄桑v2
2014-08-03 聯合晚報 若證實元凶 榮化賠得起??

高雄市氣爆慘劇元凶直指李長榮化工,若最後判定為肇禍者,將面臨勒令停工。而以事故地點在廠區外的道路管線而非廠區,一般石化業者均未投保來推斷,龐大賠償金額恐將自行負擔。該公司近年轉投資太陽能失利慘賠,已提高國內銀行業者曝險,若再加上此次工安意外後續可能帶來的賠償,恐面臨倒閉危機。

榮化今表示,目前已進入檢調的偵查,檢調與主管機關已要求不要對外說明,將全力配合調查。

針對榮化的保險投保狀況,該公司今不願進一步說明。不過,國內產險業者指出,目前除商業險、住宅險及意外險外,理賠金額並不高,惟如果最後肇禍者判定為榮化,就要看榮化是否有投保廠務險以外的險種,以這次事故地點在沒有廠房的道路上,一般業者多數未投保情況下,榮化未來自行理賠的機率頗高。

榮化目前的市值約將近200億元,惟股價受到此次事件的衝擊,市...


怎麼會賠不起
市值200多E
年營收500多E
利潤100多E
市占全球第三(新聞說的)
這種廠商怎麼可能賠不起
只有想不想陪的問題而已
就算高標準 死者賠千萬 傷者賠百萬家一家也才多少錢
建築物除非是全部重新主體結構檢查
不然"目前外觀"看起來建物都沒問題
車子也是 大多都是可修復的
了不起賠個百億到兩百億就有了
也就是一到兩年的利潤
舊 2014-08-04, 02:23 PM #70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iceAndWolf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droganfly
+1 真的照法規走能不能有一半的工廠存活下去都是問題。

以前讀書時,教授有稍微提到工廠廢氣排放處理問題。

基本上,做到50%和做到90%的處理,費用差距可是以倍數來體現的。

以台灣拼cost down和c/p值的態度,只有所謂大廠能夠真的遵守法規去處理這些污染物。

台灣企業的高效率與低成本,很多是轉嫁成社會成本與犧牲勞工健康財富換來的,
政府因為擔心企業遷廠導致失業率上升,一直以來多採取漠視與河蟹的態度,
沒有人敢嚴格要求與重罰。
舊 2014-08-04, 03:02 PM #7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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