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
引用:
剛剛中天新聞說的...前幾天王家接受飛碟午餐專訪時也是這樣說~ 不過...還是沒人知道為什麼王家不申請釋憲嗎?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0
|
引用:
嗯....看來越來越嚴重了 只能說 你好好保重吧(畢竟我不是醫生,對你實在無能為力啊) 此文章於 2012-03-28 09:56 PM 被 duff 編輯.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33
|
引用:
司法院大法官 人民聲請大法官解釋Q&A: Q1:聲請大法官解釋有哪幾種類型? A:聲請大法官解釋有二種情形,一是聲請解釋憲法,一是聲請統 一解釋。 Q2:在何種條件下可聲請解釋憲法? A:聲請解釋憲法,須具備以下條件: (1)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有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 (2)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 如果依法可以上訴而未上訴以致裁判確定,就是沒有用 盡審級救濟途徑,也就不可以根據此種裁判提出聲請。 (3)認為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的疑義。 具備以上條件,可以書面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八條)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
引用:
為了市容,這可能也是必要的,小弟提款預約整容去,避免那天為了市容,連出門上班都不行了,感謝黃金十年,與好市長的德政,要是因為我辦不成奧運,那還得了。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7
|
引用:
要是鵝就規定沒有30cm的一律不準結婚,以保障女性同胞的福祉 ![]()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
引用:
你才好好保重 網上討論 / 交關 可以扯到別人家庭去 只顯得你的無能與自卑 只能從那鑽縫隙攻擊為樂而以 (我不是獸醫 也更無能為力) 此文章於 2012-03-28 10:02 PM 被 marinese six 編輯.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3
|
市長家的違建可以就地合法,市民的合法建築可以強制拆除
送100句海角七號的開場白給市政府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0
|
引用:
原來這是你變成這樣的原因啊 不過 既然你早知道要找何種醫生處理,為何還讓自己變成如此呢? 當然 這是你家的事!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新北市/新竹縣
文章: 4
|
引用:
關於第二點, 今天在新聞中有看到那些人的嘴臉 非常醜陋, 在那邊靠夭說搞了三年OOXX的 今天被拆這兩戶是獨立的產權, 其他的住戶幾乎都是老公寓 這個都更下去對誰比較有利可想而知 很可惡的建商+不顧他人的舊屋主+沒有膽識的市長=悲劇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68
|
引用:
謝謝你的提醒……..差點忘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