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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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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101年的年度預算是一兆,花個幾百萬處理流浪狗問題,我個人覺得還可以接受. 其他的還是花在"人"的身上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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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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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至少我個人認為 首先應該養動物這件事情應當受到管理,不是你想要養甚麼就能養,或許涵蓋到每一種動物是困難的,但至少最多人養的狗與貓,可以先以類似汽車監理制度的方式進行管理 每一個主人都應該登記你的動物,並且做出適當的標記,至少要有項圈,如果要打晶片更應該早點將制度完善 TNR不是不行,而是要有人實地去做與負責,政府可以鼓勵,但也應該類似以上的方式管理 應該以認養為主,但繁殖這個事業不可能消失,但至少要做到人道飼養與繁殖,法規早就有,要不要認真執行而已 然而以上的方式不可能完全解決流浪動物問題,必要的控制仍需要,我認為沒有晶片的動物短時間內都應該捕捉,進而安樂死 可是捕捉與安樂死本來就是不得已的方式,因此前述那些制度的嚴格執行很重要,大家知道動物不能亂養,捕捉與安樂死這樣的結果就能減少 以上也只是大概說說,細節我就不深入探討 但你要我提出方式,早就有,大家都知道,甚至連法規都有,有沒有認真執行而已 但動不動就只說TNR與殺無赦,對我來說,那都是以為只有一個解決方法才是萬靈丹 所以我才說,一個社會有沒有基本的同情心,可以看看他們怎麼處理流浪動物就知道了 一個社會對流浪動物只會殺殺殺,其實糟糕的程度跟只會讓動物無條件亂跑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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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東別旁...
文章: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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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所謂糟糕的程度是指道德 良心上 但兩個方法(殺殺殺跟無條件亂跑)的結果卻大不相同吧? 殺可能只是治本 但狠下心來可能會治根 無條件放亂跑就甭談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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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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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只是殺,源頭不管,你還是繼續殺不完,你依舊要花大量的金錢設置人力設備捕捉與安樂死 如果你放任不管,表面上或許不花錢,但還是會有很大的社會成本,例如環境髒亂、動物攻擊等等 在我看來,兩者表面上結果或許不同,但都是要付出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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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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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大陸有個小夥子寄信跟爸爸要錢,爸爸寄給他一塊錢, 信中寫: "只要全中國每個人給你一塊錢,你就是大富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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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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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狗肉出口 這個我以前就說過了!
只是動物保護組織在那邊XXOO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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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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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我也提過,不過有網友說"內銷"就解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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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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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狗撲殺與否
那是治標的方法 政府需立法制定寵物商店買賣的規範 賣出動物之前將動物植物晶片 並將飼主與晶片送交相關單位保存 如路上發現被丟棄的流浪口狗 以晶片查詢所屬飼主 並予以罰款 如飼主決定不要飼養 須找到願意飼養的飼主 要不然需進行安樂死並由飼主負擔所有費用 目前政府將流浪動物撲殺的安樂死程序中 需先注射麻醉劑之後才注射安樂死藥劑 但是每年撥下來的預算 都無法購買足夠的麻醉劑 如不先施行麻醉程序 又會被動保團體批評不人道 動保團體應先要求立法 將源頭買賣及丟棄寵物的問題解決 如要人道撲殺 政府單位無法提供足夠的經費購買麻醉劑的部分 動保團體也應該要贊助 總而言之 大家繳稅的稅收 不應該是花到弭補他人過錯 應該要讓造成問題的飼主自行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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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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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看起來TNR成效不如直接撲殺,不過TNR的動物會分去原本未TNR動物的生存環境(食物、空間),所以效果是否沒有撲殺好,有待商榷。
但是若是不撲殺,生存條件不夠的狗,會不會另外找到出路,那就不知道了..... 例如什麼出路呢? 與人爭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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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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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了學校的環境清潔, 也為了讓學生了解生命的可貴, 人與動物也能和平共存, 並不一定要你死我活才可以, 就當作做善事, 而且又能解決流浪狗的問題又不用殺生, 幾年後會是學生美好的回憶, 就從班費裡每個月每人扣5~10元就可以, 老師也要出錢, 做善事應該沒人會反對吧。 此文章於 2012-01-30 10:39 PM 被 deer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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