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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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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也太天真了吧 淺草講的手球 他頭裡想的一定是歪的 相信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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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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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運動和競技是不是應該分清楚?跑步是運動,換上球鞋短褲上公園就可以「玩」。抱一顆足球或籃球,到公園裡不用球框也可以玩得滿身汗,這是運動。但如果是競技,表示會有相對的一方,公平的裝備或場地,完整的規則或制度。
2.如果是競技,觀賞和參與是不是也該分清楚?後者指的是你親身下去玩,前者指的是你在家看球或買票進場看球。 所以「運動」一開始就定義不明確。 3.所有的運動都和消費有關,無法刺激消費的運動或競技,都很難成為流行的項目。前面有人提到,最流行的運動成本低,仔細想想是矛盾的,一項不需要消費的運動或競技,無法刺激從事者追求頂尖的欲望,即你是世界第一又如何,沒人想花一毛錢看你比賽,你無法代言任何一項產品,連一雙球鞋都是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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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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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如果以一個地區或國家能發展出競技,就表示這個地方基層從事這項運動的人有一定規模。 為什麼日本美國的職棒可以發展的那麼好。因為日本從國中到大學,都有大量的學生參與棒球社。這兩件事情是分不開的。 2.我認為,很多愛看比賽的人,其實應該都會想要自己試試看吧。但可能眾多因素讓你無 法參與(賭徒除外)。不過如果喜歡打棒球,應該不會不喜歡看比賽吧?所以兩件事情應該 還是有關連的,尤其是學生族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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