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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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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這邊能搞定 你們說話才有份量 否則說句實話 我已經看到未來爭產時的狀況zzz 此文章於 2010-09-26 09:52 AM 被 YC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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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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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 神明第一但產權呢? 動手? 先看後果吧再來逞血氣, 不要講似是而非的道理! 當初有對長輩就是這樣被我趕出去!! 當時年紀19, 但不代表沒主見. 這是我的地盤! 你的神, 不是我的! 敢不經同意立牌子, 就要承受被拆! 不難懂吧. 吾家三不入: 政治, 神明, 賭! 違者後果自負, 別跟我講什麼習俗. 再傳統, 也要尊敬主人, 不然就要拳頭比我大, 道理站得住, 是長輩也要遵守! 我也住南部, 習俗也知道, 外面世界要怎麼搞是一回事, 我家我做主. 做人都沒有骨氣跟懂得講道理, 就算有神明也不會出來維護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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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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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博杯請示。 博杯請示代表你還敬畏他,怕他。這樣怎能請走他? 只要對著天拜一拜,請你回老家去吧!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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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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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還是去廟裡問一下廟祝,最準
我知道版上很 多無神論的. 但是有幾個遇到這種狀況? 亂教,到時如果害到人,會損陰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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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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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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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 我家是誰敢動我家的祖先和神明, 我一定會動手~ 差不多意思吧~各有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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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此文章於 2010-09-26 11:12 AM 被 boabo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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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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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己的客廳? 把門鎖敲掉,當自家倉庫! 你應該去動這一間裡頭的東西 跟他們說:樓上一間神明廳共用,樓下一間倉庫共用,很合理 ![]() 此文章於 2010-09-26 12:37 PM 被 K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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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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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夠 可以買屋的話 搬出去
你們房子產權我猜應該是登記很多親戚的名子(共業地) 到時後他們要處理 你就故意不簽名 他們就處理不了了 此文章於 2010-09-26 09:11 PM 被 p0558776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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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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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公同共有的不動產,只要所有人人數過半要賣,就可以賣了。土地法修法之前是可以卡別人。現在少數服從多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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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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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把共同共有和公同共有混在一起了。 共同共有,每個人有持份。賣的時候,持份要過半。 公同共有,沒有應有部分,賣的時候,算人頭。 權狀看一下就明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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