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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75
					
				 | 一個愛計較,一個太不乾脆... 其實我比較希望不要有真相也不要知道男的或女的 因為這樣才可以繼續惡搞也有笑料 XD 迷之聲:人家就是最討厭你這種人   反正有真相也不一定大家都認為是真的,一定有人會懷疑 不過就算我在台北我也沒興趣去看到底長的如何,為了一個不認識的人...實在太懶 對電腦展更是沒興趣... 如果有自己喜歡的歌星的演唱會票或想看的電影票就好了  (肖想!) 每次看到「lOvespell」 都會想到葉啟田的招牌歌 哀ㄅ一ㄚ加ㄟ牙~   就是跟Love Spell聯想不起來  基本上這篇又是來鬧的....  | |||||||
|  2008-06-07, 12:03 AM
			
			
	#61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 引用: 
 站長上過報紙 有照片,印象中看過的人不在少數 
				__________________   | |||
|  2008-06-07, 12:11 AM
			
			
	#6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269
					
				 | 引用: 
 虧他還是04梯的老鳥~ 算了 在軍中的老鳥也是一堆腦殘  | |
|  2008-06-07, 12:17 AM
			
			
	#63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612
					
				 | 引用: 
 我知道~我有看過站上的人挖出來   問題是依樓主的標準 他人作證不可信 要自己確認啊 也許當初站長不想真的出面 找了他的兄弟好友之類去照張相就作數 看到人又不一定是真的 還要出點問題考驗一下   確認他人是男是女 這不是接生的醫師護士才在做的事嗎   一句不相信 就可以要求他人配合? 真是怪言論... 借用法律"無罪推定"來說 也應該是樓主要想方設法去證明對方是男的 而不是要求對方證明對方是女的吧 沒人有這個權力吧  | |
|  2008-06-07, 12:26 AM
			
			
	#64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找不到的啦 
					文章: 164
					
				 |      ~~~ 現在是什麼情形~~?? 搞不是很懂~~~ 整串文看完~~~嗯~~ 只記得等地海妹的真相~~     對了~~說到票~~嗯,我有三張票耶~~ 有人要嗎??限北縣自取哦~~ 
				__________________ 一顆小金星入手~~^0^ | 
|  2008-06-07, 12:35 AM
			
			
	#65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14
					
				 | 事情的起因是?? 單單看這篇實在是不方便說啥 | 
|  2008-06-07, 12:57 AM
			
			
	#66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5,636
					
				 | pass by......   | 
|  2008-06-07, 01:05 AM
			
			
	#67 |   | 
|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6
					
				 | 好熱鬧!這串沒簽到太可惜了.  被晃點就算了 事情不要愈變愈大(跟心理想得不太一樣?  ) 此文章於 2008-06-07 01:10 AM 被 泡泡 編輯. | 
|  2008-06-07, 01:08 AM
			
			
	#68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警視廳 
					文章: 55
					
				 | 好了啦∼我承認我是男的 大家不要再吵啦 徵女友中  | 
|  2008-06-07, 01:12 AM
			
			
	#69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趴趴跑 
					文章: 1,664
					
				 | 有人能告訴我 為何在別篇可以義正辭嚴譴責發言者的人 在這篇又做了跟他譴責的人一樣的事 這是什麼心態 這叫"換了主題,就換了心態"嗎?  我可以合理的懷疑兩篇是同一個人發的嗎?  還是因為這一篇再發一個"ADSMT真相調查會" 毫無意義嘛..... 那一篇趕走一個郡主 這一篇要趕走一個大叔(嬸?) 七八何時變的這麼有排他性 此文章於 2008-06-07 01:15 AM 被 冷ㄉ很 編輯. | 
|  2008-06-07, 01:12 AM
			
			
	#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