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2
|
引用:
我開始繳稅的時候你大概還沒出生 一開始想當然爾..國民有所得當然該繳稅.. 沒想到我國的稅法竟然到現在還那麼的不完備這些立法委員及官員真該打屁股 而王建民身為台灣的一份子..不用繳稅我也不知道你在替他爽什麼.... 國家所有的建設..經費來源都是來自稅收.. 如果工作不比他輕鬆的農民(外銷國外也是賺外國人的錢)建築工人 一個月賺沒多少錢也要納稅的話..我不知道他憑什麼不需繳稅... 他回國時總要經過納稅人的錢所建的機場 ..高速公路等等 大家都要繳稅..他不必....你還很爽 看來如果不用繳稅的人愈多你愈爽 今後國家要建設只拿你家的錢就好了 這樣你可以爽死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
|
就是支持王和不支持王的爭執,繳稅不繳稅都是多餘的,多說的...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
引用:
先口頭警告,你最後一句已經觸犯版規了 我通常不會因為這樣就去按紅十字 不過 由你發言風度,大概聞得出奶味 王需要或不必 有國家法律規定 不是由你規定(WHO YOU ARE?) 我國家法律真是不完備阿 呵呵 那請問哪國家法律完備 課稅是課到住在外國,為純外國公司服務的外國所得所得都算上? 不要扯太多,小朋友背課文阿 "國家所有的建設..經費來源都是來自稅收.." 廢話 這表示可以無限上綱?? 不符公平原則?? 台灣農民如果去非洲墾荒 是不是也要繳稅給台灣呢? 外銷國外,產值與經濟都在台灣 干王啥關係?? 王建民替台灣公司服務? 如果你的說法成立 那銷到美國的產品,美國是不是要到台灣抽稅 因為產品是賣到美國去的,賺取了美國人的利益? 你間接為外銷公司工作,你是不是也該繳稅給美國? 呵呵, 你的發言 讓我聯想到美國獨立前的大英帝國 因為身為大英帝國的公民 所以大英帝國可以無限上綱要求義務 (我看你連權利與義務兩辭都還沒搞懂) 我倒想知道,如果王建民跟大聯盟有糾紛 中華民國是不是也該依國家保護人民義務去幫王建民打官司啊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某人的言論頗有偷渡政治文的嫌疑…敬請自愛。
否則紅十字伺候,莫謂言之不預也。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2
|
這是政治文.....
你是丁丁嗎 只是說每個國民都應繳稅 就變政治文 你按吧 .....如果版主也跟你一樣 那這裡也沒什麼好留的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2
|
不要扯太多,小朋友背課文阿
"國家所有的建設..經費來源都是來自稅收.." 廢話 這表示可以無限上綱?? 不符公平原則?? ........................................................... 是阿.....當你看到 那些建築工人一天到晚沒日沒業的加班做著沒人願意做的苦力卻只能糊口... 卻也要繳稅 你的偶像 投一修四 打球半年 一年賺上億..我承認那是他的本事 不用繳稅 那這樣你說公平嗎? 服公平原則嗎? 可能是那些工人蓋的讓你享受的公共建設沒什麼了不起吧 ㄟ還可發言....還沒死 懶得打嘴砲了 趕快按 ...讓我少打些字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
引用:
比起討論王建民應不應該繳稅,倒不如來說說現在小學老師為什麼還可以不用繳稅 當年那個時代因為台灣教育程度低落,亟欲提昇教育水準才會有免繳稅條例以資鼓勵教師投入教育。現在時代變遷,人人的識字率和教育程度可以說已經完全開發了,也適時應該收回增加國家的稅收....... 我會這樣講其實是我自己看了很多那種擺爛的中小學老師,看小朋友懵懂就開始打混.....教生字叫小朋友自己作生字卡去教同學(小朋友自己認字就有問題了還叫人家教?ㄍㄢˋ!) 不懂「昂斯*」的意思,被小朋友解釋.......那個小朋友還被她狗幹 *昂斯為重量單位(應該沒錯吧?有錯請指正。當時那個小孩是說牛排單位...也沒錯) 教育部的觀摩人員來巡視,就變成了認真負責的師尊...........face off!!!!!!!! 或許不是所有的小學老師都這樣,但是就我的經驗來看,遇到的那些還真的都很差.......沒天理的是..當年還真的都讓他們順利混到退休。真她x的!一想到拿我們的錢去養那種誤人子弟的人,心中真的一股無名火又起。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
|
引用:
是指48樓嗎......還有50樓...... 此文章於 2008-02-17 04:18 PM 被 finepupil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206
|
引用:
繳稅可不是我講的耶. 就整個王建民效應來看. 在商業上. 這是給美國大聯盟創造在台灣的商機. 有錯嗎? 不過. 到目前來看. 這也不過是每年幾百萬美金 頂多1~2千萬美金吧. 從國家的角度來看. 不痛不癢. 王個人賺的那些錢. 是他自己的事. 繳不繳稅.......who cares? 我很支持王. 但說什麼"他幫台灣賺美金". 真的讓人覺得很好笑. 此文章於 2008-02-17 04:26 PM 被 since2008 編輯.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
|
引用:
你說的都對,只是在這裡說這種話小心被當作是來鬧場的,都已經有人要送紅十字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