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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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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中了政客轉移焦點的計,隨便丟一個議題全國人民都被耍的團團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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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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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除死刑.要付出極大的社會成本.食.衣.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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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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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有一種情況叫做逃獄 那些判無期徒刑的人犯萬一逃了出來 反正最多只有無期徒刑而已,逃出來為非作歹也不怕 對社會又是一種傷害 所以,還是死刑簡單 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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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喜歡的女孩 很會吃醋 又性急 愛哭 易怒 但是 她的微笑.... 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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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夜咽腋液
文章: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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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反對廢屎刑說,前提素通通拿企作生物實驗,讓他們有機會對
人類社會做點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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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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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奸犯科怕什麼死刑,廢掉幹嘛...要改的話改受刑人得自付子彈及處理費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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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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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教育罪犯的工作就交給反死刑的人士與團體了。
如教育後再犯,反死刑的人士與團體連坐處分。 比起廢死刑會有更多人贊同的,反死刑的人士與團體也終於可以發揚自己的崇高理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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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尋找通往幸福的道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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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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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奇怪 所聽到看到的人
大都反對廢除 那到底是哪些人要廢除死刑呢? why ? wh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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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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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被判死,談何容易 除非有非常明確的事證,不然案子只會一拖再拖 看看龍井的那個女保險員被分屍案就知道了 判到現在,兩個人都還活著,因為案子不斷被發回重審 蘇建和案也是,到現在人還活著,不是因為有人抗議,而是因為證據不明確 所以也是不斷發回重審 在這樣的司法狀態下,廢不廢死刑,已無太大實值意義,只留存爭取國際名聲的用途而已 引用:
簡單說,反正他們本就不想活了,那就聽從他們的心願讓他們去死吧 引用:
美國的執法人員,現在已慢慢改變作法 如拒捕,很有可能當場被執法人員擊斃 有些還可能只是微罪,個人是覺得人權不只是犯人才讓去強調 更該注重執法人員和被害人的人權才是,不然談人權都只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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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06-04-01 09:59 AM 被 yid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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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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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但是殺人犯卻能決定被害者的生命? 這公平嗎? 當殺人之後他已經放棄當一個人了 你跟野獸談人權? 緣木求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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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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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冤案又是另一個討論的角度 更何況李雙全又沒被判刑 檢查體系又違反偵查不公開 會有冤案的產生跟司法是否嚴謹有關 跟刑罰本身並沒有絕對的關連 一個真正有罪 而且證據確鑿的犯人 給予死刑 有什麼不對 你舉的例子實在不妥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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