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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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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63
不要中了政客轉移焦點的計,隨便丟一個議題全國人民都被耍的團團轉
     
      
舊 2006-04-01, 08:17 A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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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bing離線中  
mi329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7
Thumbs down 反對廢死刑

廢除死刑.要付出極大的社會成本.食.衣.住.行.
 
舊 2006-04-01, 08:17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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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329離線中  
雲 亦塵
Power Member
 
雲 亦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45
Unhappy

引用:
作者MOSWU
很多國家沒有死刑
但有一種叫終身監禁的刑罰
沒有假釋,永不釋放


有一種情況叫做逃獄
那些判無期徒刑的人犯萬一逃了出來
反正最多只有無期徒刑而已,逃出來為非作歹也不怕
對社會又是一種傷害

所以,還是死刑簡單
一了百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喜歡的女孩
很會吃醋
又性急
愛哭
易怒
但是
她的微笑....

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舊 2006-04-01, 08:35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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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亦塵離線中  
Banbanzon
*停權中*
 
Banbanz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夜咽腋液
文章: 483
不反對廢屎刑說,前提素通通拿企作生物實驗,讓他們有機會對
人類社會做點貢獻。
舊 2006-04-01, 08:44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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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banzon離線中  
shival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不做奸犯科怕什麼死刑,廢掉幹嘛...要改的話改受刑人得自付子彈及處理費用即可
舊 2006-04-01, 08:51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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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val離線中  
公背婆
Amateur Member
 
公背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6
那麼...教育罪犯的工作就交給反死刑的人士與團體了。

如教育後再犯,反死刑的人士與團體連坐處分。

比起廢死刑會有更多人贊同的,反死刑的人士與團體也終於可以發揚自己的崇高理念了。
__________________
讓我們一起尋找通往幸福的道路...
舊 2006-04-01, 09:47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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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背婆離線中  
richardw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3
嗯 奇怪 所聽到看到的人
大都反對廢除
那到底是哪些人要廢除死刑呢?
why ? who ?
舊 2006-04-01, 09:48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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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wu離線中  
yider
Elite Member
 
yi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引用:
作者MOSWU
廢除死刑不是為了維護罪犯的人權
而是因為死刑是終極刑,無法反悔
任何其他等級的刑罰如果判錯,可以更正補償
但死刑不行

要被判死,談何容易
除非有非常明確的事證,不然案子只會一拖再拖
看看龍井的那個女保險員被分屍案就知道了
判到現在,兩個人都還活著,因為案子不斷被發回重審
蘇建和案也是,到現在人還活著,不是因為有人抗議,而是因為證據不明確
所以也是不斷發回重審

在這樣的司法狀態下,廢不廢死刑,已無太大實值意義,只留存爭取國際名聲的用途而已

引用:
作者翻桌啦
現代人犯罪多不考慮自身的生死,死刑真的有辦法遏止犯罪嗎???

簡單說,反正他們本就不想活了,那就聽從他們的心願讓他們去死吧

引用:
作者stratos2005
美國有些州要廢除死刑,是因為司法單位的黑暗與法官誤判總是存在
不是完全站在死刑的殘酷的單一點的考量
因為如此,美國30年來,因誤判而誤殺的無辜者,大概是一百多人
可是台灣的司法公正性跟法官素質,假使是比美國好得多
那我們造成的誤判案例,照理就應該會少得多了
以美國為例,因為死刑的存在,三十年來犧牲的一百多位無辜者的生命
換來死刑帶來的赫阻作用,減少犯罪,增進社會秩序的程度是否等值?
要權量的重點,反而應該是在這邊

美國的執法人員,現在已慢慢改變作法
如拒捕,很有可能當場被執法人員擊斃
有些還可能只是微罪,個人是覺得人權不只是犯人才讓去強調
更該注重執法人員和被害人的人權才是,不然談人權都只是空談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06-04-01 09:59 AM 被 yider 編輯.
舊 2006-04-01, 09:55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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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離線中  
arj11
Major Member
 
arj1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86
引用:
作者kkk
人權是天給的 放棄不是你可以定義的

不是維護他的人權

是原則問題
人無法決定別人的生命 這就是原則
生命是珍貴的 這就是原則

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但是殺人犯卻能決定被害者的生命? 這公平嗎?
當殺人之後他已經放棄當一個人了 你跟野獸談人權? 緣木求魚....
舊 2006-04-01, 09:58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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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j11離線中  
shiori531
Junior Member
 
shiori53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891
引用:
作者kkk
反對的人 等到自己或是家人受到冤案時 知道會不會保持同樣的態度呢?
還是想做第二個李雙全?


冤案又是另一個討論的角度 更何況李雙全又沒被判刑 檢查體系又違反偵查不公開

會有冤案的產生跟司法是否嚴謹有關 跟刑罰本身並沒有絕對的關連 一個真正有罪 而且證據確鑿的犯人 給予死刑 有什麼不對


你舉的例子實在不妥當
舊 2006-04-01, 10:00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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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ri53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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