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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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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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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69
引用:
作者EAC212
這種做法在我來看.就只是製造一個減刑的漏洞而已,


只是現在這個漏洞在政府身上而已. 沒人敢執行.最後受苦的不就是受害者家屬.
把這權力放給受害者家屬.他要自已受苦就不要執行. 這樣大家不就沒話說了...
     
      
舊 2024-04-24, 02:49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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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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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9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怎麼會受外力影響. 最終都是法官判的.法官判死後.家屬只有決定加害者執不執行死刑的權力. ..
家屬說死.就執行. 說不死就關終生.

WIKI - 法律

法律淵源是指法律規範的來源或源頭,又稱法源。
當法律成為一個社會的主要行為規範的時候,
法律作為人們行為的準則和司法適用的標準。
哪些法律是主要的法源,哪些法律是次要的法源甚至不是法源變成了一個重要的問題。
特別是法官適用法律不能憑主觀感覺,而必須以法律為準繩,就必須從法律淵源中尋找法律規範。
只有從法律淵源中尋找到的法律準則才具備法律效力。



----------

法律是[人]訂出來的,自然就不可能[完美],也就是多數人要對[法律]負責任;

而[代議制度]也就是代表多數人的意見,相對的也就是社會大眾要一起負責任,而個人是[支持]有死刑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4-04-24 02:55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4-04-24, 02:53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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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只是現在這個漏洞在政府身上而已. 沒人敢執行.最後受苦的不就是受害者家屬.
把這權力放給受害者家屬.他要自已受苦就不要執行. 這樣大家不就沒話說了...

政府的無能和不作為先放一邊,這個談也沒用。
否則.
難道你要因為政府的無能和不作為,自己的認知就要無限下修標準嗎?

道理就像是.
有些人認為貪污就是不對,
但是政府開始在貪污後.. 慢慢有些人就下修標準變成貪污沒關係,也要做事就好,
但政府變本加厲的貪污後..更多人的就只好再下修標準變成。貪少一點就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4-04-24 02:59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24-04-24, 02:54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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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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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我會遵守版規,並保持禮貌
文章: 369
引用:
作者polor
WIKI - 法律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B3%95%E5%BE%8B)

法律淵源是指法律規範的來源或源頭,又稱法源。
當法律成為一個社會的主要行為規範的時候,
法律作為人們行為的準則和司法適用的標準。
哪些法律是主要的法源,哪些法律是次要的法源甚至不是法源變成了一個重要的問題。
特別是法官適用法律不能憑主觀感覺,而必須以法律為準繩,就必須從法律淵源中尋找法律規範。
只有從法律淵源中尋找到的法律準則才具備法律效力。

https://i.imgur.com/E9U5nXLl.jpeg

----------

法律是[人]訂出來的,自然就不可能[完美],也就是多數人要對[法律]負責任;

而[代議制度]也就是代表多數人的意見,相對的也就是社會大眾要一起負責任,而個人是[支持]有死刑制度。


法官判刑流程又沒變.
是把執行死刑的權力放給受害者家屬. 不算是對受害者家屬一個負責嗎.

引用:
作者EAC212
政府的無能和不作為先放一邊,這個談也沒用。
否則.
難道你要因為政府的無能和不作為,自己的認知就要無限下修標準嗎?

道理就像是.
有些人認為貪污就是不對,
但是政府開始在貪污後.. 慢慢有些人就下修標準變成貪污沒關係,也要做事就好,
但政府變本加厲的貪污後..更多人的就只好再下修標準變成。貪少一點就好了!!!


沒有下修標準啊.
是把執行死刑的權力放給受害者家屬.

貪污是你太淺. 懂大水庫理論的人可以隨便搞

此文章於 2024-04-24 03:03 PM 被 非常奇怪 編輯.
舊 2024-04-24, 03:02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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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那麼多人被執行死刑.怎麼還更多人犯罪..


這兩者並沒有因果關係, 只是用來混淆視聽, 強制加上雞與雞蛋.

世界上第一個哥哥殺弟弟(還是弟弟殺哥哥)的時候有死刑嗎?
你說那是神話故事也行, 我只問最剛開始的犯罪, 還沒有法律.
雞與雞蛋等於犯罪憑空而來, 而不是任何法律調整後的結果.

為何可以導向呢? 因為人們做事情會考慮後果, 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
但如果要用這個邏輯, 幾乎就更能保證如果刑罰太輕, 犯罪更無顧慮.

所以實際上: 任何邏輯都不支持把後果往"輕"的方向去調整.
雖然沒有任何證據支持加重刑罰可以抑制犯罪.
但所有邏輯(而且是有證據的邏輯)都支持降低刑罰會增加犯罪.

這基本上甚至不是選擇題, 只是被混淆視聽了.
舊 2024-04-24, 03:05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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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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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9
#64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法官判刑流程又沒變.
是把執行死刑的權力放給受害者家屬. 不算是對受害者家屬一個負責嗎.



沒有下修標準啊.
是把執行死刑的權力放給受害者家屬.

2022-06-14 公訴罪是什麼?法律上其實根本沒有公訴罪?
一般我們常在新聞中聽到的「公訴罪」,其實是對非告訴乃論罪的俗稱。
指的是該犯罪行為不需要等待被害人提出告訴,只要檢察官得知可能有犯罪事實,就可以主動展開偵查。



非告訴乃論,就是由國家(社會多數人)來代表[受害人]討公道,所以執行[加害者]的罪狀也依法由社會多數人來[負責]。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4-04-24 04:17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4-04-24, 03:07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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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不過大家也別在意, 因為廢死是雙向的, 而且如果不怕報復...

壞人, 人人都可以當.
舊 2024-04-24, 03:08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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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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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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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69
引用:
作者polor
2022-06-14 公訴罪是什麼?法律上其實根本沒有公訴罪? (https://lawplayer.tw/blog/p/public-prosecution)
一般我們常在新聞中聽到的「公訴罪」,其實是對非告訴乃論罪的俗稱。
指的是該犯罪行為不需要等待被害人提出告訴,只要檢察官得知可能有犯罪事實,就可以主動展開偵查。

https://i.imgur.com/ANrErfDl.jpeg

非告訴乃論,就是由國家(社會多數人)來代表[受害人]討公道,所以執行[加害者]的罪狀也依法由社會多數人來[負責]。



受害者家屬不想負責.或是怕負責.就不要簽屬執行啊. 這樣同意廢死的就爽到..雙贏
舊 2024-04-24, 03:11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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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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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9
#68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受害者家屬不想負責.或是怕負責.就不要簽屬執行啊. 這樣同意廢死的就爽到..雙贏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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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人]訂出來的,自然就不可能[完美],也就是多數人要對[法律]負責任;

而[代議制度]也就是代表多數人的意見,相對的也就是社會大眾要一起負責任,而個人是[支持]有死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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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4-04-24 04:18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4-04-24, 03:12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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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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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lor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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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人]訂出來的,自然就不可能[完美],也就是多數人要對[法律]負責任;

而[代議制度]也就是代表多數人的意見,相對的也就是社會大眾要一起負責任,而個人是[支持]有死刑制度。




法官判刑流程又沒變.

你在鬼打牆啊..
舊 2024-04-24, 03:13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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