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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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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規定路口15公尺內禁止停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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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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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檢舉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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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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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今天下班開車途中突然有一隻狗橫越馬路, 踩著油門的腳反射性的移到煞車踏板踩剎車, 如果沒慢這一下狗命大概沒了,我的保險桿也會損傷。 沒在看前面或者任何情況撞到卻不停,都是有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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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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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那是哪一縣市,台北市不可能,很早就嚴格規定,違法攤販都掃的差不多,或者很常被開單,搞不好阿扁時期就開始了
臺北市以外是不是沒有地方能做到這樣?因為大眾也都很愛光顧違法攤販啊,他們才生存的下去 所以像前面有人講的,這些都是共業。長期以來整個社會的觀念都類似這樣,違反點法律規定都被當成理所當然,沒什麼大不了,所以大官老闆大偷,小老百姓小偷,上下交相賊而已,酒駕也類似吧 台北市也還是一堆車輛違停,會阻擋我叫計程車或搭公車的視線。尤其各式學校門口附近上下學時間最多違停了,台灣教育從小就這樣,連北市私校或前幾志願高中家長水準都很低,也不用講到駕訓班教練,台灣人的道德和守法水準從來都沒高過。大家違法都是為了自己方便,沒想到會造成其他人不便 引用:
此文章於 2018-10-06 05:07 A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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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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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關於機車停等車格規劃,感覺通常是必須,政府沒必要做這類多餘沒用的規劃。或許不同時段利用率有差別,不然也可以反應意見給相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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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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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幾天有經過再看看那家飯糰還在不在...
檢舉也沒用阿!到時情況也是攤商抱怨警察,然後警察也是說有人檢舉才來開一下單... 我開車族,有時買便當會騎自行車, 也會開車去縣市交接處停車,然後搭10公里免費公車一直轉車到目的地 所以這些不同的用路狀態我都親身體驗過, 要是這次攤商沒事我就挺傻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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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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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該說令人安慰嗎?我聽到的是說上海周邊的人道德禮貌程度變高,完全不輸台灣人,嚇我一跳,想說再來他們就要超英趕美了
不過往來的國家地區,人民素質能夠越進步,是會令人覺得更安心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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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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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的警察可能還會收攤販紅包,現在有績效壓力,各方監督也變嚴格,機會應該很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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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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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些攤販還是警察局買吃的大宗好朋友勒~ 你檢舉還會被透漏身分. 為啥我知道, 因為我發生過; 對方連我開什麼車都知道, 站在車外瞪我. 所以檢舉不要找派出所, 要打110! (最好什麼都打110) 此文章於 2018-10-06 06:43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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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您的住址: 天龍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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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扯,請問您是住在台灣的北、中、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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