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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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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堆人提出這世上除伊斯蘭教沒人實驗過的意見當成可行,不是好笑是什麼 我覺得直接學伊斯蘭教禁酒還更好,別人行,台灣也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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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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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江國慶是軍法審判,怎判?多少証據?沒幾人知道!! 酒駕哪個不是現行犯?! 酒駕再犯率,有被抓到與沒抓到的,數據一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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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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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很皮的 說真的 是覺得可以回家 只需要繳錢 才沒在怕
因為覺得不會被告 就算被告也只是策略問題 試試看不要鞭刑 為了別人的行車安全 限制行動 就是拘留7天或是 14 天 第三次抓到就是一個月 第四次抓到就是三個月 第五次抓到就是半年 看看這些人有多少時間可以跟政府耗下去 想要快點結束拘留時間歐?可以啊 用社會勞動服務換 不是說很缺人力? 那些像是 垃圾車,鋪路 這類苦力活 不是說人力缺乏嗎? 不要說遇到什麼國大代表,立法委員就轉彎 法律的概念就是這些混帳帶壞掉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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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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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試辦兩年針對累犯施以鞭刑看看酒駕率有下降在修法調整
現在連嘗試都不敢..要政府拿出辦法也沒有..只會不管提高罰金..有錢人根本沒在怕.. 而且這種討論每次到最後都沒完沒了...無疾而終(還會扯到教育程度..) 社會卻不斷發生酒駕撞死人的憾事,好像別人的孩子死不完似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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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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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會上贊成酒駕鞭刑的人很多,表示很多人身受其害。
至府要阻止社會輿論往這方面發展,勢必要拿出有效對策。 但是.........好像沒看到。再談下去,就是政治問題了。 個人認為酒駕鞭刑本身是一個政治決定。 政治菁英們不肯退讓,又拿不出良好的解決對策。 這時何不讓普羅大眾決定一下走向,搞不好真的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這是民主國家,又不是菁英專權或是一黨專政的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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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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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脫離主題, 我想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很多東西還沒體驗呢, 就說沒有用, 雖然說有他國數據..
對象不同, 我覺得不要一概而論. 有次研發設計樓梯很窄, 我請他加寬被打回票, 說我的理由不充分(拿東西上下手得舉得比較高會累), 無安全上疑慮不須改. 東西做出來以後, 我請他模仿操作者拿的東西上下20趟說這是一個上午的量. 然後請他的主管也過來拿(我的惡趣味就是主管也有份)同樣的量. 主管超沒力, 甚至踢到階梯而差點摔倒; 想當然爾是整個報廢重做了, 他們研發部弱雞比現場不堪重負的啦~ 結論: 我的看法是來試試看, 是不是真的不會怕, 沒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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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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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很懷疑在這邊討論的,會有被酒駕撞死過親人的網友在嗎? 不知道那些死者的親人、會希望酒駕者受到什麼刑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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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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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般來說,只有專權國家才會有 "終身職位、權力無限、責任全無" 這種職位 可是我們的法官就是 "終身職位、權力無限、責任全無" 所以你應該要對台灣是否民主國家先產生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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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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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多時候人是沒有經歷過就無法體會認知 一件事 或是一個設計產生的影響的 所以我向來都是提倡體驗論 ∼ 而人生就是充滿各種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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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3 您的住址: California, USA
文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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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加州酒駕刑罰.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UI_California http://dui.drivinglaws.org/resource...-california.htm Google 翻譯. 第一次定罪的最低刑罰- 罰款約1800.00美元. 第一次犯罪平均逮捕時間:48小時. 上下班90天限制執照,或3個月認證的酒精治療計劃. 參加為期3個月的加州強制性酒精處理計劃,費用為$ 500.00. 駕駛特權從拘捕日期起30天內被暫停. 汽車保險現在必須持有3年的SR-22保險證書, 必需額外保費. 3 - 5年緩刑. 點火聯鎖裝置可能安裝在車上. 平均總罰款,費用,酒精處理方案,增加的汽車保險和辯護律師費用$ 7,000.00- $ 11,000.00. 第二次犯罪的最低刑罰- 監禁10天. $ 1,800.00罰款. 18至30個月的加利福尼亞州批准的酒精治療方案花費額外$ 1,800.00. 在罪犯擁有的所有車輛上安裝聯鎖裝置. 逮捕日起一年內被撤銷的駕駛特權. 大幅度提高車險費率,並且需要延長SR-22保險證書. 10年緩刑. 第三次定罪的最低刑罰- 監禁120天. 罰款$ 1,800.00(可能高達$ 18,000.00). 吊銷駕駛證3年. 完成30個月的酒精多犯罪計劃. 大幅度增加了幾千美元的保險範圍,如果駕駛特權恢復. 如果被指控為重罪:無限期地沒收車輛. 如果因酒駕導致死亡或受傷可判定該駕駛人犯重罪並可能入獄一年至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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