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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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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奧丁
文章: 1,708
剛剛有人說 皮包裡面有少錢
靠邀 要是他記錯 送去的人不就百口莫辯
前幾天撿了一個皮包送警局 裡面還有幾百
看起來應該剛掉 萬一少錢 我還要舉證他說謊嗎?
     
      
__________________

浩瀚無垠的宇宙、不停前進的人類、
永無休止的爭鬥。 不管是以往的歷史,
或未來的展望,是已知,是空想,
只有一件事實存在──
「人類永遠無法自歷史的教訓中學得任何教訓」
舊 2017-01-16, 10:05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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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t2離線中  
ycli692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84
如果手機掉了報偷竊
警察很可能只以遺失處理
因為根本無法舉出偷竊行為

有人撿到手機送警局
卻可以報偷竊
而且是無證據的指控

前面有人說是沒有第一時間送警察局
但實務上第一時間是多快
我曾經皮包掉在小吃店
店家老闆娘過了午餐時間後把皮包送到警局 店裡忙走不開
我是不是該指控老闆娘偷竊
 
舊 2017-01-16, 10:29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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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i6921離線中  
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ycli6921
如果手機掉了報偷竊
警察很可能只以遺失處理
因為根本無法舉出偷竊行為

有人撿到手機送警局
卻可以報偷竊
而且是無證據的指控

前面有人說是沒有第一時間送警察局
但實務上第一時間是多快
我曾經皮包掉在小吃店
店家老闆娘過了午餐時間後把皮包送到警局 店裡忙走不開
我是不是該指控老闆娘偷竊

很多東西你都混再一起談了....

手機不見了....當然是先報遺失呀....登錄IMEI碼..

找到人了......才比較有目標可以針對人告竊盜或是侵占(侵占比較好告)......(對於未知的人或事通常要有證據ex.錄影之類....才比較好處理吧)

警察就只有受理的份,他並沒有任何審判決定權......頂多他認為差太多一定無法難成立,當和事佬勸你放下不要告了而已.........但你硬要告....他也沒輒........

你硬要告老闆娘....why not?? 告人本來就是人民的權利呀.......是OK的.......
不過通常店家滯留客人的遺失物等客人認領是一般的常態,是大家可接受的!!! 警察聽到你要告,應該也會勸你的......你硬要告老闆娘他也只能受理吧!!!

到了法院檢察官應該會以不起訴結案了吧!!!! 你再不爽,盧到底.......跟法院申請再議....一定要請法官評評理...也是可以的呀!!! ........盧死老闆娘



有人遇到惡鄰居.....一天到晚跑法院........就是這樣呀.....凡事皆可告....
舊 2017-01-16, 11:45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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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我撿到超多次 皮包 和錢的~~~~~~~~~~~~~~~~ 我都送去服務台 這種地方之類的不留下性名閃人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7-01-17, 12:13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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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這社會是保護壞人, 雖然不能說會害好人, 但會對好人造成極大的麻煩.

正所謂: 不防小人, 防君子.

撿到皮包如果不送警察局, 不歸還, 反而沒什麼事情, 要告也要找得到再說.

皮包裡面裝定位器的有幾個? 內容物四散丟落錢收走, 說穿了真的就是這樣最強大.

但你當好人跑警局, 就是一個明顯的標靶等著對方張弓拉箭.

基本上這個道理可以運用到所有的事物上, 所以我選擇不當小人也不當君子.

路過就回歸本質, 路過就好.
舊 2017-01-17, 07:15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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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windhm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88
引用:
作者Earstorm-2
這社會是保護壞人, 雖然不能說會害好人, 但會對好人造成極大的麻煩.

正所謂: 不防小人, 防君子.

撿到皮包如果不送警察局, 不歸還, 反而沒什麼事情, 要告也要找得到再說.

皮包裡面裝定位器的有幾個? 內容物四散丟落錢收走, 說穿了真的就是這樣最強大.

但你當好人跑警局, 就是一個明顯的標靶等著對方張弓拉箭.

基本上這個道理可以運用到所有的事物上, 所以我選擇不當小人也不當君子.

路過就回歸本質, 路過就好.

古有明訓: 路不拾遺.
舊 2017-01-17, 04:49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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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hm離線中  
hoba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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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那我算呆人囉?皮夾掉了被別人撿去派出所都沒吭聲的

應該叫拾獲人賠償我掛失信用卡的損失(大誤)
舊 2017-01-17, 05:12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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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u9207008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0
我才不會去撿拾得物
牙給啊
舊 2017-01-17, 11:29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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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9207008離線中  
laifu
New Member
 
laif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
雖然過去好像有宣導過撿到東西要交去派出所,不要扔郵筒。

不過扔到郵筒現在看起來應該是比較安全的作法吧
舊 2017-01-18, 01:51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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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fu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也許是在釣魚,故意丟手機,敲詐撿到的人。總是會有那種怕麻煩,直接乖乖給錢的爛好人。
舊 2017-01-18, 02:54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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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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