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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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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跟廣大的勞工朋友比起來 不覺的貪得無厭嗎? (難道沒幫他們找工作嗎?遠通協助找離家遠薪水不高的工作有違反條約嗎?有本事就自己找高薪工作 沒本事拿低薪有何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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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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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情的根源是 當年本來就沒這些東西 至於30公里是勞基法定的 還是兩個工作場所超過三十公里 而非離家 而也沒人到離家30公里外的地方去 而且也是保障五年的薪資 除非原本就住的超偏僻 但是這去收費站上班還是會面對這個問題 此外新的短期員工比也照領福利與要求照顧 這也是不合理的地方 當年也有協商過提出方案 有接受的 也有不接受的 還是一視同仁的補錢 此文章於 2016-08-18 12:42 PM 被 lompt20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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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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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應該要這樣,法治國家就要走這條路。對錯都要有個公評。 結果現在北七搞專案補貼,以後的人是不會都要求專案補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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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C 335w ALTEC 221 BENQ 1640 LITION 4816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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