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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引用:
作者MLB123
犯人在監獄是要工作的

犯人監獄工作賺的錢入他自己口袋,監獄支出還是納稅人出。
     
      
舊 2016-02-29, 12:33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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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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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Adsmt
犯人監獄工作賺的錢入他自己口袋,監獄支出還是納稅人出。


外加改善自己的生活品質...
 
舊 2016-02-29, 12:34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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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引用:
作者drasil
老實說啦,我覺得要批評的話必須先讀過判決書或是稍微了解一下案情是剛好而已。
鄉民希望法官做出的判斷能符合「大眾的想法」,但是在論斷法官判決的時候卻根本不願意去了解他考慮的是什麼,這好像一點也不公平吧。
像之前的國軍購買灌水豬肉案,詐欺被判無罪讓人罵翻了,不過為什麼判無罪的原因沒什麼人去了解。
簡單說就是查不到以前灌水肉的證據,現在查到的灌水肉還沒賣,說不上有確切證據。
而且軍方是以市價一半的價格買到灌水40%的豬肉(CNS是「未熟煮調理肉品」含肉百分之五十以上ok),很難說當初採購不知道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其他買過的證人也說品質價格相符(便宜買爛貨),所以沒感覺被騙。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保水改良肉品每公斤價格,又低於市價溫體豬肉,經過其他廠商到庭作證,都認為本件改良肉品的,品質與價格相當。」
當然不是說判決書能合理化法...

法官又不是笨蛋,才不會在判決書砸自己的腳,你去看判決書,當然都是看到法官好像判得很有理似的。
但事實是,台灣高度依賴自由心證,法官可以直接否定和無視自己不爽要的證據,然後依自己想要判的方向去判。這些眉角當然不可能在判決書上看到.....
舊 2016-02-29, 12:41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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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Adsmt
法官又不是笨蛋,才不會在判決書砸自己的腳,你去看判決書,當然都是看到法官好像判得很有理似的。
但事實是,台灣高度依賴自由心證,法官可以直接否定和無視自己不爽要的證據,然後依自己想要判的方向去判。這些眉角當然不可能在判決書上看到.....


這方面似乎又是跟英美法系的很大不同,
英美法判決書有協同意見書跟不同意見書的傳統.
所以老美的判決書甚至有可能是合議庭每個法官都寫自己的意見加入判決書裡.
有些就算是支持主流立場但是理由不同也會獨立寫一篇.
只要去看不同意見書(Dissenting Opinion)往往就可以看到案子的另外一面,
包括被忽略的證據.
舊 2016-02-29, 12:58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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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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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這方面似乎又是跟英美法系的很大不同,
英美法判決書有協同意見書跟不同意見書的傳統.
所以老美的判決書甚至有可能是合議庭每個法官都寫自己的意見加入判決書裡.
有些就算是支持主流立場但是理由不同也會獨立寫一篇.
只要去看不同意見書(Dissenting Opinion)往往就可以看到案子的另外一面,
包括被忽略的證據.

如果判決書裡面加入正反方所有証詞跟說法
法官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開玩笑
現在是一言堂我說了算
以後要加入所有人的言論
那我要亂搞豈不是以後會被人家抓到把柄拖出來鞭???
舊 2016-02-29, 02:48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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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nomad
如果判決書裡面加入正反方所有証詞跟說法
法官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開玩笑
現在是一言堂我說了算
以後要加入所有人的言論
那我要亂搞豈不是以後會被人家抓到把柄拖出來鞭???


是的,所以要上訴的時候很多訴狀會去引用反方意見書...
舊 2016-02-29, 03:01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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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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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sclee
再再老實說一次

你拿香焦比芭樂?

殺人案你硬要拿食安事件來比

你舉的食安是判決有沒有罪跟本案是證據確鑿如何判刑,兩者無法相提並論

是誰的頭腦太簡單?

最後,我一直是針對本案來說,大家都在討論為何不判死

我第一篇引言的那位網友講的東西就是普遍情形,所以針對他說的回,如果能想清楚這事,應該是蠻簡單的。
舊 2016-02-29, 11:56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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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cliff01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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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16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這方面似乎又是跟英美法系的很大不同,
英美法判決書有協同意見書跟不同意見書的傳統.
所以老美的判決書甚至有可能是合議庭每個法官都寫自己的意見加入判決書裡.
有些就算是支持主流立場但是理由不同也會獨立寫一篇.
只要去看不同意見書(Dissenting Opinion)往往就可以看到案子的另外一面,
包括被忽略的證據.


講個題外話,目前我國大法官釋憲會有「不同意見書」的存在,不過好像也僅見於大法官釋憲的樣子,以前翻閱過,挺有意思的東西

補充:
查了下維基百科:
1958年,中華民國通過《大法官會議法》,修正了1948年通過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允許大法官在釋憲時,可以提出不同意見書

此文章於 2016-03-01 10:16 AM 被 coolcliff01 編輯.
舊 2016-03-01, 10:12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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