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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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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就是富邦的,只要7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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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雖多彩,時節遞嬗本無常, 造物捉弄人, 此身形貌亦如是,但隨觀者心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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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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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感謝你,因為我從沒特別去拉機車第三人財損數字過
剛去拉了一下試算 不過,我幫你再解釋一下 你看你的單字 最左邊 是不是寫31 32 第三人責任險也是有主從性質 也就是你一定要保了31 第三人傷害部分 你才能保 32 第三人財損部分 而講到第三人,通常就是這兩個一起算 而傷害部分,通常沒人會降到100 所以你是把傷害部分降到最低,然後財損拉高 才會變成你說的700多 難怪我想說怎麼可能這麼便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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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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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問過駕駛人傷害險 ,只是保自己摔車的 ,發生車碰車不賠
有沒那一家駕駛人傷害險 ,可以車碰車也賠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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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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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聽過哪一家駕駛人車碰車不賠的 車碰車,是指甲乙丙式那種吧 駕駛人傷害險 第三條 不保事項 駕駛人駕駛被保險汽車因下列事項而致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者,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駕駛人之故意行為。 二、駕駛被保險汽車受酒類、毒品或違禁藥物影響者。 三、從事汽車測速、競賽、表演或飆車行為者。 2 四、未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二十一之一條規定者。 五、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者。 前項第二款所稱受酒類影響係指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 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有處理過一個路人的車禍案件,不賠他,就是他酒駕 還在那邊嚕說,他不是故意喝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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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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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就有問過機車駕傷 ,只有保到駕駛人自摔自撞 如果是和其他車所發生的事故就不在理賠範圍內 ,所以我才一直沒保駕傷 (要我自己摔到可以受傷....很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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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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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21歲賺得2桶金
小弟是21歲開始邊賺邊花 到現在大概也花掉兩桶金 現在戶頭就那少少5位數 不過也甘之如飴 因為施比受更有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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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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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去學做手工布丁 ,趁這風頭上搶些訂單 , 搞不好下個開超跑的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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