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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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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員警不是懶得掰 他不是檢察官,這類行政處罰又不用寫起訴書要思考過 員警只是直覺認為,酒測有人拒測,開罰單...就這樣,沒想有人會去申訴,更沒想過會敗訴,才完全沒有任何準備 應該說以警方的態度,認為敗訴才是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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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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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和前面有人說在百貨公司莫名被指賊搜包包是一樣的道理 都是侵犯當事人權益的行為,憑什麼我要被你搜查 私人對私人尚且如此 公權力執行者,權力越大、限制就應該要越大 如果明顯沒有犯罪事實或嫌疑,愛查誰就查誰 那警察被叫賊頭也是應該……(開門~查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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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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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沒有想過自己的話很矛盾? 要警察不要對人民施以過當的行為, 卻又自己對處理公務的警察以不信任的看眼看待? 這不是雙重標準…根本是以你自己的標準為標準… 這樣的情形..世界上沒有一個警察可以合你的意了, 要不…乾脆你自己去當警察試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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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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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逗啦 照這邏輯 那警察應該是連攔車都不能攔,連檢查都不能檢查 甚至就連設臨檢哨的權力都沒有 換句話說,今天這名車主的正確作法應該是直接無視臨檢大剌剌開走就行,是嗎? 所以我覺得樓上某幾個的邏輯看了實在是覺得很好笑 攔下來可以,要求打開車窗可以,探頭過來聞有沒酒味可以,但就是要他再多吹一口氣不行? 還有扯一堆什麼摳肛門拖光衣服之類的來強辯 如果今天警察要求的檢測方法是針筒插進去抽血出來驗 或者是手指捅破個洞滴血到機器裡 這種侵犯性遠超過吹一口氣的方式 那我就也會贊同這個判決 這種方式的確是違反比例原則 否則請問吹一口氣是要多久時間?五秒?十秒? 還是少了這口氣你會因此而缺氧?還是窒息? 再舉個例子 我曾經有遇過臨檢警察不是用酒測器 而是要求先深呼吸一口氣再吐出來聞有沒有酒味 那請問若吹酒側器不行,那這種方式可以嗎? 就對駕駛人的過程來講這兩者幾乎是一樣的 (甚至我這個還多吸了一口) 此文章於 2015-02-21 12:04 PM 被 emh013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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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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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憑什麼被搜查喔? 所以我猜閣下出國應該是直接大剌剌機場大門出去了就走 憑什麼要我行李放x光機?憑什麼要我過金屬探測?甚至憑什麼海關人員還對我問東問西查我? 你憑什麼呀?是懷疑我不成? 是這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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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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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笑? 拿呼一口氣的程度去無限上綱到脫光光摳肛門? 半斤比一兩,50步比0步 我倒覺得這種強辯方式才真好笑 不過機場這個例子舉的好 聽說你好像是待國外的? 不知道你過機場人家要你行李過x光機 人過金屬探側器 你是什麼反應? 如果你也能:又沒合理原因認定我攜械藏毒你這是執法過當 並且最後記得再拿肛門出來扯 那我只能說我會五體投地衷心配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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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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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邏輯超級怪,如果這樣,那設置攔檢站的用意何在? 所以我前面才會問,警察有沒有權力設置臨檢站的權力,有?那還有什麼爭的? 你講的這個比較像在路上"隨機攔檢"要求配合,但攔檢站的設置就不是"隨機"了 而是固定存在,並且行使公權力的行為,而且攔檢站也是挑對象受檢,不是每個都抓下來吹吧? 該員為何會被要求下車進行酒測,先看看這點,爭議性就小很多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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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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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什麼時機點和什麼地方會設置臨檢站,
用什麼方法請你配合做檢查… 這幾乎已經是公開的事了, 最好笑的事還有因為冥袋干涉不准警察在某些地方攔檢 ![]() 即便如此,還是有人能耍頼、落人、叫關說、鑽漏洞 ![]() 這麼窩囊的執法單位…還能夠吹毛求疵、雞蛋裡挑了一大堆骨頭, 我真是佩服你們這些人… ![]() 此文章於 2015-02-21 12:45 PM 被 傲世笑紅塵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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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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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規就寫在這 還說我別逗了 你才別鬧了勒 不爽去修法啊 公家機關就是這樣 你平常不照法規走 等到出事了 倒楣的就是你 還有不是無法可治歐 前面提過了警察至少可以告你妨礙公務這項罪名 (老師有在說 你有沒有在聽) 引用:
哪裡怪? 警察有用槍的權力嗎? 有 用槍有沒有規範跟前提? 有 不照規範用槍會不會有事? 有 如果你認可上面三項 那攔停也是一樣 警察有攔停的權力嗎? 攔停有沒有規範跟前提? 不照規範跟前提攔停會不會有事? 除非你覺得警察是個凌駕法規的存在 可以公然違法不然我實在不知道你有啥好歡的.... 警察職權行使法全部條文這此 自己去查警察可不可以無故攔車、攔人盤查 看你可不可以找的到法規支持你的想法 此文章於 2015-02-21 01:00 P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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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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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一口氣當然沒有什麼
但我們刻意違反法律的程序正義去處罰一個沒有喝酒跡象的人,意義何在? 反正同樣都要違反程序正義,無視法律條文,全憑喜好做事 那何不乾脆一點 酒測不過就直接罰一億 肇事者就判處唯一死刑 此文章於 2015-02-21 01:14 PM 被 暴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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