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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好啦!

政府要規範

汽車要增加手機偵測器

手機要增加汽車偵測器

做不到就罰汽車商跟手機商

這樣光明正大收保護費

一台汽車跟一隻手機可以收很多錢

國庫也不用缺錢

首長趕快下令搶錢,不,是樂捐
     
      
舊 2014-03-15, 03:50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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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semmy
為什麼他不能傻傻地、呆呆地向前衝,為什麼要小心翼翼去預防不該迸出的任何動物、物品?
我一天到晚都在幻想自己有朝一日可以開裝甲車在路上橫衝直撞。
遇到違停、亂超車的都可以直接無視的輾過去...真的~~~

問題是...就算我真有裝甲車可以開,我可以這樣搞嗎?
 
舊 2014-03-15, 04:02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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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NX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mount
每天載小朋友上學, 一路上越接近學校, 會發現過馬路低頭看手機的越多....
三不五時就能看到險象環生, 但還是有人前仆後繼....

我同意樓主下的標題~

少女母親:「你經過紅綠燈口,只要剎一下車,我小孩可能不會死。」

??? 你有好好教她認識紅綠燈, 就不用期待別人的剎車...我記得這個幼稚園就有教了.
國小也有教.....

台灣死者為大, 肇事的又是一般觀感不佳的計程車, 認倒楣吧..

前幾天才在另一串說現在很多父母怕小孩吵

就直接丟手機或平板給那種剛學會走路的小小孩玩,很傷眼

今天又來個被撞死的

其實這種走路滑手機沒看路的每天都看到一堆,只是好運沒出事
舊 2014-03-15, 04:24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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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T離線中  
e02047878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引用:
作者n_akemi
並不是無限上綱,實際上這才是該有的態度。
這裡所謂的減速慢行,實際上只有一剎那而已。

就是說穿過路口,或車頭略超過右側車時,不是猛然就衝過去。
而是腳在煞車上準備,確認安全無虞才踩油門。

有沒有多看那一眼,有沒有預踩煞車的動作,情況差很多。
但是為了多快那兩秒,或是覺得油門控制與預踩煞車的動作很麻煩...
所以...多數駕駛選擇省略這幾個動作。

不符合現實?那就怪了...我都可以這樣在路上駕駛了,我相信不少人也都辦不到。

附註:至於右側有車視線受阻又是經過路口...不看才奇怪吧?


綠燈 右側前車安全通過 我幹麻還減速阿 你這樣說 而且不是剛綠燈

是綠燈很久了 死者還沒過馬路時 對象車道 車子就已經走很久了

有看路的都不會選擇那時過馬路 哪怕只看一眼
舊 2014-03-15, 05:21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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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047878離線中  
angel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6
立個法民眾過馬路低頭滑手機罰5000~10000元,
我相信就比較少人過馬路會再低頭滑手機,
而且罰金還可增加國庫收入,
如果被罰5000~10000元能警惕自己小心自己的命也是值的。
舊 2014-03-15, 08:56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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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man離線中  
艾克萊爾
Golden Member
 
艾克萊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7
所謂的交通事故就是不該犯的錯全都湊齊了

為啥交通規則對駕駛叮嚀路口要減速,又對行人叮嚀路口要看車?

為的就是對每一方都去多加個保險,萬一有狀況時好歹還有機會挽回

權力與義務本來就是一體兩面的事,並不是一面倒全都對自己有利就行了,也要懂得自我約束才不會遇上狀況時沒得餘裕與機會閃避
__________________
ぶ(∀゚ )人(゚∀&#65439人( ゚&#8704人(∀゚ )人(゚∀&#65439人( ゚&#8704
(↑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舊 2014-03-15, 09:12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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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萊爾離線中  
pc
Elite Member
 
p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Arlington, Texas
文章: 6,039
引用:
作者angelman
立個法民眾過馬路低頭滑手機罰5000~10000元,
我相信就比較少人過馬路會再低頭滑手機,
而且罰金還可增加國庫收入,
如果被罰5000~10000元能警惕自己小心自己的命也是值的。

那也要能貫徹公權力執行啊,立個法律出來,卻又不去確實執行,立法立得再怎麼周詳,罰則定得再怎麼嚴苛都沒用。
__________________
My PC:
AMD Athlon64 3500+ S939 2200mhz
Corsair DDR500 512MB*2
Abit AV8 K8T800 Pro
Hitachi HDS72251 6VLAT80 SCSI Disk Device 160GB/8MB Buffer
Pioneer DVD-RW DVR-110D
LITE-ON LTR-52327S USB2.0 CD-RW
PNY Verto GeForce 6800 GT 256MB
Linksys Wireless-G PCI Adapter
Creative Sound Blaster Audigy 2 ZS
ViewSonic A71f+
ViewSonic VX2025WM
Creative Inspire P5800
ASUS A2428PDV
Microsoft XBOX 360
舊 2014-03-15, 09:15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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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7
引用:
作者pc
那也要能貫徹公權力執行啊,立個法律出來,卻又不去確實執行,立法立得再怎麼周詳,罰則定得再怎麼嚴苛都沒用。

直接開放檢舉達人檢舉
一件可分得一成獎勵金
保證執行成效高到破表
舊 2014-03-15, 09:17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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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我提供一下事發現場旁邊斑馬線的視角(我跟攝影機的視角方向一樣,只是我是從馬路照過去的視角,攝影機應該是從我提供視角後方那個小七的攝影機)
http://goo.gl/maps/eTRpI
可以從這裡判斷那一男一女離斑馬線有多遠(這十字路口超大的,六線道的馬路,斑馬線跟停止線都在超外面的地方),他們應該接近從十字路口正中間穿過去了

半夜凌晨,走路不看路闖紅燈從十字路口正中間穿過去,加上被車死角擋到,結果剛好
老實說女方應該不是衰小,而是夜路走多碰到鬼了
(是說她應該不是第一次這樣,而是常常這樣所以男方放棄矯正她就這樣丟包她隨她走,不知道多少次躲過車子只因為駕駛人有看到,只是這次沒躲過被撞到上新聞了)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此文章於 2014-03-15 09:29 PM 被 老柏(第四) 編輯.
舊 2014-03-15, 09:27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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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看完影片覺的..
1.少女母親應該去質問女兒的男友,該不該原諒他(男友)
2.這真的是男友嗎?
男女二人過馬路.相距大概5公尺以上.........真的是男友嗎??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4-03-15, 09:38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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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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